第三章 房地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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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66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房地产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9
摘要: 缴存公积金额度为单位和职工各按3元、4元、5元标准逐月缴纳。出台《九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办法》。住房公积金实行计算机管理。市区开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各县、市、区自2003年机构上划后也陆续开办贷款业务),开通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修水香炉山公司首开九江缴存单位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先河。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建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市各级财政拨款的建立工作,由管理中心发放首批12万张住房公积金查询卡。
关键词: 房地产管理 经营管理

内容

第一节住房公积金管理 1993年始,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公积金额度为单位和职工各按3元、4元、5元标准逐月缴纳。1996年起,调整为按职工月工资5%缴纳。1999年,出台《九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办法》。同年,住房公积金实行计算机管理。2000年,市区开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各县、市、区自2003年机构上划后也陆续开办贷款业务),当年贷款最高限额为5万元(以后逐年调整为8万元、12万元、20万元、25万元)。2003年,各县机构上划后,与南昌大学共同研发原单机版业务管理软件升级为网络版,实现全市业务联网,增加信贷、保证金等管理模块。并开通网站查询公积金余额。5月,实行市、县二级垂直管理,市中心对各办事处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2004年,市管理中心首获市级青年文明号,2005年,首获省级青年文明号。2006年,开通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16820000”,在全省率先推行“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以减轻职工还贷压力。同年,修水香炉山公司首开九江缴存单位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先河。
  2007年1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建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市各级财政拨款的建立工作。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也从最初5%逐年上调至12%.缴存基数从最初的按基本工资计算到按全部工资计算。同年,由管理中心发放首批12万张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制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当年为816元,之后逐年调整1316元、1512元、1840元。2009年始,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后,向缴存职工免费发送手机短信对账单,告知结息及账户余额情况。同年起,管理中心多次被授予“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示范窗口”“文明大厅”等称号。
  2010年,九江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改版升级为“九江住房公积金网”。至年底,市直所有财政拨款单位已基本按1 2%缴存公积金,各县(市、区)财政拨款单位也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从5%-20%不等。手机短信对账单累计发送短信20余万条。全市有3756家单位17.48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58.7%。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8.4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1.35亿元,归集余额27亿元,共向23259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9.42亿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月率达70%,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022%。
