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房地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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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653
颗粒名称: 第十五篇 房地产
分类号: D912.3
页数: 34
摘要: 加强城市房地产建设和房屋拆迁管理。当年市区房屋拆迁面积153.65万平方米,市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3.68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51.78万平方米,全市房屋拆迁面积524.43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建筑投资122930万元,市中心城区累计出售公有住房77969套,批准预销售商品房面积101.11万平方米。第一章房地产开发第一节旧城改造一、中心市区旧城改造浔阳路旧城区改造1992年1月22日,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市浔阳路88号进行旧城改造。
关键词: 房地产法 土地法

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积极探索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路子,制定有关政策并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城市房地产开发有序发展。1991年,市政府成立市建设开发领导小组,加强城市房地产建设和房屋拆迁管理。当年,市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2.8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7.1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1.91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同时,全市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由试点到全面铺开。1992年1月22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成立,旧城改造工作渐次展开。1993年,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在全市推行。在房改推动下,住房商品化进程较快,初步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住房供应体系。城镇居民住房观念发生变化,住房私有率大幅提高。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逐步改善。1997年,房屋拆迁管理市场进入规范化管理时期。当年市区房屋拆迁面积153.65万平方米,拆迁户11578户。2000年城市框架拉大,市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3.68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75.07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51.78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5.16万平方米。在市区房管部门直管公产60万平方米。全市房屋拆迁面积186.21万平方朱,拆迁户9025户。2010年,由于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大,市区房地产施工项目26个。全市房屋拆迁面积524.43万平方米,拆迁户45465户。房地产经营开发投资589172万元,其中新开工建筑投资122930万元,改建投资3600万元。至年底,市中心城区累计出售公有住房77969套,建筑面积510.835万平方米,占可售住房920-/0,收回住房资金6.89亿元。市区房管部门直管公产67.5万平方米,市区商品房交易10235套,交易面积100.5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1.55亿元。市区存量房交易5135套,交易面积45.34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7.55亿元。市区人均居住面积达35平方米。20年间,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由市区3家,发展到全市408家,注册资本达40亿元,批准预销售商品房面积101.11万平方米。从业人数1万余人,企业性质由单一国有发展形成含全民、集体、有限责任、股份制合资、独资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格局,其中非国有经济成长比重逐年上升,到2010年年底达95%。
  第一章房地产开发第一节旧城改造一、中心市区旧城改造浔阳路旧城区改造1992年1月22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成立。3月1日,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市浔阳路88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734.6平方米,涉及居民5户。新建筑总面积6054.5平方米,其中公房1户,面积99.3平方米;商品房4户,5955.47平方米。
  考棚路旧城区改造 1992年3月1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考棚路34-50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843.49平方米,涉及居民1 12户。新建筑总面积5635.45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83户,面积3791.12平方米;私房16户,783.78平方米;商品房18户,1062.18平方米。
  环城路庐山路浔阳东路旧城区改造 1992年3月4日,市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计委)批复关于市环城路、庐山路等地段危旧房屋拆迁复建计划,同意市建行商品房公司拆除该地段和浔阳东路70号危旧房屋共66栋224间15601平方米,复建16601平方米,总投资476万元。7月16日,市计委批复同意拆除庐山路42-57号、67号、106-114号、136弓旧房,复建9500平方米,总投资335万元。10月28日,批复同意市新光实业公司等单位对环城路等地段危旧房屋拆除,复建42000平方米(其中商业1000平方米),总投资1185万元。其中新光公司在环城路1-4支巷9000平方米;市浔阳区房屋建筑开发公司在沙子墩地段住宅5000平方米;市民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市台谊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二马路中段住宅19000平方米、丁官路侧住宅9000平方米。
  八角石交通路旧城区改造 1992年3月5日,市计委批复关于市区八角石交通路地段拆迁复建计划,同意中房九江公司拆除该路段旧房1 13栋,动迁982户,总建筑面积64000平方米,复建还房住宅11栋.81800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
  双峰路旧城区改造 1992年6月15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市双峰路22-28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1769.69平方米,涉及居民1 19户。新建筑总面积12660.01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65户,面积3821.15平方米;私房54户,3361.92平方米;商品房18户.5461.12平方米。
  十里大道旧城区改造 1992年7月16日,市计委批复同意拆除十里大道4号、老马渡51-69号旧房,复建2000平方米,总投资75万元。
  西园片区旧城区改造1992年7月,共青开发区管委会投资1500万元对西园进行前期开发,拆迁临滨江路西园住户198户后,由北京润地置业1000万元接手。2001年7月,市政府第三十次市长办公会决定启动西园片区旧城改造项目,2002年10月29日,市政府发布西园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2月28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西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03年3月30日,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颁布关于对西园片区房屋进行拆迁改建公告。改造过程中,共拆除西园片区危旧房86583.38平方米、涉及住户1467户、2740人。西园片区旧城改造拆迁还房项目,由九江信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市三里街建设79066.71平方米长虹家园小区,安置旧城改造中拆迁住户。2004-2005年,西园片区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信华城市广场,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形成一个以购物、休闲、旅游等多功能为一体新城区。建设中保留名胜古迹浪井,重建庾亮楼和清真寺。
  赵家花园旧城区改造 1993年4月25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赵家花园14-23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352.49平方米,涉及居民37户。新建筑总面积3064.48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27户,面积2475.87平方米;私房7户,302.82平方米;商品房5户,286.36平方米。
  柴桑支路旧城区改造 1993年4月25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柴桑支路18~72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1169.48平方米,涉及居民193户。新建筑总面积9761.64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150户,面积7283.5平方米;私房18户,963.54平方米;商品房53户.1519.64平方米。
  普云路旧城区改造 1993年4月30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市普云路41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372.6平方米,涉及居民42户。新建筑总面积2698.88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9户,面积538.46平方米;私房1户,66.48平方米;商品房33户,2094.02平方米。
