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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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22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城区管理
分类号: TU98
页数: 4
摘要: 辖区中队长对中队责任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全责,对执法人员负责的片区负领导责任;辖区大队长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全责,对中队管理的责任范围负领导责任。为推进片区管理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市执法局建立检查考评机制,考评结果直接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钩。违法建设管理分级责任机制:市执法局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对全市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工作。巡查和举报报告机制: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市执法局建立四级巡查监控网络。辖区中队加强城区日常巡查,及时上报违建信息。2009年3月5日,《九江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颁布施行。
关键词: 创建文明 城市管理

内容

一、管理机制市容环境管理1991年以来,市城区的市容环卫工作规范、作业流程、作业标准不断细化,监督考评的内容、范围和奖惩措施不断完善;2006年5月16日,市执法局全面试行片区管理责任制,将城区规划区范围以大队、中队为单位,划片管理,“定岗、定人、定责”,明确规定片区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7项业务职能(市局安排直属大队专项管理的职能除外),积极做好片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责任单位和业主及市民宣传教育,努力增强片区市民城市管理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和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做文明市民;闱绕城区主、次干道展开对街道管理,抓好人行道交通、环境卫生、违章占道、违法建筑、门头(条幅)、油烟排放、建筑噪音、乱拉乱挂乱搭、晾晒和“三乱”等方面管控,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督促责任单位(业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主、次干道外责任区,重点做好对违法建设查处。辖区中队长对中队责任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全责,对执法人员负责的片区负领导责任;辖区大队长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全责,对中队管理的责任范围负领导责任。为推进片区管理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市执法局建立检查考评机制,考评结果直接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违法建设管理分级责任机制:市执法局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对全市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工作。选准配强业务科室,在各大队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1名大队领导具体负责,形成一个由中队、大队和局三级负责制行政执法网络,建立查处违法建设分级责任制,把违法建设管理工作每个环节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队员身上,增强执法队员责任感,并将违法建设管理执法工作细化若干条标准,纳入局每月和年度目标考评当中,同科室、大队主要责任人的奖惩、晋升挂钩,每月考评通报一次。
  巡查和举报报告机制: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市执法局建立四级巡查监控网络。全面受理群众举报投诉,面向社会公布城建科办公电话、局网站网址及城管24小时服务热线8556101.及时获取市民举报的各类违法建设信息。辖区中队加强城区日常巡查,及时上报违建信息。相关职能科室定时检查,并由局督查考评组不定时督查。四级巡查监控相互监督,环环相扣,确保城区各类违法建设在第一时间内被发现上报,并以有力措施现场纠正,力争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多方合作和联动机制:市执法局注重加强与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协调合作,建立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制度。2003年11月10日,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城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查处。2004年11月26日,结合九江城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现状,成立九江市城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辖区政府(管委会)违法建设治理。同年12月16日,经市政府研究,成立遏制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领导小组。
  责任追究机制:2004年,出台《九江市违法建设行为责任追究责任办法》。2005年7月4日,出台《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通过例会制度、信息简报、现场督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城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进行依法督查,严格问责,认真反馈。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市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一览)=] [=此处为表格=] 建筑工地管理 2002年9月,市执法局出台《渣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审查制度》《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渣土审批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渣土审批流程图》《关于市区_丁程渣土处置管理实施规定》《九江市渣土运输车辆管理规定》《九江市城区渣土运输、处置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对建筑工地长效管理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2006年5月8日,市政府审议通过《九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6月16日,市执法局印发《关于落实(九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12月7日,市执法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管理的通知》,对各大队建筑工程工地管理工作提出4项6点具体要求。2007年8月29日,结合建筑工地管理实际,在建筑工地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10月23日,市城市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大队正式成立。该大队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和建筑工地监管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对建筑垃圾处置量进行核实,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监管工作机制。
  2009年3月5日,《九江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颁布施行。2010年3月8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管理的通告》,对建筑工地、砂石站、运输建筑垃圾单位和个人分别做出具体规定,切实保障市容环境卫生。5月31日,新《九江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量化考评办法》颁布施行,同时废止原《九江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市执法局成立建筑工地督查小组,负责日常对全市建筑工地督查,各大队也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形成中队、大队和局三级负责制行政执法网络,建立查处建筑工地分级责任制,把建筑工地管理工作每个环节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队员身上。
  户外广告管理2002年10月,市执法局下发《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通知》,对户外广告日常管理提出具体要求。2003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通知》,使户外广告管理更加精心化、人性化和制度化。2004年12月,出台《关于加强条幅管理的意见》,对城区设置条幅提出具体管理要求。2005年12月19日,下发《关于加强霓虹灯管理的通知》,推动霓虹灯管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2006年8月,根据市政府《关于继续做好“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户外广告美化亮化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强美化亮化设施管理措施与办法。2007年1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亮化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搞好亮化设施维护检修,落实亮化设施开灯时间。
  2009年10月,市执法局制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暂行办法》。1 1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市直部门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制订《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窗口工作机构及职能。
  人行道机动车辆管理2004年12月,市执法局启动对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管理,实行直属大队统一负责管理工作制度。2005年11月,根据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求,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转交给各辖区大队负责日常管理。2009年6月30日,市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行道停车管理的通告》,明确对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由执法局和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市执法局进行摄像取证,贴处罚告知单,并将处罚结果纳入交警管理系统。2010年7月,市执法局对人行道停车管理进行技术攻关,创建人行道停车管理网络系统,使人行道停车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有效。
  二、考评机制 2003年6月,市政府决定对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工作进行考评。主要内容为建成区主次干道及居民区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环卫设施的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等。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工作由各县(市、区、山)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具体指导、检查、监督。市政府年终组织综合检查考评,由市执法局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分别对全市各县(市、区、山)行政辖区内城市管理市容卫生进行综合考评,对获得总分前三名及各单项前三名县(市、区、山)实行表彰奖励。考评结果在全市通报,并列为考核各地政府工作业绩重要依据之一。2005年始,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决定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建立督查机制,对市容环卫工作进行考评。成立考评工作组,市政府分管城建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执法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区市容部门、执法局机关业务科室为成员。考评主要内容为市有关单位、区及各街办(乡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考评范围为浔阳区、庐山区政府,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含出口加工区、城西港区)所辖城市规划区范围。考评采取日考评、月考评、季度考评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评结果直按与全市县域经济考评及全市城管先进单位评比挂钩。2006年,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市执法局把全市86条主、次干道管理,落实到辖区大队、中队和每一个执法队员,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并建立监督机制,成立督查组,坚持日巡夜查和每半月一次检查评比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同年,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市市容整治IT作督查组,每日6-23时,采取人换车不停方法,不间断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千干净净、漂漂亮亮”活动情况及“一局一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每日通报1次,每半月考评1次,每月综合评比1次,并通过市新闻媒体通报排位结果。
  2008年,进一步明确路段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市容标准;建立局、大队、中队三级督查机构,把市容督查向边街小巷、物业社区、城乡结合部延伸,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排位制度,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执法队员认真履责,强化日常管理,纠正违章行为,维护市容环境秩序。8月,市政府开展“百巷整治”工程,并建立检查考评机制,依照评分标准对浔阳、庐山2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考核。检查考评采取平时检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方法进行。10月和12月,由市执法局牵头,组级规划、建设、环保、执法等部门人员,并邀请市人大、政协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开展“百巷整治”工程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和验收。市政府安排100万元奖励资金,对获“美丽街区”的10条特色街区分别给予奖励。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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