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0228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执法办案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4 |
摘要: | 2005年1月5日,市政府对《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暂行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取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猪屠宰管理职能。8日,依法对聂某私自屠宰生猪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一次行使生猪屠宰方面行政处罚权。在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月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书规定义务时,市执法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老火车站周边大气污染案行政处罚案卷获市“行政执法优胜案卷奖”行政处罚类一等奖。 |
关键词: | 行政执法 行政组织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