  金三角旧城区改造 1993年11月13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金三角389-391号进行旧城政造。拆迁占地面积1929.1平方米,涉及居民79户。新建筑总面积7611.44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52户,面积3374.71平方米;私房16户,2204.54平方米;商品房36户,2032.22平方米。
  李家巷旧城区改造 1994年1月6日,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根据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拆迁公告对李家巷416-424号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占地面积3143.33平方米,涉及居民196户。新建筑总面积19244.35平方米,其中安排公房56户,面积4463.88平方米;私房69户,4631.15平方米;商品房71户,10149.32平方米。
  龙开河旧城区改造 1994年10月12日,市政府成立龙开河开发建设指挥部领导小组;至1998年,市民生集团有限公司在填平龙开河建设九龙街同时,拆迁房屋建筑面积4657平方米;其中拆迁单位57个;拆迁商业门面1300平方米;拆迁私房46户4062平方米。
  二、各县(市)旧城改造 1995年,各县(市)旧城改造工作渐次展开。1995-1996年,都昌县结合老旧城区改造,在西街、幸福路、东广场拆除老旧房屋1635平方米,西广场拓宽改造拆迁面积1298平方米。2003年结舍东街步行街改造,拆迁老旧房屋面积2855.51平方米,在幸福路拆旧还新面积1024平方米。1998年,彭泽县对老城区进行改造和新区扩建,县房地产公司和县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参与老城区危旧公房开发,龙城大道拓宽改造。
  第二节拆迁安置 1991年7月,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市政府成立建设开发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建设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纪委、市文明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设计等部门抽调人员任领导小组成员,并授权其行使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职权,同时,市政府颁布《九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章可循,其中对公有住房和私有住房拆迁制定明确安置补偿办法,本着“拆一还一”的原则,提出对异地产权调换安置的,按区位不同给予增加7平方米以内使用面积。按照当时市场行情,根据房屋结构,建筑年代等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过渡补助费、搬家费,非住宅房停产停业补助费等。1994年,根据市房地产市场行情变化,经市政府批准,对1991年《九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提高原房屋补偿标准,对过渡费、搬家费及从业人日补助费等进行调整,重新明确过渡期限及超过期限后增加过渡费补偿标准。1997年,新成立的市房产管理局完成旧城改造历史遗留拆迁还房安置面积9万多平方米。当年市区拆迁房屋面积153.6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46.32万平方米,涉及11578拆迁户。应安置房屋面积25.2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2.38万平方米,住户3579户;当年实际安置房屋面积11.3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0.43万平方米,住户1524户。
  [=此处为表格(1997年市区房屋拆迁安置一览)=] 1999年1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完成旧城改造遗留近40万平方米4500余户拆迁还房安置任务。2000年10月,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重新印发《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调整市拆迁房屋结构补偿、拆迁房屋新旧差价结算、拆迁房屋非住宅停业补助费、拆迁房屋地段因素增减和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同时按照当时市区范围,划分4类地段。当年全市拆迁房屋面积累计186.21万平方米,其中市区67.79万平方米,各县(市)区118.42万平方米。全市涉及9025拆迁户。当年应安置房屋面积21.76万平方米,住户2076户,其中市区3.3万平方米,350户;各县(市、区)18.46万平方米,1726户;当年实际安置房屋面积15.23万平方米,1507户,其中市区2.3万平方米,250户;各县(市、区)12.93万平方米,1257户。
  [=此处为表格(2000年全市各县(市、区)房屋拆迁安置一览)=] 2001年,执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8月14日,市政府成立市房屋拆迁开发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市房产局。原市城市建设开发指挥部职能归口于该办公室,使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年,获得建设部颁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先进单位”。当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9个,拆迁面积8.42万平万米,拆迁户数254户。2002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18个,拆迁面积9.49万平方米,拆迁户数702户。2003年,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和省政府《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拆迁办分别在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相继成立拆迁办事处。当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12个,拆迁面积35万平方米,拆迁户数3700户。同时还启动抗洪广场及抗洪大道项目、火车站外广场等三路一场拆迁项目。2004年6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拆迁政策,市政府颁布《九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拆迁人资格,强化拆迁过程中市场评估机制,取消原政策中各项拆迁补偿标准,改为每年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制定房屋拆迁基准价及附属物补偿标准。2003-2005年,连续3年每年更新出台《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和着干补偿标准》,详细划分住宅房屋区位5个等级、商业店面区位3个等级、货币补偿基准价和停业停产临时补偿费等。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拆迁范同逐渐转移到城乡结合部,为更好开展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2004年,市政府出台《九江市城市规划区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指导意见》,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农房拆迁,原则上不再安排宅基地自行建房,推行农民公寓安置,被拆迁农房按家庭人口数每人40平万米计算安置面积,并对家庭人口计算办法做了相应规定。当年,实施房屋拆迁项目15个,拆迁面积26.6万平方米,拆迁919户。2005年10月,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当年房屋拆迁项目14个,拆迁面积10.44万平万米,拆迁户数616户。2006年3月,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原每年3月制定房屋拆迁基准价已经不适应拆迁市场价格变化,经市政府批准,停止每年发布房屋拆迁基准价,房屋拆迁价格完全按市场价格评估。2006-2008年,房屋拆迁项目47个,拆迁面积54.28万平方米,拆迁户数3078户。200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把城市“西拓、东延、南移、中疏”落实到具体项曰。同年拆迁项目26个,拆迁面积81.4万平万米,拆迁户数4523户。
  201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完成五年内决战城建200亿”目标,以建设八里湖生态新区为主战场,逐步拓展城西港区、城东港区、十里片区,在尽快实现城区人口过百万基础上,加快构建“大九江”格局。当年拆迁房屋面积524.43万平万米,拆迁户数45465户。其中市区254.4万平方米,26020户;各县(市、区)270.03万平方米,1445户。当年应安置房屋面积98.58万平方米,8392户,其中市区59万平方米,5900户;各县(市)区39.58万平方米,2492户;当年实际安置房屋面积63.48万平方米,3640户,其中市区35万平方米,2000户;各县(市、区)28.48万平方米,1640户。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房屋拆迁安置一览)=] [=此处为表格=] 第三节棚户区改造 2008年,市成立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危旧低洼房改造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改造范围和原则、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优惠政策4个方面做出安排部署。2009-2010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责任目标任务106.38万平方米,涉及10395户,拆迁面积110.86万平方米,签订拆迁协议数10172户;其中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责任目标任务69.67万平方米,涉及5757户,拆迁面积71.23万平方米,签订拆迁协议数5757户;各县(市、区)棚户区改造责任目标任务36.71万平方米,涉及4638户,拆迁面积39.63万平方米,签订拆迁协议数4415户。计划总投资329371万元。全市实际完成拆迁面积73.12万平方米,安置补偿拆迁协议数7264户。完成投资73180万元,其中中心城区完成拆迁面积50.01万平方米,安置补偿拆迁协议数4641户。完成投资50598万元;各县(市、区)完成拆迁面积23.11万平方米,安置补偿拆迁协议数2623户,完成投资22582万元。