  第二节产权产籍管理一、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2006年,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市房产管理局加强商品房预售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预售广告和促销活动管理。在此期间,对房地产在建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检查和清理整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坚持对新批准预(销)售项目在一周内进行复核;坚持定期对正在预(销)售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坚持对部分重点预(销)售项目时刻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即时解决。2008年11月,在投资建设交易大厅同时建设市房地产信息系统。2009年3月,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信息发布和统计系统、测绘成果管理系统,并在九江住宅与房地产网上投入使用。该系统建设有效解决开发商捂盘惜售问题,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开发企业开发销售行为,联合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职能单位,在全市开展建立健全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将在城区所有在售楼盘信息公示在九江房产网、九江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使广大消费者了解每个楼盘的规划,建设成本。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9-2010年.在加强房地产调研同时,精心组织,认真统计,全面准确对逐年房地产数据进行统计,并定期向建设部、省建设厅报送年报表和季报表。健全房地产预(销)售市场运行机制,规范房地产预(销)售运作行为。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预订、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内部登记、内部认购、订购等形式预售商品房,收取定金或预付款,实行实名购房制,防止私下交易行为。对已经预售、预购商品房在未竣工交付使用及未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再次转让、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抵制炒房现象。加强房地产预售广告和促销活动管理,确保商品房预(销)售工作健康有序。
  二、交易市场服务管理 2003~2010年,市房屋产权交易处推行“绿色通道服务”“节假日服务”“短信告知服务”“延时服务”等一系列便民为民服务举措,不断强化窗口建设,构建亲民为民服务体系。至2010年12月,“绿色通道服务”工作人员义务上门服务达271次;“节假日服务”达546天,受理业务3895笔,接待群众4800余人:“短信告知服务”共发出手机短信4800余条;“延时服务”更是做到长年坚持,“宁可多干一小时,少让群众跑一趟”已成为窗口工作人员普遍共识。为让广大群众真正“一进房产门,办尽房产事”,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筹资金600余万元对原房产交易办证服务大厅进行整体改造,并将税务、锒行、公证、评估、档案查询服务、物业维修基金收缴和受理法院查(解)封等与房屋交易登记相关部门一并纳入新大厅合署办公,真正实现“一条龙服务、一门式办结”。此外,还将房屋产权交易管理服务窗口由原来4个增加到14个,方便办事群众。2005年,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被建设部评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至2010年,市房产交易办证服务大厅连续8年被市文明办、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文明大厅”(文明市场)。2010年,被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示范窗、标准化服务等级考评优秀单位。
  三、房屋档案管理 2003年3月,市房产局产权交易管理处档案室成立。档案室实行库房、办公室、阅览室三分开,配置档案密集架24组,共160余立方,自动防火报警装置和空调6台,去湿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温度仪,档案库房达到“八防”要求。2003-2007年,档案室馆藏档案共计130540卷。其中,产权产籍档案129718卷,会计、文书及其他档案822卷。库房面积300余平方米。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产权产籍查询暂行办法,档案利用调阅7000余份/年,接待4000余人次/年,协助司法部门和其他单值调阅600份左右/年,档案利用产生经济效益80000元/年。2004年4月14日,档案室晋升为省综合档案管理一级单位。2007年4月,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市房产档案馆,2008年1月正式挂牌。档案馆工作员9名,其中专业技术职称5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7人接受档案岗位培训。当年整档入库达16841份,档案验证、接待查询利用达14910人次,完成经济指标达242837元,协助其他单位和司法部门调阅和执行220份,查验假证事件6起。2008年,档案验证、接待查询利用达14528人次,整档入库12279卷,配合公、检、法、纪委查档150余份,协助法院执行70份,完成经济指标22万元。2009年,档案馆拥有1个400平方米大库房和1个240平方米小库房,配备540立方高质量档案密集架。档案查阅利用达到35000余次,“节假日服务”100余天,延时服务200余次,短信告知服务2600余条,复印办土地证资料12000余份,经济收入210余万元。至年底,20余万份档案已全面扫描、录入并导人系统,实现数字化办公。2010年2月,档案馆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人,档案库存达194563卷,扫描档寨188239卷。
