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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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60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海关
分类号: U691+.6
页数: 4
摘要: 1991年,制订《征税、货管业务工作联系配合办法》《调查、货管业务协调办法》,监管进出境货物118162吨,船舶34艘次,火车皮71个,集装箱1059个。1992年,与上海文锦渡海关制订转关运输联系配合办法,启动转关、长江二程船运输业务。7月17日,办结第一艘进出九江港洪都拉斯籍“金敬”号轮的船舶和货运监管。监管进出境货物60478吨,船舶30艘次,火车皮96个,集装箱946个。
关键词: 管理机构 海关

内容

第一节货运监管 1991年,制订《征税、货管业务工作联系配合办法》《调查、货管业务协调办法》,监管进出境货物118162吨,船舶34艘次,火车皮71个,集装箱1059个。1992年,与上海文锦渡海关制订转关运输联系配合办法,启动转关、长江二程船运输业务。7月17日,办结第一艘进出九江港洪都拉斯籍“金敬”号轮的船舶和货运监管。监管进出境货物60478吨,船舶30艘次,火车皮96个,集装箱946个。1993年,采取一般查验与重点查验相结合方式,加快货运通关速度。监管进出境货物351642吨,船舶30艘次,火车皮96个,集装箱946个。1999年.贯彻“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新海关工作方针,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制订查验派单表,执行南昌海关制订进出口查验率,与闽赣物资公司、外轮理货公司等单位签订监管工作的联系配合办法,切实加强实际监管。当年查处即决案件5起。
  2000年,以强化货物的实际监管为重点,严格执行南昌海关制定进出口查验率制度,认真落实对214码头、外贸码头等监管场所24小时巡查监管制度。与九江港务管理局、中船总公司九江闽赣公司、九江火车站西站签订联系配合办法,发挥协作单位在进出口监管环节中作用。严格转关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转关运输条件或运输路线明显不合理的,不予办理进口转关手续,确保货物实际监管到位。2004年,按照“通得快、管得住”要求,实现监管“质与量双提升”。在货运监管方面,设立风险分析、放行岗,在实际监管中引入风险管理的方法并采取选择性查验作业机制,加强选择性查验针对性、有效性,各项实体性监管内控得到有效监控。进口货物查验率16.59%,查获率4.29%;出口查验率7.4%,查获率0.82%。共监管进出口货物169441吨。
  2010年,按照海关总署大监管体系建设要求,启动出口分类通关改革试点,海关平均怍业时间大幅降低,通关速度加快,海关平均作业时间环比减少61%,1票单证齐全出口货物5秒内可放行通关;稳步推进“三查合一”工作,整合监管资源,进一步加强对货物后续监管;突出运输工具、舱单、监管场所“三位一体”监管模式,修改完善码头巡查管理、卡口等管理办法,加大对出口结关时效异常舱单处置,利用GPS、视频监控系统对码头和运输工具实时监控,加大转关业务协调,积极促进废五金由九江港转关至鹰潭铜业务开通。共监管进出口货物508505吨,集装箱29453个。
  第二节关税征管一、关税管理 1992年,成立保税科,清理、核销多年积压到期合同,清理到期合同2133份,下厂调研21人次,核销结案合同18份。在清理核销多年积压到期合同基础上,帮助4家企业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账册,把海关监管、企业自管工作向前推进一步,另外,新批准成立2家保税仓库和2家保税工厂。全年登记备案合同数165份,同比增长97%;核销合同29份,同比增长84%。1996年,加强加工贸易管理,抓好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落实。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是中央出台的加T贸易管理三大改革制度之一,也是海关一项主要工作。九江海关走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与中国银行九江分行制订联系配合办法,同时走访6214厂、九江化纤厂、共青垦殖厂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取得企业支持和理解,并加强对初次备案企业调研,调研率100%。全年合同备案25个,同比增长14%;来料加工153份,同比增长16%:进料加工150份,同比增长20%;内销合同204份。
  2000年,继续加强加工贸易管理,严格把好合同备案关,开展重点敏感商品加工贸易以及承接加丁贸易企业前期调研,对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加工成品明显不能出口、进口了解或加工成品运输路线明显不合理的加工贸易不予备案。并规范手册备案、核销审批三级审批制度,加强中期管理,实际核销力度,严格执行《加T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规范深加工结转。全年共登记备案合同262份,备案金额2709万美元,合同核销307份。2004年,按照“优化存量、控制增量、规范经营、提高水平”要求,规范加工贸易管理,优化内部备案作业流程,加强加工贸易内销管理和到期合同催核工作,对进出数据不平衡、高报单耗、串料等嫌疑加大中期核查力度,做到“大的管好管活,小的管严管住”。全年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162份,合同备案金额4576万美元,同比增长54%。核销加工贸易到期合同144份,结案144份,核销结案率100%,核销补税104万元。2006年,九江出口加工区通过海关总署联合验收小组正式验收,标志着省第一家出口加工区封关运作。海关总署联合验收小组组长孙群与省政府副秘书长谭晓林共同签署《验收纪要》,颁发“出口加工区验收合格证书”。同年经南昌海关报海关总署批准,九江海关驻出口加工区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隶属九江海关,内设审单备案科、监控科。2008年,九江海关唯一一家保税工厂——江西共青中羽制衣有限公司因港方撤资申请注销。2010年,稳妥推进新型船舶保税监管试点工作,积极参与九江保税港区论证调研,采取“清单管理法”“跟踪提醒法”“协调配合法”加强手册核销管理。同时做好加工贸易内销价格审核、归类、征税工作,简化内销手续,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两条腿走路”,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提升应对金融危机能力。全年合同备案95份,备案金额15229美元,合同结案率100%,内销归类差异率为0。监管九江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总值1.8亿元,同比增长3倍,超过九江出口加工区封关运作前4年进出境货物总值。
