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境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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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29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环境执法
分类号: DF46
页数: 5
摘要: 2007年1月,编印《九江市环境保护局规章制度汇编》,主要内容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行政许可审批办法等。12月8-10日,省专项行动督察组对武宁、德安、星子、湖口和九江市区挂牌督办企业进行现场检查。5月,检查企业90多家,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3家。lI月,现场检查356家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和35家重点挂牌督办企业。4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7月,对永修县违法排污恒丰氯化钙厂、启发化工有限公司实行停水、断电、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封存现存产品整治措施。
关键词: 环境保护法 自然资源

内容

第三节环境执法一、法制建设环境法规手册编纂2001年8月,编印《政务公歼及行风评议手册》,主要内容包括市环境保护局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等。2007年1月,编印《九江市环境保护局规章制度汇编》,主要内容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行政许可审批办法等。
  规范性文件制定2000年6月,市政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的决定》要求,编制《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以治理甘棠湖、南门湖为重点,搞好九江市水环境整治,明显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以优化能源结构和机动车尾气治理为重点,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运用填埋、焚烧、生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等多种形式,推动固体废物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进程:以绿地建设为重点,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以治理烟尘为重点,实施九江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增加环境投入,确保今后几年九江市环境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2%以上;限期达标,加快治理老污染源:严格把关,控制新污染;切实加强领导,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环保事业发展。2004年3月,市政府制定《九江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行政负责制、工作报告制、工作检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同月,市环保局制定《第三产业污染物排放当量数核定办法(试行)》,制定市内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排放当量数。12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2005年5月,市政府发布《九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使用机动车排气实施抽检、路检和年检,合格出具证明,不合格限期整改,安装排气净化装置,否则不得上路行驶。2006年9月,市政府发布《九江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要求禁燃区(浔阳区、庐山区等,总面积77.8平方千米)范围内禁止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以及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高污染燃料,烟尘控制区总面积为249平方千米,取缔手烧式燃煤锅炉。
  环保执法检查2005年,市环保局对市范围内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重点检查。9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九江市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先后检查九江县水厂、九江学院、河东自来水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郭桥垃圾处理厂、九江化纤厂、九江针织服装厂和维科印染有限公司。同年,市环保局配合市人大对全市工业园区开展为期一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执法检查,清理工业园区人园项目环保审批情况。经查全市入园项目297个,其中238个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入园项目环评执行率达80%,对未办理环评审批项目,向所在县(区)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下达限期补办手续通知。2006年7月1-19日,市直有关部门对所辖县(市、区)进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环保责任制落实、在专项行动中挂牌督办及限期治理项目落实整改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等措施。查阅360余家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现场检查35家重点挂牌督办企业涉及违法排污项目。2008年年底,对辖区内2005-2008年6月30之前审批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少数企业试生产逾期未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配套进行试运行,下达催办整改通知书,限期办理及整改。
  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1991年,市环保局办理市人大建议3件、市政协提案1件,建议、提案人均对回复意见表示满意。2003年,受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均满意。2006年,受理市政协委员关于打造可持续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圈提案。2009年,政协委员关于整治美化庐山长冲河的建议及庐山沿街餐馆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均予以妥善处理及答复。2010年,市环保局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设置专门办理工作程序。当年受理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28件,全部按照要求办理完毕。
  三、环境信访 1991年,受理信访投诉204件,其中群众来信78封,人员、电话来访126件,当年处理投诉173件,信访投诉处理率85%。2004年6月,12369环境热线电话开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4小时接诉。当年:信访投诉2121件,其中投诉噪声污染922件,废气污染856件,废水污染315件,固废26件,其他39件。所有投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处理率100%。2010年,环境信访严格按照《12369环保投诉处理程序》规范操作,信访投诉709件,12369环境热线接诉675件,其中,大气污染298件,噪声污染179件,油烟污染117件,水污染60件,固废7件,其他14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99%。至2010年年底,累计处理信访投诉14660件。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全市环境信访投诉一览)=] 四、专项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2003年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每年围绕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同年7月,由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6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市当年关闭2家“新五小”企业。2004年,根据《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查处8家国家、省挂牌违法排污企业和一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布局不合理企业。2005年6月,“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市列出14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挂牌督办,采取强制措施,炸毁修水全丰镇半坑村和义宁镇九阳2座非法炼钒厂。2006年5月,根据市政府部署,共查处各类违法排污企业近300余家。其中修水县关闭小造纸加工点92处,关闭石材加工企业18家,关闭钒厂2家;武宁罐头厂停产整顿。12月8-10日,省专项行动督察组对武宁、德安、星子、湖口和九江市区挂牌督办企业进行现场检查。2007年4月28日,国家7部委“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确定当年整治重点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重点行业污染问题。5月,检查企业90多家,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3家。2008年,实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是6年来挂牌督办企业整治落实:群众关心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污染减排。8月1日,11个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动工开始兴建。