  四、权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2006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城区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暂行意见》的通知,对城区2002年7月1日以前开工建设的商品房开发和单位建房涉及国有土地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处理。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清查工作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3520人次,共受理项目620个,其中商品房项目388个、单位建房项目209个(涉及企业改制项目33个)、拆迁还房项目23个,共涉及719栋房屋、建筑面积约184万平方米。通过历史遗留办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基本办结项目618个,正在追缴项目8个,已发土地证20518本,土地面积46.6万平方米;已发房产证6593本,建筑面积78.84万平方米。共追缴土地出让金、规费、契税142件,追缴到位资金4074万元。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馨苑山庄、龙珠花园、文化商业大厦、锦湖豪庭等项目,通过多方努力,得到解决。
  五、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 2001年始,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和咨询服务纳入房产交易办证服务大厅管理,办证服务大厅规定进入服务大厅房地产经纪公司必须具备省建设厅颁发经纪资质证书和专业从业人员,对提供房地产评估服务,咨询服务企业同样提出严格准入要求和相应管理办法。2006年8月,在全省率先推行二手房买卖“温馨提示牌”,提示市民注意只有合法中介公司才有资格领取此牌,杜绝一切非法中介。2009年,为加强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管理,严格规范存量房买卖交易和经纪活动,推出《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此项措施是省地市中首次实施,得到市民好评。至2010年,市房产交易办证服务大厅共吸纳8家房地产经纪公司,1家房地产评估公司,1家公证处,1家契税和地税所,1家银行机构。至2010年止,全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公司超过百家,其中有资质33家。
  六、房地产测绘管理 1999年4月,市房地产测绘队成立,为从事房屋面积测绘事业单位,6月,经省测绘局批准,取得丁级测绘资质。2004年12月,取得丙级资质。测绘队负责市区房屋产权调查,房屋面积测量及对全市各县【市、区)业务指导。其业务范围及作业限额:房产面积预测算、房产面积测算、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规划用地面积在50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居住小区、建筑群体)。测绘队具有严格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有测绘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市级管理部门认定。2004年,测绘面积83.93万平方米,2005年测绘面积80.47万平方米,2006年测绘面积72.56万平方米,2010年测绘面积143.69万平方米。
  七、县(市、区)产权产籍管理庐山区产权产籍管理 2004年,区房产局搬迁到新办公地点(粮贸大楼),投入10万元进行修缮,将发证办、交易所合并,组建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产权交易一体化。一体化服务、“一站式”服务,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2003-2010年,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8043本,办理他项权利登记4326宗。其间2004年,区房产局抽调专业人员整理历年来房产档案,按规范要求存档,并投资3万多元购置档案密集柜和电脑,实现档案管理微机化。
  德安县产权产籍管理 1991年前,县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业务由县房地产交易所办理,1993年,县房地产管理局成立,产权产籍管理登记发证业务一并刘归房管局。1999年,房管局成立产权登记股,具体负责产权产籍、登记发证业务。2010年,房管局成立行政许可服务股,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及产权产籍管理等业务纳入该股负责。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存档案达3.8万余卷,除每天将受理房屋产权产籍档案整理、登记、上机、上架外,还要为房屋交易、抵押提供核档工作,为社会提供房屋档案查询工作。其中,2008年档案利用全年2600宗,2009年档案利用全年2700余宗.2010年档案利用全年3900余宗。
  永修县产权产籍管理 1998年,县房产公司与县房改办合并成立房地产管理局,为二级局,隶属于县城建局。2004年3月,房管局成立县房屋产权发证交易管理中心,将原房屋交易所、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合并为一个中心,实行窗口式服务。从2005年起,县房产管理部门停止测绘房地产面积,将房屋交易、发证中心测绘事务交由江西亚兴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办理。2005年7月,县房地产管理局升格为一级局。2000-2010年,全县共发放房屋产权证书22880本,登记面积1360万平方米。县房地产管理局投资10多万元建立规范化、标准化档案管理室,购置档案密集柜,规范房产档案整理存档制庋和查阅制度。其间2005年档案室通过省档案局综合验收,被评为省档案达标一级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
