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建设专项行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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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306
颗粒名称: 绿色生态建设专项行动
分类号: X171.4
页数: 2
摘要: 绿色生态建设专项行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零排放专项行动:2007年5月31日,完成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零排放“5-31零点行动”后,组织实施城镇生活饮用水取水口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取缔工作。出动检查514人次,检查68个饮用水源,其中水源达标45个,不达标23个,查处违法企业4个。2007年底,所有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关闭。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行动

内容

绿色生态建设专项行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零排放专项行动:2007年5月31日,完成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零排放“5-31零点行动”后,组织实施城镇生活饮用水取水口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取缔工作。出动检查514人次,检查68个饮用水源,其中水源达标45个,不达标23个,查处违法企业4个。2007年底,所有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关闭。
  工业园区未经处理污水零排放专项行动:2007年8月,市环保局对所有工业园区进行调查摸底,提出3年时间建设好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同时对在建过程中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土政策”;把好项目准人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擅自投入生产建设项目,以及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企业,一律严格依法处理:对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处置或不处置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造成污染依法限期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在园区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之前,监督园区各企业污水达标排放,逾期仍不能达标停产整治,停产整治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关停。同时对人园企业限产限排。
  城市中心区有毒有害气体零排放专项行动:2007年9月,对城区餐饮业油烟组织4次大规模联合整治,对150家餐馆下达整改通知书,关停44家无法整改餐饮业:在全市范围内对19576辆机动车尾气实施监测,对其中4300多辆进行净化治理,使城区在用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率为95%。2008年6月,拆除城市中心区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不能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限期整改。
  淘汰燃煤锅炉(窑炉)专项行动:2007年9月,由市经贸委牵头,对城区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炉灶进行综合专项整治。市环保局联合市执法局对禁燃区内须整治128台锅炉、炉灶逐一下达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取缔禁燃区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炉灶,改用清洁能源。
  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2007年9月,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环境尾矿库;整治尾矿设施不健全、不完善选矿加工厂;健全和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消除尾矿库重大隐患,有效监控尾矿库运行状况;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市环保局组织人员查清全市范围内有尾矿库37个,其中4个闭库.1个灰库停用,其他运行使用正常。
  修河源头保护区及干流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2007年10月,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修河源头保护区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检查,对修水县境内红山食品城4家食品加工企业限期退城进园,对污染严重的红山屠宰厂责令关停;对武宁县境内昂泰胶囊、林全胶囊公司污水要求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再外排。科学划定修河源头保护区,确保保护区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清理修河于流沿线陆域一千米范围内污染企业,取缔一批小造纸、小皮革、小化工和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场:加强环保审批管理,提高准入门槛,促进修河干流沿线地区产业升级、污染减排。在修河源头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环境准人和最严格环评审批,禁止新增污水排放口。对修河源头保护区内建设项目采取上收一级审批措施,由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项目全部上收到市环保局审批,由市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项目全部上收到省环保局审批;加快修河干流沿线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2008年8月1日,11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2010年城区实现未经处理生活污水“零排放”,即达标排放。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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