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环境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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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22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环境卫生
分类号: X3
页数: 7
摘要: 1991年,市中心城区清扫保洁面积57.04万平方米,清扫保洁区域为东面金鸡坡二电厂、南面十里铺九玻厂、西面三角线水泥造船厂等主干道。至2010年,市中心城区清扫保洁面积增至1386万平方米,共10个街道,形成东起威家镇,西至八里湖,南到莲花镇,北临长江清扫保洁范围。全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增至2474.04万平方米。2007年浔阳区首次购买小型道路清扫车10台,用于城区道路日常清扫。公厕改造成水冲式厕所之后,化粪池溃物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关键词: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

内容

一、范围 20世纪90年代,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发展明显加快,城区范围迅速扩张,城市道路日益增多,全市各城市清扫保洁范围逐年变化。1991年,市中心城区清扫保洁面积57.04万平方米,清扫保洁区域为东面金鸡坡二电厂、南面十里铺九玻厂、西面三角线水泥造船厂等主干道。全市各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则为266.93万平方米。至2010年,市中心城区清扫保洁面积增至1386万平方米,共10个街道,形成东起威家镇,西至八里湖,南到莲花镇,北临长江清扫保洁范围。全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增至2474.04万平方米。
  [=此处为表格(1991年、2010年全市城区清扫面积及环卫人员一览)=] 二、作业 1991年以来,清扫保洁工作,主要以扫帚、铁锹、板车等传统“三大件”为作业工具,一段时间内,清扫保洁由“三大扫、全天保”,逐步向“二大扫、全天保”和“一大扫、全天保”作业制度转变,形成人工清扫保洁、人工收集、板车拖运、中转台集中传统作业方式。随着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市、区两级政府逐步加大对环卫工作投入,相继采购一批环卫清扫、冲洗机械设备和垃圾运输专用车辆,环卫工人劳动方式也由原始劳作改为半自动化操作,机械化程度逐年提高,降低清扫保洁劳动强度,提高清扫保洁工作质量。2007年浔阳区首次购买小型道路清扫车10台,用于城区道路日常清扫。2010年,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实现人工清扫、机械清扫、机械高压清洗车冲洗、洒水车洒水除尘相结合作业方法。
  三、模式 1991年,中心城区环卫工作实行市文明办牵头、市卫生局主管、其下属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具体负责管理模式。1992年,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更名为浔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隶属于浔阳区城市建设局),实行市文明办牵头、浔阳区政府主管、浔阳区建设局分管、环境卫生管理处具体负责管理模式。1994年12月,浔阳区政府在浔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基础上成立浔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实行市文明办牵头、浔阳区政府主管、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具体负责管理模式。1995年,市政府成立市市容局,实行市市容局牵头、浔阳区政府主管、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具体负责管理模式。1998年6月,浔阳区对辖区市容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在城区5个街道环卫所实行路段清扫保洁承包责任制,按每3500平方米路段配1名清洁工、每200平方米主干道配1名保洁工进行全天候巡回保洁标准,设置清扫保洁岗位,将清扫保洁质量与承包人经济利益挂钩,做到“经费到路、责任到人、奖罚到位、质量达标”。各环卫所把辖区道路分成若干段,按班、组分段实行清扫保洁任务承包,班、组承包人自行组合人员,优胜劣汰,竞争上岗。1999年,庐山区成立市容局,城区清扫保洁丁.作实行辖区政府负责,浔阳区、庐山区市容局共同承担管理模式。
  2002年,市政府撤编市市容局,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市执法局牵头,辖区政府负责,浔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庐山区市容局共同承担管理模式。2003年,浔阳区滨兴环卫所划归九江开发区,开发区由此正式担负辖区内清扫保洁工作。九江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工作,形成市执法局牵头,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市容局、环卫所具体负责管理模式。2004年,市执法局牵头,与浔阳、庐山2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主管部门一道,按照“以行政区域地界为界,各辖区内的道路由各区负责清扫保洁”的原则,对中心城区清扫保沽的界线进行界定。2007年12月,庐山区政府将清扫保洁向乡镇延伸,至此,中心城区形成区政府负责、区市容局主管、街道(乡镇)环卫所具体承担管理模式,实现清扫保洁范围全覆盖。2008年,市政府主导,县(市、区)政府负责,在全市推动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将清扫保工作向农村延伸,形成多种管理模式,主要表现为4种:户集、村存、乡镇运、区监督庐山区管理模式;户集、组收、村运、乡镇埋永修管理模式;户集、组收、轮工填埋星子管理模式;户集、政府一次性投入运输车辆承包给个人收集和清运垃圾、由乡镇填埋武宁管理模式。全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走在全省全列,9月,全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场会在九江召开。2010年,庐山区采取政府出资,公开招标,引进一家公司,负责南山公园清扫保洁,形成政府出资、企业运作清扫保洁管理模式。
