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创建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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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22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创建活动
分类号: TU98
页数: 5
摘要: 6月,市政府组织全市12县(市、区)及庐山管理局创“三优”建文明城镇竞赛初评检查。同时对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进行考核、验收。3月,瑞昌市开展“做文明市民、兴文明家庭、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活动,倡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团结、向上良好社会风尚。8月,县政府向省环境保护局提交《关于申报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的请示》。2000年5月,武宁县被评为全省首届文明优胜县城。2002年始,都昌县开展申报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5月,武宁获“江西省首届文明县城”称号。
关键词: 创建文明 城市管理

内容

一、文明城创建 1991年1月,市委、市政府转发《1991年九江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提出抓好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军民共建、文明村镇建设、“五好”文明家庭、各类文明竞赛5项重点T作。6月,市政府组织全市12县(市、区)及庐山管理局创“三优”建文明城镇竞赛初评检查。按照评分细则,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阅资料、集中评议、个人打分方法进行。10月,市文明办对原有省级文明单位进行重新申报、全面复查、考核验收、重新命名。同时对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进行考核、验收。1992年2月,市文明办提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意见。注重基础建设,抓好审核评选以及对老的市级文明单位重新进行申报、复查和验收,同时对新命名一批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部署。3月,市委、市政府批转市文明委《1992年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意见》,明确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主要任务是抓教育、抓创建,抓竞赛,抓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抓好优质服务。当年下半年,开展“知文明大事,绘文明蓝图,树文明形象,办文明实事”系列教育活动。市文明办会同市委宣传部、九江日报社、九江人民广播电台、九江电视台联合举办“九江开放与精神文明建设”知识竞赛、九江开放与精神文明建设论文征集、评选各行各业“十佳”形象活动。1993年9月,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浔阳区、庐山区获创“三优”、建文明城竞赛特别奖,庐山管理局获一等奖,瑞吕市、武宁县获二等奖,永修县、九江县、湖口县获三等奖;受表彰还有“五好”文明家庭、“十佳”典型、优质服务明星、优秀服务员、明星商店和市级文明单位。1994年1月,开展评选“优质服务明星”和“优秀服务员(营业员)”工作,在中心城区各窗口服务单位及市直第一线服务人员中,共评出优质服务明星25名,优秀服务员(营业员)30名。3月,瑞昌市开展“做文明市民、兴文明家庭、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活动,倡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团结、向上良好社会风尚。1999年6月,武宁开展创建全省文明优胜县城活动。推动增强思想道德建设基础工程、提高文明程度素质工程、美化市容环境民心工程、优化城市管理规范工程、树立行业新风形象工程、建设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细胞工程、建设文明村镇兴农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繁荣工程等系列活动。8月,县政府向省环境保护局提交《关于申报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的请示》。同年,九江县亦开展创建省文明城市活动。2000年5月,武宁县被评为全省首届文明优胜县城。2001年,瑞昌市获市文明城市进步奖。2002年始,都昌县开展申报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2003年12月,都昌县城获省文明城市称号。2005年8月4日,武宁召开动员大会,开展“文明小市民”“文明市民”“文明示范新区”评比活动,“文明校园”“绿化达标单位”“园林化单位”等创评活动。同年,还开展省首届文明县城创建活动。2006年2月,修水县获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5月,武宁获“江西省首届文明县城”称号。同年,瑞昌市、九江县相继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瑞昌市按照“抓两头、带中间、层层推进”工作思路,把人民路、赤乌中路、浔阳西路3条街道作为“文明卫生管理示范街”重点打造,在此基础上,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和“城管创优”活动,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示范社区。
  2007年6月,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启动。29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市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出席会议并作动员报告。会上下发《九江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T作的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8个责任单位代表现场签订责任书,45家责任单位会后签订责任书。同年,瑞昌市开展“创城管执法品牌、树队伍文明形象”活动,与市区主要干道沿街门店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构建“和谐城管”。当年,获全省创建优胜单位。2008年7月,武宁启动创建省第三届文明县城和全国首届文明县城工作,进一步加大思想道德建设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窗口文明创建、公共卫生管理、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年底,通过核查验收,获“国家首届文明县城”称号。2009年,瑞吕市继续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除城市“牛皮癣”,整治户外广告,改造破旧广告1120块,拆除破旧广告660块;整治沙石运输车辆,在白龙转盘、人民北路、谈山坳3地设点蹲守,严查过往沙石运输车辆,防泼洒、防超高运输;整治市容秩序,纠正各类违章行为,纠正车辆乱停放15000余起,乱摆摊设点、店外店6850起,小商小贩4350起,乱倾倒垃圾5200余起,清理路障沙石840车,拆除临时棚点97处。8月,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落实“门前六包、门内达标”管理责任,打造整洁、规范消费环境。年底,顺利通过省文明办综合验收,获省文明城市称号。
  2010年8月30日,全市“六城同创”工作动员大会召开,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无障碍城市、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市委书记钟利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曾庆红作动员部署。根据时间进度,在“六城”同创中,力争当年内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