  星子县产权产籍管理 1995年,县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归口县房管局房管股管理。2005年,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成立,规定县内房地产交易活动均属其管理。此后,不断强化窗口建设,构建亲民为民服务体系。还陆续推出绿色通道服务、延时服务等一系列便民为民服务举措。同时,为让广大服务对象真正“一进房产门,办尽房产事”,2006年,将评估、测绘、产权登记等与房屋交易登记相关部门一并纳入大厅合署办公,真正实现一条龙服务、一门式办结。至2010年12月,“绿色通道服务”工作人员义务上门服务达89余次,“延时服务”更是做到长年坚持。2005-2010年商品房交易3891起,交易面积43万平方米。
  修水县产权产籍管理 1991年,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县房管所办理。1994年成立县房产管理局后,由县房屋所有权发证办公室负责。2005年,按照房产交易和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要求,县房产交易所与房屋发证办合并,成立县房产交易发证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县城镇房屋权属登记,交易抵押及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等工作。至2010年,县房产交易和发证工作已进入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305.91万平方米,颁发房屋所有权33990本,办理房产交易抵押18728宗,涉及资金28.92亿元,建立规范化产权产籍档案52718份,房屋登记簿档案28413案。
  湖口县产权产籍管理 1991年,成立县房地产交易(评估)所(隶属于房产公司,下称交易所),开始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发证、房地产抵押管理及价格评估业务。成立房管局后,发证办、交易所成为房管局下属报账单位,2002年发证办、交易所归口管理。同年建成房屋产权交易大厅。2004年,全部采用微机缮证。2005年,成立具有丁级资质房产测绘队。2006隼,撤销发证办和交易所,同时成立县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同年1 1月经上级有关部门考核验收,档案管理达到省一级标准。2007年,县财政局及县地税局派税务专员进驻房屋产权交易大厅。2009年将房产档案管理职能划到产权交易中心,真正形成“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都昌县产权产籍管理1991年,房地产交易发证由县房地产管理公司办理。至1997年,共核发房屋所有权证5853本。1999年3月,由县房地产产权交易所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私有房屋、单位直管公房和各乡镇所属单位住房进行产权登记、核发产权证书。当年发放房屋所有权证767本。2004年,由县房地产产权发证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产权发证、负责存量房交易,评估、抵押等事务。为房地产交易发证提供数字依据。同年5月6日,成立县恒力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对房产面积进行测绘。至2005年底,累计测绘面积66.2万平方米;2006-2010年,房地产测绘面积45.2万平方米。
  彭泽县产权产籍管理2005年始,逐步建立城市管理体制。同年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成立,规定县内房地产办证交易活动均属其管理。2006年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在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正式启动。2006年以来,县产权产籍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服务职能,优化服务举措,不断加强窗口建设,建设亲民为民服务体系。同时将评估测绘、白蚁防治等部门一并纳入交易中心合署办公,真正实现“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至2010年,共办理房屋产权产籍登记16867宗,建筑面积185.5万平方米,房产抵押4333宗,建筑面积65.1万平方米:二手房过户交易6300宗,建筑面积81.9万平方米;商品房交易7762宗,建筑面积85.7万平方米;白蚁预防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白蚁灭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区产权产籍管理2008年5月,经过与市房产局协商,由庐山房产局负责庐山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发证工作,终审缮证由市房产局负责。当年,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发证128栋。2009年,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发证102栋、房屋变更登记12栋。2010年,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发证5栋、房屋他项权证12宗。
