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拆迁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65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拆迁安置
分类号: D912.3
页数: 4
摘要: 市政府颁布《九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章可循,新成立的市房产管理局完成旧城改造历史遗留拆迁还房安置面积9万多平方米。当年市区拆迁房屋面积153.65万平方米,重新印发《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调整市拆迁房屋结构补偿、拆迁房屋新旧差价结算、拆迁房屋非住宅停业补助费、拆迁房屋地段因素增减和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此处为表格(2000年全市各县(市、区)房屋拆迁安置一览)=] 2001年,市政府成立市房屋拆迁开发管理办公室。
关键词: 拆迁安置 房地产开发

内容

1991年7月,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市政府成立建设开发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建设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纪委、市文明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设计等部门抽调人员任领导小组成员,并授权其行使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职权,同时,市政府颁布《九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章可循,其中对公有住房和私有住房拆迁制定明确安置补偿办法,本着“拆一还一”的原则,提出对异地产权调换安置的,按区位不同给予增加7平方米以内使用面积。按照当时市场行情,根据房屋结构,建筑年代等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过渡补助费、搬家费,非住宅房停产停业补助费等。1994年,根据市房地产市场行情变化,经市政府批准,对1991年《九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提高原房屋补偿标准,对过渡费、搬家费及从业人日补助费等进行调整,重新明确过渡期限及超过期限后增加过渡费补偿标准。1997年,新成立的市房产管理局完成旧城改造历史遗留拆迁还房安置面积9万多平方米。当年市区拆迁房屋面积153.6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46.32万平方米,涉及11578拆迁户。应安置房屋面积25.2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2.38万平方米,住户3579户;当年实际安置房屋面积11.3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0.43万平方米,住户1524户。
  [=此处为表格(1997年市区房屋拆迁安置一览)=] 1999年1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完成旧城改造遗留近40万平方米4500余户拆迁还房安置任务。2000年10月,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重新印发《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调整市拆迁房屋结构补偿、拆迁房屋新旧差价结算、拆迁房屋非住宅停业补助费、拆迁房屋地段因素增减和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同时按照当时市区范围,划分4类地段。当年全市拆迁房屋面积累计186.21万平方米,其中市区67.79万平方米,各县(市)区118.42万平方米。全市涉及9025拆迁户。当年应安置房屋面积21.76万平方米,住户2076户,其中市区3.3万平方米,350户;各县(市、区)18.46万平方米,1726户;当年实际安置房屋面积15.23万平方米,1507户,其中市区2.3万平方米,250户;各县(市、区)12.93万平方米,1257户。
  [=此处为表格(2000年全市各县(市、区)房屋拆迁安置一览)=] 2001年,执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8月14日,市政府成立市房屋拆迁开发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市房产局。原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职能归口于该办公室,使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年,获得建设部颁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先进单位”。当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9个,拆迁面积8.42万平万米,拆迁户数254户。2002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18个,拆迁面积9.49万平方米,拆迁户数702户。2003年,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和省政府《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拆迁办分别在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相继成立拆迁办事处。当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12个,拆迁面积35万平方米,拆迁户数3700户。同时还启动抗洪广场及抗洪大道项目、火车站外广场等三路一场拆迁项目。2004年6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拆迁政策,市政府颁布《九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拆迁人资格,强化拆迁过程中市场评估机制,取消原政策中各项拆迁补偿标准,改为每年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制定房屋拆迁基准价及附属物补偿标准。2003-2005年,连续3年每年更新出台《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和着干补偿标准》,详细划分住宅房屋区位5个等级、商业店面区位3个等级、货币补偿基准价和停业停产临时补偿费等。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拆迁范同逐渐转移到城乡结合部,为更好开展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2004年,市政府出台《九江市城市规划区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指导意见》,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农房拆迁,原则上不再安排宅基地自行建房,推行农民公寓安置,被拆迁农房按家庭人口数每人40平万米计算安置面积,并对家庭人口计算办法做了相应规定。当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15个,拆迁面积26.6万平方米,拆迁919户。2005年10月,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当年房屋拆迁项目14个,拆迁面积10.44万平万米,拆迁户数616户。2006年3月,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原每年3月制定房屋拆迁基准价已经不适应拆迁市场价格变化,经市政府批准,停止每年发布房屋拆迁基准价,房屋拆迁价格完全按市场价格评估。2006-2008年,房屋拆迁项目47个,拆迁面积54.28万平方米,拆迁户数3078户。200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把城市“西拓、东延、南移、中疏”落实到具体项曰。同年拆迁项目26个,拆迁面积81.4万平万米,拆迁户数4523户。
  201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完成五年内决战城建200亿”目标,以建设八里湖生态新区为主战场,逐步拓展城西港区、城东港区、十里片区,在尽快实现城区人口过百万基础上,加快构建“大九江”格局。当年拆迁房屋面积524.43万平万米,拆迁户数45465户。其中市区254.4万平方米,26020户;各县(市、区)270.03万平方米,1445户。当年应安置房屋面积98.58万平方米,8392户,其中市区59万平方米,5900户;各县(市)区39.58万平方米,2492户;当年实际安置房屋面积63.48万平方米,3640户,其中市区35万平方米,2000户;各县(市、区)28.48万平方米,1640户。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房屋拆迁安置一览)=] [=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