  [=此处为表格(2009-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一览)=]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第四节开发建设一、综合开发开发企业 1991年,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公司只有市区3家。2000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发展到389家。至2010年,发展到408家,其中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1家、二级资质18家、三级资质35家,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354家。全市开发企业注册资本发展到近40亿元。从业人数1万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也由单一土建专业人员发展到拥有工民建专业人员及给排水、电气、园林设计、营销策划、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等多个专业技术人员。开发企业性质由单一国有发展形成含全民、集体、有限责任、股份制合资、独资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格局,其中非国有经济成长比重逐年上升,2010年已达95%。
  开发面积 1991年,市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2.8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4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7.1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1.91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2000年,市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3.6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5.07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51.7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5.16万平方米。2010年,市区房地产施工项目26个,房地产经营开发授资589172万元,其中新开工建筑投资122930万元,改建投资3600万元。人均居住面积35平方米。市区商品房交易10235套,交易面积100.5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1.55亿。市区存量房交易5135套,交易面积45.34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7.55亿元;批准预销售商品房面积101.11万平方米。
  楼盘小区开发 1991-1995年,市区各单位和公司开发建设各种楼盘和小区648栋,建筑面积171.31万平方米。1996-2010年,市区各家公司开发建设各种主要楼盘和小区项目85个,建筑面积878.51万平方米。2010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综合投资460642万元,房屋竣工面积2149264平方米,销售面积2928881平方米,销售金额851797万元;其中市区完成投资89130万元,房屋竣工面积419774平方米,销售面积386934平方米,销售金额139861万元;各县(市)区完成投资371512万元,房屋竣工面积1729490平方米,销售面积2541947平方米,销售金额711936万元。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764867万元,利润总额171371万元;其中市区主营业务收入200110万元,利润总颓74704万元;各县(市)区主营业务收入564757万元,利润总额96667万元。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市区房屋开发建设主要楼盘小区一览)=]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投资一览)=] 二、住宅小区建设 1992年,市柴桑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庐山区开发建设长虹小区,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长虹小区是市区开发较早小区之一,由于户型设计、布局、容积率、销售价格等都比较符合当时市场,销售较理想,人住率较高,成为市区知名小区之一。1993年,九江金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区前纬路开发建设农贸市场小区,小区建筑面积19867.28平方米。农贸市场小区是市区早期商业地产开发尝试。1994年,九江发展建设公司在开发区和浔阳区开发建设西苑小区和滨江花园;建筑面积共85100平方米。1997年建成市住宅小区9个,施1二总面积148700平方米,竣工面积92700平方米,完成投资5321万元。2000年,全市建成住宅小区9个,竣T面积137150平方米,完成投资9984万元。销售面积88815平方米,销售金额7040万元。其中市住宅小区有湖滨小区、庐峰小区2个,竣工面积59650平方米,完成投资5688万元。销售面积70000平方米,销售金额6000万元;各县(市、区)住宅小区7个,竣工面积77500平方朱,完成投资4296万元。销售面积18815平方米,销售金额1040万元。2003年,九江信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浔阳区j里街建设市第一个大型还房安置小区长虹家园。建筑面积79066.71平方米。小区房屋属性包含商品房、私房、公房及半公半私房等。2005年,九江新湖远州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区建设柴桑春天。建筑面积953100平方米。柴桑春天是市区第一个大型集生态、环保、人文等为一体的小区。2006年,九江信华房地产公司在浔阳区庐峰东路开发建设信华城市花园。建筑面积233134.1平方米。2010年,全市建成住宅小区113个,竣工面积2149264平方米,完成投资460642万元,销售面积2928881平方米,销售金额851797万元。其中市住宅小区29个,竣工面积419774平方米,完成投资89130万元。销售面积386934平方米,销售金额139861万元;各县(市、区)住宅小区84个,竣丁面积1729490平方米,完成投资371512万元,销售面积2541947平方米,销售金额711936万元。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住宅小区建设一览)=] 第一章房地产市场第一节商品房市场一、商品房预(销)售市区商品房预(销)售2004年,市区引入商品房预(销)售机制,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木得以任何形式预订,预售商品房主要以批准预售面积、合同备案面积、合同备案价格为主。至2010年,市区共批准预售582.53万平方米,其中2010年批准预售101.11万平方米。
  [=此处为表格(2004-2010年市区商品房预售市场一览)=] [=此处为表格=] 县(市、区)商品房预(销)售 1996年,湖口县开始商品房销售,价格每平方米600元。2003年始,都昌县实施商品房预(销)售机制,当年批准预售面积1.49万平方米。2004年湖口县实施商品房预(销)售机制,至2009年共办理销预售备案52.7万平方米。2005年永修县实施商品房预(销)售机制,至2010年共监管房屋预售合同13000多份,批准预售120多万平方米。其他各县(市)同期实施这一机制。2010年,武宁县新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3个,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住房1799套,22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备案27.9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6.03万平方米,2132套,商铺1.85万平方米,186间。办理交付使用备案手续27个,建筑面积25.92万平方米。同年,九江县全年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7份,批准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
  [=此处为表格(2003-2010年都昌县房地产预售一览)=] [=此处为表格(1996-2009年湖口县商品房销(预)售一览)=] [=此处为表格(2006-2010年星子县商品房预售市场一览)=] 二、商品房交易 1991年12月,《九江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此后市区商品房交易量逐年递增。1997年,商品房交易1097起,交易面积13.82万平方米。到2004年,商品房交易量达到75.91万平方米,交易收费274万元。2006年,交易31.14万平方米,2007年,交易47.15万平方米,有所回落。2009年,交易开始回升到87.07万平方米,2010年,达到100.55万平方米。
  第二节房屋租赁市场 1991年,市房屋租赁由市房地产公司管理。1995年5月9日,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6年成立市房产管理局后,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由房产局直接负责。1997年,市房屋租赁1060宗,租赁面积654.5万平方米,租赁金额达247.9万元。1998年,市房屋交易所更名市房屋交易中心,下设市房屋租赁管理所。2000年11月17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市城区房屋租赁管理进行规范。当年,市房屋租赁72宗,租赁面积0.51万平方米,租赁金额400万元。2003年3月,布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成立,市房屋租赁管理所为该处内设机构。2010年,全市房屋租赁1861宗,租赁面积24.06万平方米,租赁金额175807万元。
  [=此处为表格(2004-2010年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一览)=] 第三节房屋中介市场一、二手房交易 2004年,二手房交易23.26万平方米,交易收费1624659元。2005年,交易达26.77万平方米。 2006年始,市区二手房交易伴随着商品房交易产生,成为市区房地产市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至2010年,二手房交易量总计达215.07万平方米。
  [=此处为表格(2005-2010年市二手房买卖交易一览)=] 二、房改房交易 2006年始,市实施房改房上市交易。当年房改房上市交易25.48万平方米。2007年,交易量达到44.20万平方米。房改房上市交易为二手房市场增加活力。到2010年,房改房上市已近尾声,交易量18.57万平方米。
  [=此处为表格(2006-2010市房改房交易一览)=] 三、房地产抵押 1995年,市房地产抵押业务量非常小,年抵押宗数十几宗,抵押总额几百万元。1996-2004年,年抵押总额持续平稳增长,由1000多万增长到3000多万元。2005年后,年抵押总额增长较快,2006年突破5000万元。2007年达到151万平方米、6423套,14.9227亿元。到2009年,抵押宗数达729宗(其中私房701宗,公房28宗),抵押总额达到7.2亿元(其中私房4.7亿元,公房2.5亿元)。至2010年,彭泽县房产抵押4333宗,建筑面积65.1万平方米。