  第三节公有房产管理一、直管公房管理市城区直管公房管理市城区国有公房管理、维修等工作向由市房地产公司负责。1991年,直管公房面积58万平方米。1997年,直管公房面积83.03万平方米。2000年,直管公房面积61万平方米。2006~2010午,市房地产公司在维修管理直管公房上共维修17.57万平方米,每年开支100多万元维修费用。至2010年,直管公房面积67.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为61.73万平方米,非住宅面积为5.8万平方米。当年4月始,历时1年强化直公房产权产籍管理,对市直公房重新进行测绘、核档、确权,规范房屋管理。从原有的使用面积计租转换为建筑面积计租,测绘、核档房屋共878栋。同年8月19日,市政府抄告市房产管理局和市商管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制企业处置直管公房的意见,对市属商业企业承租直管非住宅公房产权进行划分,划分后商管部门共划得房屋建筑面积2.12万平方米;房管部门共划得房屋建筑面积7767.44平方米。房管部门同意免收原商业企业历年欠缴房屋租金。
  庐山直管公房管理庐山直管公房管理、保护、维修等工作由庐山房产管理所负责。至2010年,管理直管公房266栋,租赁户1077户,总建筑面积10.46万平方米,主要贯彻“以租养房”政策。从2006年开始,庐山管理局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全山直管公房危旧房及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整治,至2011年底共投入763.76万元资金,先后维修了112栋(处)直管公房和驳坎(其中包含二栋房屋的重建)。
  永修县直管公房管理2004年,县直管公房235户,1.7万平方米左右,且全部为危房。2004年2月,县房管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雨季或其他特殊天气状况时,派出专人监视,劝导部分群众搬出。2008年,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在老城河街原直管公房地址上拆除旧房兴建廉租房252套,结合城际铁路拆迁还房配建廉租房48套。至此,剩余直管公房已不足1万平方米。2009年,老城棚户区改造列入县城建工作议程,剩余公房将在两三年内全部拆除,县公房管理所将工作重心逐步移向新建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管理。
  都昌县直管公房管理1991年,县直管公房面积3.45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住宅面积2.81万平方米,居住632户:非住宅面积6324.37平方米,居住40户。由县房地产管理公司和县城镇综合开发公司行使房屋维修和出租租金收缴及其开发利用管理权。1992年投入资金3.28万元,维修房屋6873平方米。1993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文化大革命”期间转为公房的私房回归原主,对无法维修老旧公房进行处理。1994年1月25日,县房地产管理公司、县城镇综合开发公司分设后,直管公房分为两部分。1996-1998年,投入资金41.86万元,维修房屋2.1万平方米,翻修改造1267.23平方米。2001年,投入维修资金7.6万元,对幸福路公房全部翻顶改造。同时,投入36.6万元对焦子巷、西街四巷部分公房拆旧重建,面积938.19平方米,安置居民10户。2002年,组织技术人员对所有直管公房进行全面检查,对部分公房进行危房鉴定,修理公房面积7630平方米,投入资金4.8万元。2003年,投入4.4万元维修公房5740平方米,安置居民13户。2004年后,县房管届先后三次组织人员对公房进行检查,投入8.9万元资金,对部分公房进行维修。2005年,有直管公房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危房8658.14平方米。由于部分直管公房无法维修居住,县房管局规劝住户搬出危房。为妥善安置困难户居住,投资1000万元在南坡湾新建2栋廉租房,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安置72户困难户。2007-2010年,直管公房面积1.93万平方米。居住235户940人。4年间,每年安排3万元资金对破旧房屋进行维修,维修面积为1.1万平方米。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都昌县直管公房管理一览)=] 湖口县直管公房管理 1991年,县直管公房面积为1.19万平方米(其中商用面积2900平方米,住宅面积9000平方米),年租金收入5万元。到2009年年底,管理房产面积8350平方米(其中商用面积1200平方米,住宅面积6350平方米,闲置危房800平方米),年租金收入20万元。
  共青城直管公房管理1991年,由房管办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维修。平均每年投入维修资金约50-60万元不等。1995年,共青城成立房屋制度改革办公室,管理全区范围内直管公房。至2006年,直管公房建筑面积为19.1万平方米。当年,共维修卫生间及下水道等120多户,屋面防水维修0.14万平方米,投入维修资金8万余元,收取门面租金1.4万元。2007年,全区维修下水道108户,屋面防水维修0.21万平方米,投入维修资金15万余元。收取门面租金4.8万元。2008年,全区维修下水道55户,屋面防水维修40户,面积0.31万平方米,投入维修资金21万余元。2009年,全区维修下水道74户,公房屋面防水维修31户,面积0.39万平方米,对一号桥200余户住户的下水道进行了改造,投入维修和改造资金39.8万元。至2009年,直管会房面积16万平方米。
  修水县直管公房管理 1991年,县城直管公房有住宅房建筑面积103213平方米,其中简易、砖木结构为62704平方米,砖混结构为36379平方米,营业性店铺4130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县城西摆街、鹦鹉街、北门路、胡家巷、华光巷、公敏巷及南城菜埚口、大洋洲等地,共有1909户居民,其中462户为廉租房住户,仍有1158户、近万名居民居住在简易结构危旧公房中,80%以上为老祠堂,建筑时间多数为晚清时代或民国期间,房龄大多数在60-120年之间。2001年起,每年筹措5万多元对直管公房进行房屋安全保险。每年房屋修缮费均超过20万元。2008年以来,改造力度加大,蓝家祠堂、周家祠堂改造及余家巷棚改项目解决400多户住房问题。至2010年年底,县城直管公房中已老化输电线路基本完成整改,耗资60万元左右。县房产管理局对老城区危旧房进行了部分改造,解决300多户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
