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房地产开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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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65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房地产开发
分类号: D912.3
页数: 13
摘要: 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市浔阳路88号进行旧城改造,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考棚路34-50号进行旧城改造,市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计委)批复关于市环城路、庐山路等地段危旧房屋拆迁复建计划,批复同意市新光实业公司等单位对环城路等地段危旧房屋拆除,市计委批复关于市区八角石交通路地段拆迁复建计划,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市双峰路22-28号进行旧城改造。市政府发布西园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关键词: 房地产法 房地产开发

内容

第一节旧城改造一、中心市区旧城改造浔阳路旧城区改造1992年1月22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成立。3月1日,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市浔阳路88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734.6平方米,涉及居民5户。新建筑总面积6054.5平方米,其中公房1户,面积99.3平方米;商品房4户,5955.47平方米。
  考棚路旧城区改造 1992年3月1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考棚路34-50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843.49平方米,涉及居民1 12户。新建筑总面积5635.45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83户,面积3791.12平方米;私房16户,783.78平方米;商品房18户,1062.18平方米。
  环城路庐山路浔阳东路旧城区改造 1992年3月4日,市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计委)批复关于市环城路、庐山路等地段危旧房屋拆迁复建计划,同意市建行商品房公司拆除该地段和浔阳东路70号危旧房屋共66栋224间15601平方米,复建16601平方米,总投资476万元。7月16日,市计委批复同意拆除庐山路42-57号、67号、106-114号、136弓旧房,复建9500平方米,总投资335万元。10月28日,批复同意市新光实业公司等单位对环城路等地段危旧房屋拆除,复建42000平方米(其中商业1000平方米),总投资1185万元。其中新光公司在环城路1-4支巷9000平方米;市浔阳区房屋建筑开发公司在沙子墩地段住宅5000平方米;市民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市台谊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二马路中段住宅19000平方米、丁官路侧住宅9000平方米。
  八角石交通路旧城区改造 1992年3月5日,市计委批复关于市区八角石交通路地段拆迁复建计划,同意中房九江公司拆除该路段旧房1 13栋,动迁982户,总建筑面积64000平方米,复建还房住宅11栋.81800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
  双峰路旧城区改造 1992年6月15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市双峰路22-28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1769.69平方米,涉及居民1 19户。新建筑总面积12660.01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65户,面积3821.15平方米;私房54户,3361.92平方米;商品房18户.5461.12平方米。
  十里大道旧城区改造 1992年7月16日,市计委批复同意拆除十里大道4号、老马渡51-69号旧房,复建2000平方米,总投资75万元。
  西园片区旧城区改造1992年7月,共青开发区管委会投资1500万元对西园进行前期开发,拆迁临滨江路西园住户198户后,由北京润地置业1000万元接手。2001年7月,市政府第三十次市长办公会决定启动西园片区旧城改造项目,2002年10月29日,市政府发布西园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2月28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西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03年3月30日,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颁布关于对西园片区房屋进行拆迁改建公告。改造过程中,共拆除西园片区危旧房86583.38平方米、涉及住户1467户、2740人。西园片区旧城改造拆迁还房项目,由九江信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市三里街建设79066.71平方米长虹家园小区,安置旧城改造中拆迁住户。2004-2005年,西园片区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信华城市广场,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形成一个以购物、休闲、旅游等多功能为一体新城区。建设中保留名胜古迹浪井,重建庾亮楼和清真寺。
  赵家花园旧城区改造 1993年4月25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赵家花园14-23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352.49平方米,涉及居民37户。新建筑总面积3064.48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27户,面积2475.87平方米;私房7户,302.82平方米;商品房5户,286.36平方米。
  柴桑支路旧城区改造 1993年4月25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柴桑支路18~72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1169.48平方米,涉及居民193户。新建筑总面积9761.64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150户,面积7283.5平方米;私房18户,963.54平方米;商品房53户.1519.64平方米。
  普云路旧城区改造 1993年4月30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市普云路41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372.6平方米,涉及居民42户。新建筑总面积2698.88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9户,面积538.46平方米;私房1户,66.48平方米;商品房33户,2094.02平方米。
  金三角旧城区改造 1993年11月13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金三角389-391号进行旧城政造。拆迁占地面积1929.1平方米,涉及居民79户。新建筑总面积7611.44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52户,面积3374.71平方米;私房16户,2204.54平方米;商品房36户,2032.22平方米。
  李家巷旧城区改造 1994年1月6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李家巷416-424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3143.33平方米,涉及居民196户。新建筑总面积19244.35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56户,面积4463.88平方米;私房69户,4631.15平方米;商品房71户,10149.32平方米。