  四、房地产评估 1999年1月4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成立。2000年12月29日,经省建设厅批准,评估所脱钩改制成立市科艺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2004午评估费收入851740兀。1993年,湖口县房地产交易所改为湖口县房地产交易评估所,开始办理房地产抵押管理及价格评估业务,1998年,该所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i级资质。2001年8月,成立湖口县华兴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2004年,九江科艺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在湖口设立分公司。修水房产评估业从1994-2010年,公司共计评估房屋拆迁业务18000起,建筑面积达250万多平方米;房地产抵押评估1900多起,面积200多万平方米。
  2001年,永修县政府将永修县房屋交易评估事务所调整为永修县房屋交易管理所和永修县房屋评估事务所,后撤销永修县房屋评估事务所,另注册成立企业性质的江西省永修县建昌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第三章房地产管理第一节住房公积金管理 1993年始,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公积金额度为单位和职工各按3元、4元、5元标准逐月缴纳。1996年起,调整为按职工月工资5%缴纳。1999年,出台《九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办法》。同年,住房公积金实行计算机管理。2000年,市区开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各县、市、区自2003年机构上划后也陆续开办贷款业务),当年贷款最高限额为5万元(以后逐年调整为8万元、12万元、20万元、25万元)。2003年,各县机构上划后,与南昌大学共同研发原单机版业务管理软件升级为网络版,实现全市业务联网,增加信贷、保证金等管理模块。并开通网站查询公积金余额。5月,实行市、县二级垂直管理,市中心对各办事处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2004年,市管理中心首获市级青年文明号,2005年,首获省级青年文明号。2006年,开通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16820000”,在全省率先推行“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以减轻职工还贷压力。同年,修水香炉山公司首开九江缴存单位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先河。
  2007年1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建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市各级财政拨款的建立工作。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也从最初5%逐年上调至12%.缴存基数从最初的按基本工资计算到按全部工资计算。同年,由管理中心发放首批12万张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制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当年为816元,之后逐年调整1316元、1512元、1840元。2009年始,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后,向缴存职工免费发送手机短信对账单,告知结息及账户余额情况。同年起,管理中心多次被授予“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示范窗口”“文明大厅”等称号。
  2010年,九江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改版升级为“九江住房公积金网”。至年底,市直所有财政拨款单位已基本按1 2%缴存公积金,各县(市、区)财政拨款单位也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从5%-20%不等。手机短信对账单累计发送短信20余万条。全市有3756家单位17.48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58.7%。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8.4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1.35亿元,归集余额27亿元,共向23259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9.42亿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月率达70%,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022%。
  第二节产权产籍管理一、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2006年,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市房产管理局加强商品房预售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预售广告和促销活动管理。在此期间,对房地产在建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检查和清理整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坚持对新批准预(销)售项目在一周内进行复核;坚持定期对正在预(销)售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坚持对部分重点预(销)售项目时刻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即时解决。2008年11月,在投资建设交易大厅同时建设市房地产信息系统。2009年3月,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信息发布和统计系统、测绘成果管理系统,并在九江住宅与房地产网上投入使用。该系统建设有效解决开发商捂盘惜售问题,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开发企业开发销售行为,联合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职能单位,在全市开展建立健全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将在城区所有在售楼盘信息公示在九江房产网、九江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使广大消费者了解每个楼盘的规划,建设成本。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9-2010年.在加强房地产调研同时,精心组织,认真统计,全面准确对逐年房地产数据进行统计,并定期向建设部、省建设厅报送年报表和季报表。健全房地产预(销)售市场运行机制,规范房地产预(销)售运作行为。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预订、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内部登记、内部认购、订购等形式预售商品房,收取定金或预付款,实行实名购房制,防止私下交易行为。对已经预售、预购商品房在未竣工交付使用及未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再次转让、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抵制炒房现象。加强房地产预售广告和促销活动管理,确保商品房预(销)售工作健康有序。
  二、交易市场服务管理 2003~2010年,市房屋产权交易处推行“绿色通道服务”“节假日服务”“短信告知服务”“延时服务”等一系列便民为民服务举措,不断强化窗口建设,构建亲民为民服务体系。至2010年12月,“绿色通道服务”工作人员义务上门服务达271次;“节假日服务”达546天,受理业务3895笔,接待群众4800余人:“短信告知服务”共发出手机短信4800余条;“延时服务”更是做到长年坚持,“宁可多干一小时,少让群众跑一趟”已成为窗口工作人员普遍共识。为让广大群众真正“一进房产门,办尽房产事”,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筹资金600余万元对原房产交易办证服务大厅进行整体改造,并将税务、锒行、公证、评估、档案查询服务、物业维修基金收缴和受理法院查(解)封等与房屋交易登记相关部门一并纳入新大厅合署办公,真正实现“一条龙服务、一门式办结”。此外,还将房屋产权交易管理服务窗口由原来4个增加到14个,方便办事群众。2005年,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被建设部评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至2010年,市房产交易办证服务大厅连续8年被市文明办、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文明大厅”(文明市场)。2010年,被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示范窗、标准化服务等级考评优秀单位。
  三、房屋档案管理 2003年3月,市房产局产权交易管理处档案室成立。档案室实行库房、办公室、阅览室三分开,配置档案密集架24组,共160余立方,自动防火报警装置和空调6台,去湿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温度仪,档案库房达到“八防”要求。2003-2007年,档案室馆藏档案共计130540卷。其中,产权产籍档案129718卷,会计、文书及其他档案822卷。库房面积300余平方米。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产权产籍查询暂行办法,档案利用调阅7000余份/年,接待4000余人次/年,协助司法部门和其他单值调阅600份左右/年,档案利用产生经济效益80000元/年。2004年4月14日,档案室晋升为省综合档案管理一级单位。2007年4月,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市房产档案馆,2008年1月正式挂牌。档案馆工作员9名,其中专业技术职称5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7人接受档案岗位培训。当年整档入库达16841份,档案验证、接待查询利用达14910人次,完成经济指标达242837元,协助其他单位和司法部门调阅和执行220份,查验假证事件6起。2008年,档案验证、接待查询利用达14528人次,整档入库12279卷,配合公、检、法、纪委查档150余份,协助法院执行70份,完成经济指标22万元。2009年,档案馆拥有1个400平方米大库房和1个240平方米小库房,配备540立方高质量档案密集架。档案查阅利用达到35000余次,“节假日服务”100余天,延时服务200余次,短信告知服务2600余条,复印办土地证资料12000余份,经济收入210余万元。至年底,20余万份档案已全面扫描、录入并导人系统,实现数字化办公。2010年2月,档案馆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人,档案库存达194563卷,扫描档寨188239卷。