lI月,现场检查356家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和35家重点挂牌督办企业。2009年1月,对修水县土龙山金矿坑道内非法私采低品位金矿,使用氰化钠土法选矿,造成资源破坏、环境污染40多处冶炼点进行整治清理。2月,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对沿江排污口进行清查,设立规范化标识。4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7月,对永修县违法排污恒丰氯化钙厂、启发化工有限公司实行停水、断电、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封存现存产品整治措施。同年,全市检查1384家企业,重点是钢铁、涉砷行业专项检查,查出3家钢铁企业、4家涉砷企业存在问题;查处企业11家,关停企业5家。2010年4月9日始,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市检查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48家,检查化工企业96家。10月,排查沿江沿河化T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60家,清理关停企业1家,整治企业3家。11月,查处瑞昌、湖口、星子采掘化学金属添加剂项目4家,遏制其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油烟净化专项整治行动2004年7月,市环保局开展油烟综合整治行动,作为当年市政府100件惠民实事之一加以推进,当年完成103家油烟治理工程。2005年1-6月,完成75家油烟治理工程。2005年6月开始,油烟整治工作由浔阳区、庐山区政府牵头继续推进,从单纯油烟整治扩展到市容市貌整治,提出“千干净净迎国庆、漂漂亮亮过新年”,到年底完成治理餐馆988家,关闭、关停未治理餐馆213家。2006年,市环保局协同市执法局等部门继续巩固城市中心区的油烟整治成果,以市中心区新达巷、梅绽坡、都天巷、赵家花园地段为重点,另外还有三里街、一七一医院南门、庐峰路、九龙街、湖滨小区、姚家洼等地段,全年共组织3次大规模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对上千家餐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环保不达标餐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对850家餐饮企业进行油烟治理并建立档案,对44家违法经营餐饮企业实施关停。2007年,油烟净化专项整治行动结束。
  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行动2005年11月,由市环保局牵头,公安、工商、文化、执法5部门组成噪声专项整治小组,对全市城区娱乐业噪声进行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数400多人次,检查娱乐场所30余家,督促被查处单位认真整改,处罚部分业主。2006年9月,市政府印发《九江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在上年噪声专项整治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环保牵头,公安、工商、文化、执法部门参加,自9月24日至12月10日,开展为期3个月联合检查、专项整治环境噪声行动,于12月底结束。
  “5-31”零点行动2006年始,省政府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定保护区,要求对保护区范围内所有排污口、影响取水安全的所有设施进行清理。2007年,省政府决定5月31日零时前,关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同时启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集中整治工作,年底前关闭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3月,全市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保护区内排污口进行列表、GPS定位。确定重点整治长江九江龙王墩生活污水排放口、德安县双鹰水泥冷却水排口、星子县一中排污口、九江银星造船有限公司排污口、武宁县阳光竹制品厂排污口。
  绿色生态建设专项行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零排放专项行动:2007年5月31日,完成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零排放“5-31零点行动”后,组织实施城镇生活饮用水取水口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取缔工作。出动检查514人次,检查68个饮用水源,其中水源达标45个,不达标23个,查处违法企业4个。2007年底,所有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关闭。
  工业园区未经处理污水零排放专项行动:2007年8月,市环保局对所有工业园区进行调查摸底,提出3年时间建设好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同时对在建过程中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土政策”;把好项目准人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擅自投入生产建设项目,以及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企业,一律严格依法处理:对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处置或不处置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造成污染依法限期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在园区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之前,监督园区各企业污水达标排放,逾期仍不能达标停产整治,停产整治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关停。同时对人园企业限产限排。
  城市中心区有毒有害气体零排放专项行动:2007年9月,对城区餐饮业油烟组织4次大规模联合整治,对150家餐馆下达整改通知书,关停44家无法整改餐饮业:在全市范围内对19576辆机动车尾气实施监测,对其中4300多辆进行净化治理,使城区在用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率为95%。2008年6月,拆除城市中心区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不能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限期整改。
  淘汰燃煤锅炉(窑炉)专项行动:2007年9月,由市经贸委牵头,对城区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炉灶进行综合专项整治。市环保局联合市执法局对禁燃区内须整治128台锅炉、炉灶逐一下达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取缔禁燃区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炉灶,改用清洁能源。
  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2007年9月,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环境尾矿库;整治尾矿设施不健全、不完善选矿加工厂;健全和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消除尾矿库重大隐患,有效监控尾矿库运行状况;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市环保局组织人员查清全市范围内有尾矿库37个,其中4个闭库.1个灰库停用,其他运行使用正常。
  修河源头保护区及干流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2007年10月,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修河源头保护区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检查,对修水县境内红山食品城4家食品加工企业限期退城进园,对污染严重的红山屠宰厂责令关停;对武宁县境内昂泰胶囊、林全胶囊公司污水要求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再外排。科学划定修河源头保护区,确保保护区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清理修河于流沿线陆域一千米范围内污染企业,取缔一批小造纸、小皮革、小化工和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场:加强环保审批管理,提高准入门槛,促进修河干流沿线地区产业升级、污染减排。在修河源头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环境准人和最严格环评审批,禁止新增污水排放口。对修河源头保护区内建设项目采取上收一级审批措施,由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项目全部上收到市环保局审批,由市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项目全部上收到省环保局审批;加快修河干流沿线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2008年8月1日,11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2010年城区实现未经处理生活污水“零排放”,即达标排放。
  五、行政处罚 1991年,环保行政处罚方式以罚款为主,多为污染事故引发,处罚程序简易,处罚金额较低。全市9起污染事故,罚款总额3.21万元。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处罚工作逐步迈人正轨,当年罚款金额1.5万元。2006年,随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深入,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当年处罚案件115起,处罚金额81.9万元。2007年,处罚案件数114起,处罚金额96万元。2008年,处罚案件61起,处罚金额230.5万元。2009年,处罚案件125起,处罚金额480.7万元。2010年,通过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排污、违法开工建设项目打击力度,切实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处罚案件96起.处罚金额623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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