  二、关税征收 1991年,继续以国内敏感性较强商品,归类难度大、技术性强、高税与低税易于混淆商品为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价归类工作,同时加大对欠税企业税收催缴,全年通过审价补税347768元,共征收税款1134万元。1995年,针对当年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货源紧,税收任务重的客观原因,坚持“依率计征,依法减免,严格退补,及时入库”,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加强进出口审价和税则归类工作,搜集系统价格资料,对许可证管理商品、协调价格商品,实行逐票审价。加大催税和对走私违规活动打击力度,防止税源流失。全年对加工贸易核销补税383万元,征收税款2806万元。2001年,坚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税收工作方针,采取系列措施强化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税收征管。拓展税源,走访昌河、华意等企业,宣讲海关政策,落实海关便捷通关措施,扩大和稳定税源;同时加强单证审核和验估等基础性工作,对昌河有限公司500多种进口汽车零配件归类加强归类调研,解决归类难题,提升征管质量;加强与银行税费管理部门核对,发现银行积压税款1816万元,维护税收征管严肃性。严格核定《氧化钽单耗标准》,加大核销补税力度,一年核销补税487万元。全年征税15186万元。2004年,针对综合税率进一步下调、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进口回落、税收形势严峻情况,坚持“以质为主、量质并举”,依法科学征税,继续强化商品归类、估价和化验工作,防止税款“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同时宣传、讲解在九江口岸报关进口便利条件和海关优质服务措施,吸引辖区内企业异地报关货物在九江海关报关纳税,扩大税源。全年征收税款1562.30万元。补税款26万元,其中送检8票,改税号6票,归类补税2万元;价格磋商7票,成功磋商5票,审价补税24万元。2010年,以综合治税为中心工作,对辖区内20家主要税源企业和3大进口支柱行业实施专项调研,建立每周税收征管通报制度,掌控征税主动权;加强重点敏感商品的监控管理,组建预归类、预审价小组,强化取样送检、审价归类、原产地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开展打击出口骗退税百日专项行动。2010年,一般贸易价格水平、税款核销率、原产地审批准确率均优于海关总署考核指标。全年征收税款3.64亿元,创建关30年来历史新高。
  三、关税减免 1993年,严格减免税“三级”审批,共审批减免税8200万元,实际减免9700万元。办理50批外商自用物品审批和4批捐赠货物审批。1996年,配合工商部门开展对被注销外贸企业(公司)免税进口货物、物品清理工作,对尚在监管期内减免税货物,折旧估价征税。全年审批减免税额3400万元,其中“i资”企业审批减免2896万元,技术改造审批减免税300万元,科教用品审批25万元,其他审批减免100万元。2002年,在减免税审批方面,为省重点建设项目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办理减免税13302万元。加强进出口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对重点企业减免税货物下厂进行核对清查,依法解除减免税货物监管。全年审批减免税金36027万元。2004年,采取提前介入、上门服务、电话咨询等措施,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减免税政策。全年办理减兔税业务108批次,减免7461万元。2010年,九江海关认真贯彻国家减免税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减免税审批业务,全年审批减免税2325万元。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九江海关进出境监管、税款征收一览)=] 第三节走私查稽 1991年,坚持打防控结合,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突出打私重点,大力查缉走私活动,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当年,查处违规案件4起,走私案件3起。查缉的主要物品为进口尼龙布、打印机散件、汽车。在处理走私案件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完备”原则,办案过程中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办案人员廉政意识;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后,充分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认真审议当事人反馈要求及复议请求;在案件处理上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打促教,突出教育意义。1995年,九江海关把缉私工作重点放在货运渠道与重点敏感商品上,加强对进口机电产品、出口纺织品以及其他敏感商品的审单和查验。在监管环节查获价值58.8万元保税货物倒卖大案要案l起,“洋垃圾”进口案件2起,并在《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新闻媒体对“洋垃圾”进口案件进行曝光。全年共查处走私违规案件10起,案值达1500余万元,到账罚没收入1221万余元。1998年,认真落实全国打私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九江外运码头监管与巡查,加大对货运渠道走私和出口骗税“三假”(假批文、假印章、假单证)打击力度,与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配合,搞好打私舆论宣传,反走秘工作成效显著。在监管环节,查获进口逃税大要案l起、出口骗税大要案1起。全年办理走私大要案4起,案值达10726万元,罚没收入达1896万元。
  2001年随着新缉私体制建立和反走私形势新变化,海关调查工作指导思想从办案为主向查缉为主转变,从查处个案为主向规范企业行为转化,把工作重点放在查处加工贸易渠道擅自内销保税料件上来。全年办理走私违规案件3起,案值143.15万元,配合南昌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协查案件4起,办结辖区内首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2月30日,九江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正式挂牌成立。2006年,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打私工作新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缉私警察基层建设纲要》,正确行使和综合运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手段,加强情报基础工作,实施情报强侦战略,加强动态情报的分析研究,提高反走私预警监测能力;不断建立和完善海关缉私运行机制和办案反馈机制,协助正面监管,推动缉私工作与海关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水平,及时发现和有效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受理行政案件3起,立案1起,案值8.3万元。结案1起,罚没收入0.45万元。立刑事案件1起,案位273.8万元,涉税57.9万元,刑事拘留4名犯罪嫌疑人。办理协查案件6起(不包括南昌缉私局要求协查的案件),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10年,坚持和谐执法、理性执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执法政策,强化法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固化案件回访机制,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不断提高依法办案能力、水平和质量,努力实现打击走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全年行政案件立案数17起,立案案值567万元人民币,调查终结15起。共办理协查案件9起,调取资料28份,接待来人6人次,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1名。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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