  龙开河旧城区改造 1994年10月12日,市政府成立龙开河开发建设指挥部领导小组;至1998年,市民生集团有限公司在填平龙开河建设九龙街同时,拆迁房屋建筑面积4657平方米;其中拆迁单位57个;拆迁商业门面1300平方米;拆迁私房46户4062平方米。
  二、各县(市)旧城改造 1995年,各县(市)旧城改造工作渐次展开。1995-1996年,都昌县结合老旧城区改造,在西街、幸福路、东广场拆除老旧房屋1635平方米,西广场拓宽改造拆迁面积1298平方米。2003年结舍东街步行街改造,拆迁老旧房屋面积2855.51平方米,在幸福路拆旧还新面积1024平方米。1998年,彭泽县对老城区进行改造和新区扩建,县房地产公司和县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参与老城区危旧公房开发,龙城大道拓宽改造。
  第二节拆迁安置 1991年7月,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市政府成立建设开发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建设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纪委、市文明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设计等部门抽调人员任领导小组成员,并授权其行使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职权,同时,市政府颁布《九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章可循,其中对公有住房和私有住房拆迁制定明确安置补偿办法,本着“拆一还一”的原则,提出对异地产权调换安置的,按区位不同给予增加7平方米以内使用面积。按照当时市场行情,根据房屋结构,建筑年代等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过渡补助费、搬家费,非住宅房停产停业补助费等。1994年,根据市房地产市场行情变化,经市政府批准,对1991年《九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提高原房屋补偿标准,对过渡费、搬家费及从业人日补助费等进行调整,重新明确过渡期限及超过期限后增加过渡费补偿标准。1997年,新成立的市房产管理局完成旧城改造历史遗留拆迁还房安置面积9万多平方米。当年市区拆迁房屋面积153.6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46.32万平方米,涉及11578拆迁户。应安置房屋面积25.2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2.38万平方米,住户3579户;当年实际安置房屋面积11.3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0.43万平方米,住户1524户。
  [=此处为表格(1997年市区房屋拆迁安置一览)=] 1999年1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完成旧城改造遗留近40万平方米4500余户拆迁还房安置任务。2000年10月,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重新印发《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调整市拆迁房屋结构补偿、拆迁房屋新旧差价结算、拆迁房屋非住宅停业补助费、拆迁房屋地段因素增减和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同时按照当时市区范围,划分4类地段。当年全市拆迁房屋面积累计186.21万平方米,其中市区67.79万平方米,各县(市)区118.42万平方米。全市涉及9025拆迁户。当年应安置房屋面积21.76万平方米,住户2076户,其中市区3.3万平方米,350户;各县(市、区)18.46万平方米,1726户;当年实际安置房屋面积15.23万平方米,1507户,其中市区2.3万平方米,250户;各县(市、区)12.93万平方米,1257户。
  [=此处为表格(2000年全市各县(市、区)房屋拆迁安置一览)=] 2001年,执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8月14日,市政府成立市房屋拆迁开发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市房产局。原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职能归口于该办公室,使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年,获得建设部颁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先进单位”。当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9个,拆迁面积8.42万平万米,拆迁户数254户。2002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18个,拆迁面积9.49万平方米,拆迁户数702户。2003年,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和省政府《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拆迁办分别在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相继成立拆迁办事处。当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12个,拆迁面积35万平方米,拆迁户数3700户。同时还启动抗洪广场及抗洪大道项目、火车站外广场等三路一场拆迁项目。2004年6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拆迁政策,市政府颁布《九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拆迁人资格,强化拆迁过程中市场评估机制,取消原政策中各项拆迁补偿标准,改为每年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制定房屋拆迁基准价及附属物补偿标准。2003-2005年,连续3年每年更新出台《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和着干补偿标准》,详细划分住宅房屋区位5个等级、商业店面区位3个等级、货币补偿基准价和停业停产临时补偿费等。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拆迁范同逐渐转移到城乡结合部,为更好开展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2004年,市政府出台《九江市城市规划区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指导意见》,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农房拆迁,原则上不再安排宅基地自行建房,推行农民公寓安置,被拆迁农房按家庭人口数每人40平万米计算安置面积,并对家庭人口计算办法做了相应规定。当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15个,拆迁面积26.6万平方米,拆迁919户。2005年10月,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当年房屋拆迁项目14个,拆迁面积10.44万平万米,拆迁户数616户。2006年3月,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原每年3月制定房屋拆迁基准价已经不适应拆迁市场价格变化,经市政府批准,停止每年发布房屋拆迁基准价,房屋拆迁价格完全按市场价格评估。2006-2008年,房屋拆迁项目47个,拆迁面积54.28万平方米,拆迁户数3078户。200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把城市“西拓、东延、南移、中疏”落实到具体项曰。同年拆迁项目26个,拆迁面积81.4万平万米,拆迁户数4523户。