  二、房屋安全鉴定 2003年前,市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开展不多。2003年5月,对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进行调整,抽调部分工程技术人员重新组成,房屋安全鉴定始规范展开。2004年始,开展一般城市房屋和建筑物鉴定,圭要是根据城市房屋和建筑物所有者和使用者对房屋和建筑物安全状况提出申请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2005年始,对城郊村民未改造的原始住房进行鉴定。同年11月26日瑞昌市、九江县地震,为帮助灾民迅速恢复生产、灾后重建,用3个月时间对瑞昌市、九江县部分地震损毁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共鉴定各类房屋1000余栋,为当地政府灾后重建提供依据。2006年,抽出专门人员负责国有资产划转房屋安全鉴定。至2007年,一般城市房屋和建筑物安全鉴定面积700万平方米,出具鉴定报告约200份。至2009年7月,共受理46个项目国有资产房屋安全鉴定申请,申请鉴定面积共3.52万平方米,对64个国有资产划转项目初步进行摸底,对部分国有资产划转项目出具房屋鉴定报告。2009年7月,对市区100多家企业改制清产核资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400多份,鉴定面积40多万平方米。对历史遗留问题房屋产权登记中需要鉴定的611万平方米,出具483份鉴定报告。至同年底,对城郊村民未改造原始住房进行鉴定出具报告1500余份,面积30多万平方米。
  第四节物业与室内装饰管理一、物业企业管理市区物业管理 1998年,市物业装饰管理办公室成立。1998-2010午,市区物业服务企业157家(其中外地人浔登记备案企业4家),内含二级资质6家,三级资质122家,暂定资质29家,从业人员共3744人,其中经营管理人员1342人(含持有物业管理岗位证书的527人)。纳人物业管理项目271个,总建筑面积1527万平方米,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已达780-/0,物业服务项目涉及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房改房、办公楼、商业用房、工业仓储用房、学校、医院等多种物业类型,覆盖城市大部分区域。1998年以来,为了确保业主房屋“养老金“安全,采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与产权手续联办工作机制,建立严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和使用制度,确保新办产权维修资金缴交率达1000-/0。到2010年,共缴交维修资金超3亿元。由于物业服务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整体素质不高,物业服务标准低,收费难,同时开发商在开发经营过程中遗留的问题多,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税收等优惠政策少,企业负担重,仅2010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总收入5770.02万元,营业利润为-285.03万元,亏损企业达84家。
  修水县物业管理县物业管理工作从2003年始起步,至2010年年底,全县注册物业管理企业1 1家,从业人员近300人,实施物业管理项目30个,物业管理面积累计150万平方米。从2003年1月起,全县所有房产开发项目均须按房价2%-3%比例交缴房屋物业维修资金。至2010年底,共归集房屋物业维修资金达4300余万元,归集率达95%以上。在业主自治管理上,引进社区居委会组织机制,建立业主自治机制,结合县情,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样板,提供给小区业主委员会参考,已引导帮助10个人住率较高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永修县物业管理2002年,县房管局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全县12家物韭管理企业,24个住宅小区,2万多套近2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住宅进行管理。2004年归集房屋维修基金12万元。至2010年底,全县已建成住宅小区16个,其中12个聘请专业物业企业管理,4个业主自治管理。共归集物业维修基金1000万元。
  都昌县物业管理2002年7月,县新城物业公司成立,为县第一家物业公司。至2010年,全县有资质的物业公司4家。城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14个,总面积为57.16万平方米(住宅49.74万平方米,非住宅4.72万平方米)。推行业主委员会制度,发挥业主自治作用,指导3个开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3万平方米以上小区5个,由社区管理4个。小区实行物业管理覆盖率77.8%。
  [=此处为表格(2010年都昌县物业管理一览)=]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都昌县物业维修基金收集使用一览)=] 彭泽县物业管理2006-2010年,有物业服务企业4家,其中三级资质3家,暂定资质1家,从业人员64人,其中含特有物业管理岗位证书的经营管理人员18人。纳入物业管理项目12个,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覆盖已达100%,物业服务项目涉及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物业类型。2009年,县政府出台《彭泽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规范《业主临时公约》,同时规定购房者按规定比例缴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县房产局在银行设立物业维修基金总账户,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实行“统一归集、统一管理”。