  四、权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2006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城区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暂行意见》的通知,对城区2002年7月1日以前开工建设的商品房开发和单位建房涉及国有土地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处理。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清查工作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3520人次,共受理项目620个,其中商品房项目388个、单位建房项目209个(涉及企业改制项目33个)、拆迁还房项目23个,共涉及719栋房屋、建筑面积约184万平方米。通过历史遗留办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基本办结项目618个,正在追缴项目8个,已发土地证20518本,土地面积46.6万平方米;已发房产证6593本,建筑面积78.84万平方米。共追缴土地出让金、规费、契税142件,追缴到位资金4074万元。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馨苑山庄、龙珠花园、文化商业大厦、锦湖豪庭等项目,通过多方努力,得到解决。
  五、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 2001年始,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和咨询服务纳入房产交易办证服务大厅管理,办证服务大厅规定进入服务大厅房地产经纪公司必须具备省建设厅颁发经纪资质证书和专业从业人员,对提供房地产评估服务,咨询服务企业同样提出严格准入要求和相应管理办法。2006年8月,在全省率先推行二手房买卖“温馨提示牌”,提示市民注意只有合法中介公司才有资格领取此牌,杜绝一切非法中介。2009年,为加强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管理,严格规范存量房买卖交易和经纪活动,推出《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此项措施是省地市中首次实施,得到市民好评。至2010年,市房产交易办证服务大厅共吸纳8家房地产经纪公司,1家房地产评估公司,1家公证处,1家契税和地税所,1家银行机构。至2010年止,全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公司超过百家,其中有资质33家。
  六、房地产测绘管理 1999年4月,市房地产测绘队成立,为从事房屋面积测绘事业单位,6月,经省测绘局批准,取得丁级测绘资质。2004年12月,取得丙级资质。测绘队负责市区房屋产权调查,房屋面积测量及对全市各县【市、区)业务指导。其业务范围及作业限额:房产面积预测算、房产面积测算、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规划用地面积在50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居住小区、建筑群体)。测绘队具有严格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有测绘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市级管理部门认定。2004年,测绘面积83.93万平方米,2005年测绘面积80.47万平方米,2006年测绘面积72.56万平方米,2010年测绘面积143.69万平方米。
  七、县(市、区)产权产籍管理庐山区产权产籍管理 2004年,区房产局搬迁到新办公地点(粮贸大楼),投入10万元进行修缮,将发证办、交易所合并,组建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产权交易一体化。一体化服务、“一站式”服务,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2003-2010年,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8043本,办理他项权利登记4326宗。其间2004年,区房产局抽调专业人员整理历年来房产档案,按规范要求存档,并投资3万多元购置档案密集柜和电脑,实现档案管理微机化。
  德安县产权产籍管理 1991年前,县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业务由县房地产交易所办理,1993年,县房地产管理局成立,产权产籍管理登记发证业务一并刘归房管局。1999年,房管局成立产权登记股,具体负责产权产籍、登记发证业务。2010年,房管局成立行政许可服务股,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及产权产籍管理等业务纳入该股负责。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存档案达3.8万余卷,除每天将受理房屋产权产籍档案整理、登记、上机、上架外,还要为房屋交易、抵押提供核档工作,为社会提供房屋档案查询工作。其中,2008年档案利用全年2600宗,2009年档案利用全年2700余宗.2010年档案利用全年3900余宗。
  永修县产权产籍管理 1998年,县房产公司与县房改办合并成立房地产管理局,为二级局,隶属于县城建局。2004年3月,房管局成立县房屋产权发证交易管理中心,将原房屋交易所、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合并为一个中心,实行窗口式服务。从2005年起,县房产管理部门停止测绘房地产面积,将房屋交易、发证中心测绘事务交由江西亚兴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办理。2005年7月,县房地产管理局升格为一级局。2000-2010年,全县共发放房屋产权证书22880本,登记面积1360万平方米。县房地产管理局投资10多万元建立规范化、标准化档案管理室,购置档案密集柜,规范房产档案整理存档制庋和查阅制度。其间2005年档案室通过省档案局综合验收,被评为省档案达标一级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
  星子县产权产籍管理 1995年,县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归口县房管局房管股管理。2005年,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成立,规定县内房地产交易活动均属其管理。此后,不断强化窗口建设,构建亲民为民服务体系。还陆续推出绿色通道服务、延时服务等一系列便民为民服务举措。同时,为让广大服务对象真正“一进房产门,办尽房产事”,2006年,将评估、测绘、产权登记等与房屋交易登记相关部门一并纳入大厅合署办公,真正实现一条龙服务、一门式办结。至2010年12月,“绿色通道服务”工作人员义务上门服务达89余次,“延时服务”更是做到长年坚持。2005-2010年商品房交易3891起,交易面积43万平方米。
  修水县产权产籍管理 1991年,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县房管所办理。1994年成立县房产管理局后,由县房屋所有权发证办公室负责。2005年,按照房产交易和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要求,县房产交易所与房屋发证办合并,成立县房产交易发证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县城镇房屋权属登记,交易抵押及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等工作。至2010年,县房产交易和发证工作已进入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305.91万平方米,颁发房屋所有权33990本,办理房产交易抵押18728宗,涉及资金28.92亿元,建立规范化产权产籍档案52718份,房屋登记簿档案28413案。
  湖口县产权产籍管理 1991年,成立县房地产交易(评估)所(隶属于房产公司,下称交易所),开始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发证、房地产抵押管理及价格评估业务。成立房管局后,发证办、交易所成为房管局下属报账单位,2002年发证办、交易所归口管理。同年建成房屋产权交易大厅。2004年,全部采用微机缮证。2005年,成立具有丁级资质房产测绘队。2006隼,撤销发证办和交易所,同时成立县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同年1 1月经上级有关部门考核验收,档案管理达到省一级标准。2007年,县财政局及县地税局派税务专员进驻房屋产权交易大厅。2009年将房产档案管理职能划到产权交易中心,真正形成“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都昌县产权产籍管理1991年,房地产交易发证由县房地产管理公司办理。至1997年,共核发房屋所有权证5853本。1999年3月,由县房地产产权交易所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私有房屋、单位直管公房和各乡镇所属单位住房进行产权登记、核发产权证书。当年发放房屋所有权证767本。2004年,由县房地产产权发证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产权发证、负责存量房交易,评估、抵押等事务。为房地产交易发证提供数字依据。同年5月6日,成立县恒力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对房产面积进行测绘。至2005年底,累计测绘面积66.2万平方米;2006-2010年,房地产测绘面积45.2万平方米。
  彭泽县产权产籍管理2005年始,逐步建立城市管理体制。同年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成立,规定县内房地产办证交易活动均属其管理。2006年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在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正式启动。2006年以来,县产权产籍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服务职能,优化服务举措,不断加强窗口建设,建设亲民为民服务体系。同时将评估测绘、白蚁防治等部门一并纳入交易中心合署办公,真正实现“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至2010年,共办理房屋产权产籍登记16867宗,建筑面积185.5万平方米,房产抵押4333宗,建筑面积65.1万平方米:二手房过户交易6300宗,建筑面积81.9万平方米;商品房交易7762宗,建筑面积85.7万平方米;白蚁预防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白蚁灭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区产权产籍管理2008年5月,经过与市房产局协商,由庐山房产局负责庐山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发证工作,终审缮证由市房产局负责。当年,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发证128栋。2009年,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发证102栋、房屋变更登记12栋。2010年,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发证5栋、房屋他项权证12宗。