  第二节垃圾清运一、垃圾构成 1991年以来,市中心城区垃圾主要由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道路绿化树叶等构成。生活垃圾来源于单位和居民区日常生活废异物,服务行业生产废弃物,道路废异抛物、树叶以及道路运输散落石、沙、泥土等。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为建筑工地或住宅小区居民装修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医疗垃圾来源于医院和个体诊所。在农村,除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之外,还有农作物残杆、杂草及家禽、牲畜粪便等。
  二、日产垃圾 1991年,中心城区日产垃圾150吨,至2010年,日产垃圾量增至500多吨。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市中心城区垃圾清运量一览)=] 三、收集运输 1991-2010年,城区道路的垃圾,由浔阳、庐山区及开发区各环卫所清扫、收集和运输。社区所属道路垃圾,由社区负责清扫、收集和运输。居民生活垃圾,由各户放置垃圾箱(桶、池),或垃圾屋内,所在社区居委会安排清运人员定时收集,并送往就近垃圾中转站。企事业单位、学校的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扫、收集,并运往单位所设垃圾箱或垃圾屋,委托辖区市容局运往中转站或垃圾处理场。各商业门点垃圾实行代运承包管理。垃圾集中到中转站后,由3区市容局、环卫所进行初步处理后,集中送往垃圾处理场处理。乡镇垃圾除部分生活垃圾经垃圾屋集中运往中转站外,大部分家庭建有沼气池,处理粪便、杂草及农作物残留物。
  四、处理与利用 1991年以来,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实行无害化填埋处理,至2010年12月,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县级以上城市8个。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一览)=] 第三节设备设施一、公共厕所 1995年10月,浔阳区成立公共厕所管理所,负责对城区内86座公共厕所日常管理。1997年3月,市政府投入资金600万元,对辖区管理公共厕所进行“旱改水”改造,至1998年,旱厕全部改建成为水冲式厕所。公厕改造成水冲式厕所之后,化粪池溃物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部分被养鱼专业户作为饲料或被农民作为农家肥使用。2005年,市执法局根据市政府要求,通过市场运作模式,成功引进一家公司,在中心城区设置环保移动公厕所20座,有效缓解市民和游客上厕难问题。2007年,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执法局组织人员对中心城区内各车站、宾馆、加油站及商场、机关、厂矿企业等非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公共场所厕所对公众开放情况进行督查,实现城区公共厕所全部对公众开放。7月19日,依据《江西省卫生城市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及《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按照国家《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标志用图形符号的制定和测试程序》《图形符号箭头及其应用》和《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对中心城区公共厕所统一设计“中英文对照岔用卫生间标牌”,并于8月15日前,对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和各责任单位所管理公共厕所及宾馆、酒楼、娱乐场所公用卫生间标牌进行统一更换。
  2010年6月1日,市执法局指导和督促3区对22座公厕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在有残疾人设施公共厕所门外墙面上和有残疾人专用蹲位男女厕所门上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残疾人设施标志。8月5日,市政府出资300万元,对中心城区内各厂矿企业、城中村、城乡结合部20座遗存旱厕进行“旱改水”升级改造,拆除4座,升级改造16座,至此,中心城区老式旱厕全部得到升级改造。10月,市政府对中心城区127座公共厕所全部实行对外免费开放。
  二、垃圾中转台 2000年,中心城区对垃圾池进行拆除,新建一批垃圾屋和垃圾中转站。2007年,甘棠环卫所马狮中转台在全市率先将航吊式改造为地埋压缩式。2008年,人民路环卫所杨家村中转台改造成立柱压缩式。同年6月10日,市政府出台文件,对房地产开发等新项目中公厕及垃圾中转站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市规划局在房地产开发等新项目中应规划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由市房产开发单位负责建设,建设单位建成(含水电及设备)后将其产权移交辖区政府,由辖区市容部门统一管理,面向社会服务。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未经市执法局会同辖区政府验收,市房管局不得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市规划局不得办理规划验收,市建设局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至2010年12月,通过房地产开发商建成垃圾中站12座。至此,中心城区共有垃圾中转站34座,其中,浔阳区15座、庐山区12座、开发区7座。超过住建部“每2-3平方千米设置一座”标准。
  三、果皮(垃圾)箱 1991年,城区果皮箱690个,部分道路尚未设置,甚至以垃圾地坑代替。2005年8月,市执法局运用市场运作模式,与江西八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达成果皮箱设置协议,由该公司出资,为城区安装500套果皮箱,解决长虹大道自建成交付使用以来一直没有设置果皮箱问题,既方便市民,又美化城市。2008年,再次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在城区主次干道安装800个灯箱式广告果壳箱,为政府节约资金90余万元。至2010年,市城区果皮(垃圾)箱6810个。
  [=此处为表格(1991年、2010年市中心城区果皮(垃圾)箱一览)=] 四、机械设备 1991年,中心城区环卫仅1台洒水车和1台垃圾清运车。2000年,洒水车增至5台,冲洗车1台,垃圾清运车25台。2010年,洒水车7台,冲洗车3台,清扫车16台,真空吸粪车2台,垃圾清运车39台,电瓶清运车20台,基本满足城区环卫工作需要。