  [=此处为表格(2007-2010年彭泽县维修基金收支一览)=] 浔阳区物业管理2000年3月,区物业管理站成立,属集体企业,归区房产局直管,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先后介入月亮湾安居工程小区、浔虹安居小区、九华门经济适用房小区3个小区物业管理。通过加强水电管理,加大环境卫生清扫力度,做好保洁绿化和维修,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提供较好物业管理服务。2000年9月28日,月亮湾安居工程小区成立第一次业主代表大会。2005年4月,浔虹安居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成立。
  庐山物业管理1999年,服务中心成立,为房产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物业管理面积2.02万平方米。
  二、物业管理规章建设 1998年始,推进业主自治自律的管理工作,开展与城区物业管理情况调研。通过对老城区甘崇、滨兴、湓浦等街道调查走访,针对老城区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现状,逐步形成《推进老城区物业管理的工作方案》。2007年物权法出台,根据物权法,加大物业服务行业政策法规宣传,针对不同时期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印发《物业管理宣传手册》,与媒体和百姓面对面座谈,开办物业管理专题栏目等形式,广泛宣传,解惑答疑,化解积怨,提升社会对物业服务关注度,提高物业管理社会化意识,为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同年,根据物权法和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市房产局印发《九江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以此推进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至2010年,小区业主自治作为规范物业服务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重点,已引导市区39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三、室内装饰管理 2003年7月,市物业与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成立,履行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职责。到2010年,共核发住宅室内装修资质证书18家,对4300户住宅室内装修进行监管,制止112起违规装修,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白蚁防治九江白蚁防治研究所是江西省成立最早的白蚁防治机构之一。1993年前,一直以白蚁灭治为主,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没有全面展开。1993年5月始,市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正式展开,至1999年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签约172.23万平方米,签约收入221.77万元,平均覆盖率80%以上。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颁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使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处理工作走上健康、有序轨道。2004年,建设部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省市各级部门相继制定管辖范围内白蚁防治暂行管理规定,省白蚁防治协会和省建设厅对市县白蚁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2007年,市政府对白蚁防治管理规定重新修改,使全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更加规范化。至2010年,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签约1355万平方米,签约收入1845.45万元,平均覆盖率100%。实施预防处理工程面积房屋蚁害率低于1%。全市灭治蚁害实际面积为50万平方米,涉及房屋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有偿服务收入达180余万元,并对南湖公园、甘棠公园、姑塘海关、浔阳楼、锁江楼、烟水亭等多处文物保护单位的蚊害进行普查与灭治。县城新建房屋白蚁防治率接近1000-/0,灭治业务延伸到乡镇、村组。其中彭泽县白蚁预防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白蚁灭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庐山区白蚁预防面积81.76万平方米,灭治面积1.95万平方米。修水县城市新建房屋的白蚁防治率近1000-/0,灭治业务延伸到乡镇、村组。永修县白蚁7年累计防治面积185.1万平方米。都昌县白蚁防治面积25200平方米。城区新建房产工程白蚁防治率100%。湖口县白蚁防治面积120.1万平方米。
  [=此处为表格(1994-2010年都昌县白蚁防治一览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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