  第三节公有房产管理一、直管公房管理市城区直管公房管理市城区国有公房管理、维修等工作向由市房地产公司负责。1991年,直管公房面积58万平方米。1997年,直管公房面积83.03万平方米。2000年,直管公房面积61万平方米。2006~2010午,市房地产公司在维修管理直管公房上共维修17.57万平方米,每年开支100多万元维修费用。至2010年,直管公房面积67.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为61.73万平方米,非住宅面积为5.8万平方米。当年4月始,历时1年强化直公房产权产籍管理,对市直公房重新进行测绘、核档、确权,规范房屋管理。从原有的使用面积计租转换为建筑面积计租,测绘、核档房屋共878栋。同年8月19日,市政府抄告市房产管理局和市商管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制企业处置直管公房的意见,对市属商业企业承租直管非住宅公房产权进行划分,划分后商管部门共划得房屋建筑面积2.12万平方米;房管部门共划得房屋建筑面积7767.44平方米。房管部门同意免收原商业企业历年欠缴房屋租金。
  庐山直管公房管理庐山直管公房管理、保护、维修等工作由庐山房产管理所负责。至2010年,管理直管公房266栋,租赁户1077户,总建筑面积10.46万平方米,主要贯彻“以租养房”政策。从2006年开始,庐山管理局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全山直管公房危旧房及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整治,至2011年底共投入763.76万元资金,先后维修了112栋(处)直管公房和驳坎(其中包含二栋房屋的重建)。
  永修县直管公房管理2004年,县直管公房235户,1.7万平方米左右,且全部为危房。2004年2月,县房管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雨季或其他特殊天气状况时,派出专人监视,劝导部分群众搬出。2008年,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在老城河街原直管公房地址上拆除旧房兴建廉租房252套,结合城际铁路拆迁还房配建廉租房48套。至此,剩余直管公房已不足1万平方米。2009年,老城棚户区改造列入县城建工作议程,剩余公房将在两三年内全部拆除,县公房管理所将工作重心逐步移向新建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管理。
  都昌县直管公房管理1991年,县直管公房面积3.45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住宅面积2.81万平方米,居住632户:非住宅面积6324.37平方米,居住40户。由县房地产管理公司和县城镇综合开发公司行使房屋维修和出租租金收缴及其开发利用管理权。1992年投入资金3.28万元,维修房屋6873平方米。1993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文化大革命”期间转为公房的私房回归原主,对无法维修老旧公房进行处理。1994年1月25日,县房地产管理公司、县城镇综合开发公司分设后,直管公房分为两部分。1996-1998年,投入资金41.86万元,维修房屋2.1万平方米,翻修改造1267.23平方米。2001年,投入维修资金7.6万元,对幸福路公房全部翻顶改造。同时,投入36.6万元对焦子巷、西街四巷部分公房拆旧重建,面积938.19平方米,安置居民10户。2002年,组织技术人员对所有直管公房进行全面检查,对部分公房进行危房鉴定,修理公房面积7630平方米,投入资金4.8万元。2003年,投入4.4万元维修公房5740平方米,安置居民13户。2004年后,县房管届先后三次组织人员对公房进行检查,投入8.9万元资金,对部分公房进行维修。2005年,有直管公房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危房8658.14平方米。由于部分直管公房无法维修居住,县房管局规劝住户搬出危房。为妥善安置困难户居住,投资1000万元在南坡湾新建2栋廉租房,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安置72户困难户。2007-2010年,直管公房面积1.93万平方米。居住235户940人。4年间,每年安排3万元资金对破旧房屋进行维修,维修面积为1.1万平方米。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都昌县直管公房管理一览)=] 湖口县直管公房管理 1991年,县直管公房面积为1.19万平方米(其中商用面积2900平方米,住宅面积9000平方米),年租金收入5万元。到2009年年底,管理房产面积8350平方米(其中商用面积1200平方米,住宅面积6350平方米,闲置危房800平方米),年租金收入20万元。
  共青城直管公房管理1991年,由房管办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维修。平均每年投入维修资金约50-60万元不等。1995年,共青城成立房屋制度改革办公室,管理全区范围内直管公房。至2006年,直管公房建筑面积为19.1万平方米。当年,共维修卫生间及下水道等120多户,屋面防水维修0.14万平方米,投入维修资金8万余元,收取门面租金1.4万元。2007年,全区维修下水道108户,屋面防水维修0.21万平方米,投入维修资金15万余元。收取门面租金4.8万元。2008年,全区维修下水道55户,屋面防水维修40户,面积0.31万平方米,投入维修资金21万余元。2009年,全区维修下水道74户,公房屋面防水维修31户,面积0.39万平方米,对一号桥200余户住户的下水道进行了改造,投入维修和改造资金39.8万元。至2009年,直管会房面积16万平方米。
  修水县直管公房管理 1991年,县城直管公房有住宅房建筑面积103213平方米,其中简易、砖木结构为62704平方米,砖混结构为36379平方米,营业性店铺4130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县城西摆街、鹦鹉街、北门路、胡家巷、华光巷、公敏巷及南城菜埚口、大洋洲等地,共有1909户居民,其中462户为廉租房住户,仍有1158户、近万名居民居住在简易结构危旧公房中,80%以上为老祠堂,建筑时间多数为晚清时代或民国期间,房龄大多数在60-120年之间。2001年起,每年筹措5万多元对直管公房进行房屋安全保险。每年房屋修缮费均超过20万元。2008年以来,改造力度加大,蓝家祠堂、周家祠堂改造及余家巷棚改项目解决400多户住房问题。至2010年年底,县城直管公房中已老化输电线路基本完成整改,耗资60万元左右。县房产管理局对老城区危旧房进行了部分改造,解决300多户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
  二、房屋安全鉴定 2003年前,市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开展不多。2003年5月,对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进行调整,抽调部分工程技术人员重新组成,房屋安全鉴定始规范展开。2004年始,开展一般城市房屋和建筑物鉴定,圭要是根据城市房屋和建筑物所有者和使用者对房屋和建筑物安全状况提出申请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2005年始,对城郊村民未改造的原始住房进行鉴定。同年11月26日瑞昌市、九江县地震,为帮助灾民迅速恢复生产、灾后重建,用3个月时间对瑞昌市、九江县部分地震损毁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共鉴定各类房屋1000余栋,为当地政府灾后重建提供依据。2006年,抽出专门人员负责国有资产划转房屋安全鉴定。至2007年,一般城市房屋和建筑物安全鉴定面积700万平方米,出具鉴定报告约200份。至2009年7月,共受理46个项目国有资产房屋安全鉴定申请,申请鉴定面积共3.52万平方米,对64个国有资产划转项目初步进行摸底,对部分国有资产划转项目出具房屋鉴定报告。2009年7月,对市区100多家企业改制清产核资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400多份,鉴定面积40多万平方米。对历史遗留问题房屋产权登记中需要鉴定的611万平方米,出具483份鉴定报告。至同年底,对城郊村民未改造原始住房进行鉴定出具报告1500余份,面积30多万平方米。
  第四节物业与室内装饰管理一、物业企业管理市区物业管理 1998年,市物业装饰管理办公室成立。1998-2010午,市区物业服务企业157家(其中外地人浔登记备案企业4家),内含二级资质6家,三级资质122家,暂定资质29家,从业人员共3744人,其中经营管理人员1342人(含持有物业管理岗位证书的527人)。纳人物业管理项目271个,总建筑面积1527万平方米,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已达780-/0,物业服务项目涉及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房改房、办公楼、商业用房、工业仓储用房、学校、医院等多种物业类型,覆盖城市大部分区域。1998年以来,为了确保业主房屋“养老金“安全,采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与产权手续联办工作机制,建立严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和使用制度,确保新办产权维修资金缴交率达1000-/0。到2010年,共缴交维修资金超3亿元。由于物业服务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整体素质不高,物业服务标准低,收费难,同时开发商在开发经营过程中遗留的问题多,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税收等优惠政策少,企业负担重,仅2010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总收入5770.02万元,营业利润为-285.03万元,亏损企业达84家。
  修水县物业管理县物业管理工作从2003年始起步,至2010年年底,全县注册物业管理企业1 1家,从业人员近300人,实施物业管理项目30个,物业管理面积累计150万平方米。从2003年1月起,全县所有房产开发项目均须按房价2%-3%比例交缴房屋物业维修资金。至2010年底,共归集房屋物业维修资金达4300余万元,归集率达95%以上。在业主自治管理上,引进社区居委会组织机制,建立业主自治机制,结合县情,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样板,提供给小区业主委员会参考,已引导帮助10个人住率较高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永修县物业管理2002年,县房管局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全县12家物韭管理企业,24个住宅小区,2万多套近2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住宅进行管理。2004年归集房屋维修基金12万元。至2010年底,全县已建成住宅小区16个,其中12个聘请专业物业企业管理,4个业主自治管理。共归集物业维修基金1000万元。
  都昌县物业管理2002年7月,县新城物业公司成立,为县第一家物业公司。至2010年,全县有资质的物业公司4家。城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14个,总面积为57.16万平方米(住宅49.74万平方米,非住宅4.72万平方米)。推行业主委员会制度,发挥业主自治作用,指导3个开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3万平方米以上小区5个,由社区管理4个。小区实行物业管理覆盖率77.8%。
