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0314 |
颗粒名称: | 五、行政处罚 |
分类号: | D922.1 |
页数: | 1 |
摘要: | 1991年,环保行政处罚方式以罚款为主,多为污染事故引发,处罚程序简易,处罚金额较低。全市9起污染事故,罚款总额3.21万元。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处罚工作逐步迈人正轨,当年罚款金额1.5万元。2006年,随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深入,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当年处罚案件115起,处罚金额81.9万元。2007年,处罚案件数114起,处罚金额96万元。2010年,通过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排污、违法开工建设项目打击力度,切实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处罚案件96起.处罚金额623万元。 |
关键词: | 环保行政处罚:污染事故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