  201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完成五年内决战城建200亿”目标,以建设八里湖生态新区为主战场,逐步拓展城西港区、城东港区、十里片区,在尽快实现城区人口过百万基础上,加快构建“大九江”格局。当年拆迁房屋面积524.43万平万米,拆迁户数45465户。其中市区254.4万平方米,26020户;各县(市、区)270.03万平方米,1445户。当年应安置房屋面积98.58万平方米,8392户,其中市区59万平方米,5900户;各县(市)区39.58万平方米,2492户;当年实际安置房屋面积63.48万平方米,3640户,其中市区35万平方米,2000户;各县(市、区)28.48万平方米,1640户。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房屋拆迁安置一览)=] [=此处为表格=] 第三节棚户区改造 2008年,市成立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危旧低洼房改造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改造范围和原则、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优惠政策4个方面做出安排部署。2009-2010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责任目标任务106.38万平方米,涉及10395户,拆迁面积110.86万平方米,签订拆迁协议数10172户;其中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责任目标任务69.67万平方米,涉及5757户,拆迁面积71.23万平方米,签订拆迁协议数5757户;各县(市、区)棚户区改造责任目标任务36.71万平方米,涉及4638户,拆迁面积39.63万平方米,签订拆迁协议数4415户。计划总投资329371万元。全市实际完成拆迁面积73.12万平方米,安置补偿拆迁协议数7264户。完成投资73180万元,其中中心城区完成拆迁面积50.01万平方米,安置补偿拆迁协议数4641户。完成投资50598万元;各县(市、区)完成拆迁面积23.11万平方米,安置补偿拆迁协议数2623户,完成投资22582万元。
  [=此处为表格(2009-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一览)=]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第四节开发建设一、综合开发开发企业 1991年,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公司只有市区3家。2000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发展到389家。至2010年,发展到408家,其中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1家、二级资质18家、三级资质35家,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354家。全市开发企业注册资本发展到近40亿元。从业人数1万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也由单一土建专业人员发展到拥有工民建专业人员及给排水、电气、园林设计、营销策划、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等多个专业技术人员。开发企业性质由单一国有发展形成含全民、集体、有限责任、股份制合资、独资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格局,其中非国有经济成长比重逐年上升,2010年已达95%。
  开发面积 1991年,市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2.8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4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7.1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1.91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2000年,市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3.6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5.07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51.7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5.16万平方米。2010年,市区房地产施工项目26个,房地产经营开发授资589172万元,其中新开工建筑投资122930万元,改建投资3600万元。人均居住面积35平方米。市区商品房交易10235套,交易面积100.5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1.55亿。市区存量房交易5135套,交易面积45.34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7.55亿元;批准预销售商品房面积101.11万平方米。
  楼盘小区开发 1991-1995年,市区各单位和公司开发建设各种楼盘和小区648栋,建筑面积171.31万平方米。1996-2010年,市区各家公司开发建设各种主要楼盘和小区项目85个,建筑面积878.51万平方米。2010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综合投资460642万元,房屋竣工面积2149264平方米,销售面积2928881平方米,销售金额851797万元;其中市区完成投资89130万元,房屋竣工面积419774平方米,销售面积386934平方米,销售金额139861万元;各县(市)区完成投资371512万元,房屋竣工面积1729490平方米,销售面积2541947平方米,销售金额711936万元。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764867万元,利润总额171371万元;其中市区主营业务收入200110万元,利润总颓74704万元;各县(市)区主营业务收入564757万元,利润总额96667万元。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市区房屋开发建设主要楼盘小区一览)=]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投资一览)=] 二、住宅小区建设 1992年,市柴桑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庐山区开发建设长虹小区,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长虹小区是市区开发较早小区之一,由于户型设计、布局、容积率、销售价格等都比较符合当时市场,销售较理想,人住率较高,成为市区知名小区之一。1993年,九江金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区前纬路开发建设农贸市场小区,小区建筑面积19867.28平方米。农贸市场小区是市区早期商业地产开发尝试。1994年,九江发展建设公司在开发区和浔阳区开发建设西苑小区和滨江花园;建筑面积共85100平方米。1997年建成市住宅小区9个,施1二总面积148700平方米,竣工面积92700平方米,完成投资5321万元。2000年,全市建成住宅小区9个,竣T面积137150平方米,完成投资9984万元。销售面积88815平方米,销售金额7040万元。其中市住宅小区有湖滨小区、庐峰小区2个,竣工面积59650平方米,完成投资5688万元。销售面积70000平方米,销售金额6000万元;各县(市、区)住宅小区7个,竣工面积77500平方朱,完成投资4296万元。销售面积18815平方米,销售金额1040万元。2003年,九江信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浔阳区j里街建设市第一个大型还房安置小区长虹家园。建筑面积79066.71平方米。小区房屋属性包含商品房、私房、公房及半公半私房等。2005年,九江新湖远州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区建设柴桑春天。建筑面积953100平方米。柴桑春天是市区第一个大型集生态、环保、人文等为一体的小区。2006年,九江信华房地产公司在浔阳区庐峰东路开发建设信华城市花园。建筑面积233134.1平方米。2010年,全市建成住宅小区113个,竣工面积2149264平方米,完成投资460642万元,销售面积2928881平方米,销售金额851797万元。其中市住宅小区29个,竣工面积419774平方米,完成投资89130万元。销售面积386934平方米,销售金额139861万元;各县(市、区)住宅小区84个,竣丁面积1729490平方米,完成投资371512万元,销售面积2541947平方米,销售金额711936万元。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住宅小区建设一览)=]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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