  [=此处为表格(2010年都昌县物业管理一览)=]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都昌县物业维修基金收集使用一览)=] 彭泽县物业管理2006-2010年,有物业服务企业4家,其中三级资质3家,暂定资质1家,从业人员64人,其中含特有物业管理岗位证书的经营管理人员18人。纳入物业管理项目12个,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覆盖已达100%,物业服务项目涉及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物业类型。2009年,县政府出台《彭泽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规范《业主临时公约》,同时规定购房者按规定比例缴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县房产局在银行设立物业维修基金总账户,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实行“统一归集、统一管理”。
  [=此处为表格(2007-2010年彭泽县维修基金收支一览)=] 浔阳区物业管理2000年3月,区物业管理站成立,属集体企业,归区房产局直管,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先后介入月亮湾安居工程小区、浔虹安居小区、九华门经济适用房小区3个小区物业管理。通过加强水电管理,加大环境卫生清扫力度,做好保洁绿化和维修,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提供较好物业管理服务。2000年9月28日,月亮湾安居工程小区成立第一次业主代表大会。2005年4月,浔虹安居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成立。
  庐山物业管理1999年,服务中心成立,为房产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物业管理面积2.02万平方米。
  二、物业管理规章建设 1998年始,推进业主自治自律的管理工作,开展与城区物业管理情况调研。通过对老城区甘崇、滨兴、湓浦等街道调查走访,针对老城区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现状,逐步形成《推进老城区物业管理的工作方案》。2007年物权法出台,根据物权法,加大物业服务行业政策法规宣传,针对不同时期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印发《物业管理宣传手册》,与媒体和百姓面对面座谈,开办物业管理专题栏目等形式,广泛宣传,解惑答疑,化解积怨,提升社会对物业服务关注度,提高物业管理社会化意识,为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同年,根据物权法和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市房产局印发《九江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以此推进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至2010年,小区业主自治作为规范物业服务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重点,已引导市区39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三、室内装饰管理 2003年7月,市物业与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成立,履行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职责。到2010年,共核发住宅室内装修资质证书18家,对4300户住宅室内装修进行监管,制止112起违规装修,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白蚁防治九江白蚁防治研究所是江西省成立最早的白蚁防治机构之一。1993年前,一直以白蚁灭治为主,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没有全面展开。1993年5月始,市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正式展开,至1999年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签约172.23万平方米,签约收入221.77万元,平均覆盖率80%以上。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颁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使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处理工作走上健康、有序轨道。2004年,建设部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省市各级部门相继制定管辖范围内白蚁防治暂行管理规定,省白蚁防治协会和省建设厅对市县白蚁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2007年,市政府对白蚁防治管理规定重新修改,使全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更加规范化。至2010年,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签约1355万平方米,签约收入1845.45万元,平均覆盖率100%。实施预防处理工程面积房屋蚁害率低于1%。全市灭治蚁害实际面积为50万平方米,涉及房屋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有偿服务收入达180余万元,并对南湖公园、甘棠公园、姑塘海关、浔阳楼、锁江楼、烟水亭等多处文物保护单位的蚊害进行普查与灭治。县城新建房屋白蚁防治率接近1000-/0,灭治业务延伸到乡镇、村组。其中彭泽县白蚁预防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白蚁灭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庐山区白蚁预防面积81.76万平方米,灭治面积1.95万平方米。修水县城市新建房屋的白蚁防治率近1000-/0,灭治业务延伸到乡镇、村组。永修县白蚁7年累计防治面积185.1万平方米。都昌县白蚁防治面积25200平方米。城区新建房产工程白蚁防治率100%。湖口县白蚁防治面积120.1万平方米。
  [=此处为表格(1994-2010年都昌县白蚁防治一览)=] 第四章房地产项目和企业第一节重点项目一、信华城市广场信华城市广场位市于区中心繁华商业区大中路、庾亮北路与滨江大道交汇处三角地带,毗邻浔阳路,周边为市区最密集居民社区及商业区。项目占地面积52700平方米,信华城市广场总面积1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12万余平方米,为首座在江西率先引进shopping mall经营模式购物广场。包含百货购物、时尚精品、量贩超市、美食城、五星级酒店、商住楼、旅游景点等多种业态,是一个满足购物、娱乐、聚会、观光、休闲等需求多功能、开放式、街区型购物中心,同耐地下停车场提供近300辆汽车停车位。
  二、新湖·柴桑春天位于市经济开发区内,西起城市干道长江大道,东至九龙街,北为南海路,南与十里河相望。开发用地6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110万平方米。总居住户数8000余户,可居住人口约3.5万人,预计总投资30亿元。该项目依据“一次规划,分区开发”思路,实施分期建设,滚动开发。新湖·柴桑春天由加拿大泛太平洋设计有限公司担任总体规划设计,新加坡雅克筑景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景观设计。设计独特,物业形态丰富,在尊重地块原有自然地貌同时,充分挖掘九江历史人文内涵。总体设计定位为“一核、二街、四片、五心”结构形式,规划建有排屋、多层公寓、高层、小高层、大型商场及商铺等多种物业建筑形态。其综合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低于23%,绿化率高于40%。同时,建造幼儿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为住户子女提供优质齐全教育配套。至2010年,新湖·柴桑春天有4000多户家庭人住,8.4万平方米大型商业街区开业,教育、医疗、健康、娱乐、休闲等高档配套全面启用,相继获省首个中国人居环境金牌住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全国优秀园林小区等称号。
  [=此处为表格(2010年市城区商品房楼盘在建项目一览)=]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第二节市重点房地产企业一、信华集团信华房地产开发集团信华房地产开发集团主体是具有二级开发资质原九江信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自1993年成立以来,一直是信华集团旗下以房地产开发、销售为主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相继投资开发信华苑、湖滨花园(南区、北区、东区、中心区)、长虹家园等新型住宅小区。2001年,参与老城区西园拆迁改造、建设信华城市广场、五星级信华建国酒店及浪井历史文化景区。2005年参与建设5万平方米信华国际商务中心。2006年,参与建设36万平方米信华城市花园。2007年,开始参与经济适用房建设,启动城西港区信华西郊花园项目。仅2009年一年,公司实现生产总值34680万元,上缴税收1579万元。凭借“植耕本土、勇于开拓”发展原则,公司业绩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表彰,相继被授予全省房地产十佳先进企业、省首届优秀楼盘、全省先进私营企业、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市特级诚信企业、市纳税大户等称号。
  信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996年12月成立,是专业从事物业管理并具有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有员工260人。下设机构有管理部、财务部、工程部、行政办公室、管理一处、南区服务她、东区服务处、北区服务处、中心区服务处、长虹家园服务处、天鹅苑服务处、滨江国际服务处、商务中心服务处、城市花园服务中心、螺丝山服务处、樱花苑服务处。公司管理物业面积100余万平方米,7500余户。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努力提高丁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向广大业主提供高水准、专业化、高品质服务,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公司先后获得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安全小区、市物业管理先进企业、全市物业管理先进企业称号。
  信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装饰设计施工企业,主要从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司有设计部、开发部、材料部、工程部、质量安全部、预决算部等职能部门,同时还有一支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自成立以来,承接数百个室内外装修工程,其中包括信华国际商务中心写字楼、信华城市花园、信华建国酒店等,得到广大用户认可和好评。