  五、垃圾处理场九江市东郊垃圾处理场1996年6月,于庐山区虞家河乡郭桥村征地10公顷,兴建市东郊垃圾处理场。9月,建成并交付使用。1999年,再次在原址上征地4.7公顷,并利用国债资金3700万元,加上市政府配套资金400万元,采取边建设边使用方法,于2002年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设计使用年限13年,日处理垃圾量400吨,日处理污水200吨,垃圾总容量113.7万立方米。2004年5月,经省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浔阳区市容局代管(因该场前身为浔阳区垃圾处理场),实行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接纳浔阳、庐山2区及开发区生活垃圾,3区按40%、35%、25%的比例分摊垃圾运行经费。2007年12月12日,处理场进行扩容改造。2008年2月,被建设部授予国家Ⅱ级垃圾填埋场,在省内6个垃圾处理场中名列第一。5月20日扩容改造竣工,设计库容17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两年。7月,垃圾处理场购置1套具有现代科学T艺流程动态智能称重系统,该系统具有无人值守自动记录车辆信息、称重数据,确保诚实计量,防止作弊,同时对数据进行归档、备份等功能。2009年10月,垃圾处理场再次扩容改造,22日开工.2010年1月12日竣工,设计库容20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年至1.5年。
  九江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2004年,为对接东郊垃圾处理场,市发改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启动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2007年8月31日,经市政府授权,由市执法局作为业主单位与项目投资商法国威立雅公司签署《江西九江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但由于该项目未能如期动工,《特许权协议》边界条件发生变化,自2009年3月底,又与威立雅公司就《特许权协议》中由于边界条件变化而需要变更和修改相关条款进行多次磋商,最终达成共识,定于8月18日正式签署补充协议。2010年5月20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当年12月31日正式交付使用。
  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九江县狮子乡陈家垄村,该处理场属于Ⅱ类、Ⅱ级卫生填埋场。填埋库区设置1座垃圾主坝和4座副坝,设计填埋标高约100米,项目共用地约69.2公顷,建设规模为总库容量1432.58万立方,起始日处理量600吨/天,最大处理规模为1352吨/天,总服务年限29年,整个工程总投资约3.058亿元,其中一期投资1.72亿元。该项目采用先进厌氧卫生填埋工艺,并按环保部最新颁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进行设计、建设,具有安全、环保、生态等特点。运行上采用分层摊铺、往返碾压、分单元逐日覆土等作业方式,遏止臭气污染;垃圾渗沥液处理上,采用水平防渗技术,场内建有现代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废水排放标准达到一类以上。
  第四节监督管理一、“门前三包”责任制 1994年7月,出台市城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暂行规定》。1996年,制订《九江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对“门前三包”责任制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三包”责任范围:本单位门前地段,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人行道或车行道交界处。“三包”内容为包环境卫生,做到责任范围内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水积水;包市容秩序,做到无跨门经营、无店外摊点、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挂乱晒、无车辆乱停放;包绿化和市政设施,做到无损毁花草树木、无侵占污染绿地、无损坏市政设施。2006年,为推进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府要求3区结合自身特点,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掀起新一轮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高潮。
  二、检查考核 2003年6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首次把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工作与各地政府工作业绩挂钩,明确规定将城区主次干道及居民区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环卫设施卫生管理、城市管理作为考评内容,明确市执法局作为考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对全市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工作考评,为市执法局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政策支撑。2005年1月30日,市执法局下发《关于在城区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规定从清扫保洁、果皮箱及垃圾中转台3方面人手,对3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第一次履行对中心城区开展市容环境工作情况检查、指导、考评职责。2006年5月,市政府印发《2006年全市县域经济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域经济目标管理考评一项内容。对县城和重点集镇主干街道畅通无“三乱”、管理有序、初步达到美化亮化等进行考评。
  2009年年初,市委在《2009年度县(市、区)经济发展目标考评实施细则》中,首次把城市管理考评纳入对县域经济目标管理考评一项内容,确定从“市容市貌、环卫设施、执法办案、队伍建设”4个方面强化对全市城市管理监管与考评。
  第五节辖地城区环卫 1991年后,随着市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各县(市、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建设由20世纪90年代之前城市主要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简单的工作要求,转变为以改善城市市容环境落后面貌,创建良好人居环境为主题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至2010年,各县(市、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部署为抓手,加大投入,增加人员,改善设施设备,使得各县(市、区)环卫事业建设逐步步人体制健全、管理规范的运行轨道。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若干年份县(市、区)环卫工作一览)=]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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