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0421 |
颗粒名称: | 长江大桥公路桥收费 |
分类号: | F50 |
页数: | 1 |
摘要: | 1994年5月1日零时,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正式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实行统一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标准为:二轮摩托车每辆每次2元;侧三轮摩托车和手扶拖拉机每辆每次5元;2吨以下机动车辆每辆每次10元:2吨以上(含2吨)机动车辆每次每吨6元;货车按核定载货吨位征收,客车按其底盘核定载重吨位征收,拖拉机按折合吨征收,不能载货的特种车辆,按其臼重吨位征收。2007年3月10口至2010年12月31日,收费标准为:客车2吨以下按每辆每次12元;2吨以上(含2吨)的,接其底盘核定载重吨位每次每吨8元。2010年征费额达1.98亿元。 |
关键词: | 长江大桥 规费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