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0318 |
颗粒名称: | 二、市级限期治理 |
分类号: | X3 |
页数: | 1 |
摘要: | 1991年,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环保局《关于建议地属企事业单位污染源限期治理确定管辖权限》,明确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权限。当年,九江市完成限期治理任务19个,投资共计383.9万元。1992年,双杯龙舟赛在市举行,利用活动契机,市政府下达一批限期治理项目,其中废水治理项目6个,废气治理项目52个,均按期完成。1993年,市政府对九江医专附属医院、九江中医院、九江电瓷厂、九江车务段、九江畜产制革厂下达限期治理计划。1998年,市政府对市属34家污染企事业单位下达限期治理计划。2002年开展油烟治理工作,当年下达第一批56家油烟污染企业限期治理任务,2003年5月下达第二批103家油烟污染企业限期治理任务。2006年,限期治理项目如期完成,限期治理工作结束。 |
关键词: | 限期治理:环境保护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