  信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要经营景观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设计与施工、市政绿化、亮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司拥有多名专业技术人员。成立3年来,承接建设包括信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楼盘多处景观工程,社会评价良好。
  二、新湖远洲置业有限公司 2004年,在九江成立,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和远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九江新湖地产本着“建房产,建环境,建文化,建精神”的思路及“江西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开发定位,整个规划设计探索大盘特有的开发模式,力邀加拿大泛太平洋、美国海普、新加坡雅克等国际级团队,形成规划、建筑、产品、园林、教育等与世界接轨的“国际化生态社区”,更以其优美的生态环境和高品质的建筑质量,受到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赞誉。相继获2006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先进企业、2007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先进企业、省首届优秀楼盘、市纳税先进单位、全市“11·26”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先进单位、2006-2007年度B级纳税信用企业、2010年“3-15”消费者信赖房地产企业。
  三、江西国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2月1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水暖器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卫生洁具销售。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月1日,取得省建设厅颁发暂定资质证书。公司有管理人员20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8人、经济专业及财务管理人员3人、统计人员1人、工程管理人员8人。公司开发位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道与长城路交汇处的“国豪,水岸城”商住项目,项目占地6.2公顷,总建筑面积13.63万平方米。投入建设资金2亿多元,建成一定规模高档精品住宅小区,项目获得相关部门表彰和肯定。被评为省房产面积信得过十佳楼盘、市民最喜爱的优秀楼盘。2010年,国豪地产在庐山区再造一座国豪·山景城。项目总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位于德化路与陆家垄路交汇处东北角。整个地块趋势为南低北高,为项目打造坡地景观塑造先天优势。
  第三节县城重点房地产企业一、瑞昌市江西风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系福建凤竹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综合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等业务。公司下设总经理室、综合部、工程部、财务部、营销部。公司经济、技术综合实力雄厚,并与国内诸多实力雄厚的设计、策划、建筑、销售等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公司有员工35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2人,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18人,经营团队拥有多年房地产开发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公司以“诚信为本、优质服务、锐意创新、互惠双赢”为经营理念。坚持“稳扎稳打,诚信开发、回报社会、奉献瑞昌”的原则,做好产品和市场定值、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引领瑞昌房地产市场。公司相继被评为省诚信和谐地产企业、全市房地产开发先进企业、市房地产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瑞昌市“守合同重信用A级单位。所建新城风尚7号、8号楼工程获市优良结构工程、2008中国房地产最佳人居环境典范楼盘、2009年中国绿色健康住宅称号。公司共开发3个项目总计20.75公顷,其中,“新城风尚”楼盘4万平方米,于2007年8月年开工,2009年12月全部交付使用;“阳光佳缘”楼盘3.8万平方米;“东方星城”楼盘38万平方米,正分期开发中。
  二、江西远征置业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8日成立。公司在册员工48人,有技术人员26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12人,公司资产1.2亿元。2006年,开发建设修水县城南新区服装城一期工程,是集商贸、居住于一体的服装大市场,总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总投资6000多万元。2008年开发兴建“锦绣江南”小区,总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总投资7000多万元。正在建没中的“金碧世家”小区,总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是修水县最优秀小区之一。
  三、修水县创星置业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位于惨水县城南A2地块修江明珠小区。当年经省建设厅核准为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有在册人员20人,其中中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12人,初级职称4人,有职称的经济管理人员2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东方巴黎商城”和“修江明珠小区”为主,总投资1.2亿元,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万平方米。多次被市、县评为房地产开发先进企业。 四、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6月,由省建设厅颁发资质证书批准成立,拥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三级。公司总部下设管理部、开发部、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市场部、物业部、招商部及6个项目部,有管理人员58人。公司以资产并购方式,购得原彭泽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及经营权。相继开发朝阳农贸大市场、朝阳大市场综合楼、红石苑、渊明丽都、渊明路及双峰大道市政工程等项目,成功开发面积15万平方米,实现营业收入3亿元,至2010年三季度上缴税收1000万元。
  第四节房地产管理机构市房地产公司 1991年前已成立,事业单位,在市房产管理局未成立前负责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成立后,相继为其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市城区直管公房管理、维修等工作。
  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 1996年9月25日成立,主要负责房改资金、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2003年,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列后注销。
  市房产交易所 1991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委员会成立,1997年5月14日,由市房地产公司管辖变更为市房产管理局直属单位。2003年,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办公室合并成立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2004年8月,市编委批复同意更名市房产交易所,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房产交易及房产价格评估等工作。
  市白蚁防治研究所 1991年前成立,1997年5月14日由房产公司管辖变更为市房产管理局直属单位,事业单位,有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技术员1名,负责全市范围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
  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 1998年5月24日成立,全民所有制企业,挂靠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实行独立核算,自立经营和自负盈亏,主要负责九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等工作。2008年改制拍卖。
  市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998年4月成立,企业编制,二级资质,负责湖滨小区和庐峰小区共54万平方米物业管理。
  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2003年前,属市房产管理局综合开发科内设机构。2009年6月,市编委批复定为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市房产档案馆2007年4月成立,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房屋档案管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3年5月成立,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市物业与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 2003年7月成立,事业单位,由原市建设局直属机构市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成建制划转市房产管理局基础上组建而成,主要负责物业管理和住宅室内装饰管理。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2009年10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房地产信息中心,定为市房产管理局下属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房地产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房地产信息网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经营。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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