  二、卫生城创建 1996年初,武宁县组织对县城各街道、社区、单位、学校等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在全市率先启动创建卫生县城工作。1997年3月,瑞昌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活动,着力抓城市“脏、乱、差”整治。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市直部门、单位签订创建工作责任状,督促临街单位门店做好“门前三包”和街道美化工作。清理人民北路占道多年棚点20户,改建人民机械厂一、二、三村,麻纺厂等职工宿舍楼沿街外围墙,在人流量最大的赤乌中路设立行人护栏,清除一中门前和滚溪路建筑垃圾,清理赤乌中路西段、兵马垅路、圣门路占道经营,搞好仙池乐园卫生净化工作,沿街墙面粉饰一新。5月,九江县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同年,武宁县把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列为8件实事之首。6月24日,召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动员大会。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讲文明、树新风,创文明卫生城”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班子领导,市直各单位、各窗口行业、浔阳区、庐山区负责人共1000人参加会议。8月15日,湖口县委颁发《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20~22日,全省城市卫生检查团对九江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进行为期3天检查。一致认为九江创建文明卫生城活动,决心大、力度大,氛围良好,有看得见的变化。9月初,武宁又召开千人誓师大会,决定举全县之力,向省级卫生县城发起百日冲刺。在此期间,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突破,城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市容环境明显改观,市民卫生意识逐步增强。10月,九江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湖口县召开全县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动员大会。会后,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素质;强化门前三包,美化市容景观;清洁庭皖楼道,治理大街小巷;整顿公共秩序,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健康教育,消除卫生死角等方面下功夫,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基本达到“美观的市容、整洁的街道、井然的秩序、齐全的设施、舒适的环境”文明卫生县城要求。1998年1月,武宁县被评为省卫生县城。2月,永修县召开誓师大会,启动创建卫生城活动。3月,修水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决定》。4月,星子启动创建省级卫生城工作。5月,武宁县第九次党代会和县十二届一次人代会先后做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决定,开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程。改造古艾路、朝阳路、人民路、月田路、新宁路等几条主街道;维修加固建昌大坝、古艾大桥;改造自来水主干管2.8千米、下水道6.9千米、人行道6.7万平方米,铺设彩面砖6.4万平方米;更换路灯160盏、庭院灯42盏、地灯100盏;建成古艾、凌云、南门、新宁4个农贸市场和宁湖瓜果批发市场、豫宁副食批发市场、豫宁家具市场、豫宁建材市场等: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标志和信号指挥系统设置安装;开展“我当一天美容师”“青年突击队”“母子创卫大行动“创卫生城万人签名”等群众性活动;拆除违章建筑12000多处;拆除有碍市容吊挂物579处,查处纠正占道经营、乱倒垃圾等14700余次;清理违章饲养家禽家畜2300多只。1999年,瑞吕市再次动员创建省卫生城市,开展市容市貌清理,拆除有碍观瞻的邮政报刊亭及赤乌路、建设路、圣门路、滚溪路两侧搭建物及围墙;改造市政协、市技监局、市文化局、市剧院等单位墙面,清理乱搭、乱占、乱挂、乱贴,强化停车管理,关停或搬迁有碍市容占道洗车点。当年,瑞昌市、九江县获省卫生城市进步奖。
  2000年6月,根据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领导小组要求,市区将环卫责任目标任务进行具体分解,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同月,星子制订《星子县创建文明卫生城设施方案》。12月25日,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在市召开。2003年12月23日,国家爱卫会在《关于命名北京市王佐镇等37个镇为“国家卫生镇(县城)”的决定》中,正式命名武宁县为国家卫生县城。2005年,瑞昌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立,全面启动第二阶段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活动。出台《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瑞昌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瑞昌市民文明公约》《瑞昌市民文明守则》,规范道德行为。与市区各企事业单位、门店签订《“门前六包”责任书》。同时,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按照“七无六净”(即:无果皮、无纸屑、无烟头杂物、无污水、无积土、无污染源、无乱扔乱倒垃圾,沟眼净、墙根净、窨井净、树池净、临街墙面净、环卫设施净)标准,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市容环境卫生明显好转,被评为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6年5月,武宁县开展国家卫生县城第一轮复核迎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开展绿化、硬化、净化、美化、亮化、卫生、素质7项整治工程,出台《武宁县国家卫生县城有关工作规范管理细则》,明确市场管理、食品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市容管理、油烟和噪音、亮化工作、爱卫和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年底,顺利通过国家爱卫办检查复核。2007年4月,全市展开创建省“卫生城市”活动。5月9日,市政府下发《九江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卫生、市容、综合、宣传4个工作小组。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执法局制订《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8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有市、区、街道、社区四级13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的全市创建省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市委书记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作动员报告,省爱卫办主任应邀出席大会指导。10月30日,市执法局出台《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集中开展市容环境联合整治实施方案》,对创建活动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12月,市执法局被市委评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单位。12月12-14日,顺利通过省考核鉴定组验收,市获省卫生城市称号。
  2008年,瑞昌市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完善《市容管理长效机制》,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效”责任制;开展市容环境整治,重点治理东街、滚溪西路、青龙路、圣门路及各大集贸市场外围环境:利用创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并在学校开展“我做城管人,美化市容环境”和“人民城市人民管”上街执勤活动。2009年3月12日,永修县全面开展创卫活动,10月,顺利通过市“创卫”调研小组评估,12月创卫资料通过验收。同年,修水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目标,并委托省城乡规划院编制《修水县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0年2月,修水县城经国家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4月,星子县委、县政府开展市级卫生城创建。实施爱国卫生、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便民、素质、畅通、保障10项工程。通过门面清洁、空间清洁、地面清洁行动,净化街道,制作“社会经纬”广告专栏,疏导沿街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行为。重点治理市容市貌、社区环境、交通秩序、违规建筑、环境污染,城区环境基本达到街面净、道路畅、灯光亮、市容美。5月,都昌启动创建“省卫生县城”活动,县委、县政府提出“用二到三年的时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目标。年底,星子、湖口县获市卫生县城称号。同年,武宁县开始筹备全国卫生县城第二轮复核迎检。
  三、园林城创建 2003年6月,武宁县在全市率先启动创建全省园林城市活动。投资500万元,聘请上海同济大学等设计单位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重新修编,城区面积由21平方千米增加到46平方千米,规划按照“一湖两岸、一个中心、三个片区”布局,以庐山西海为依托,以老城区为中心,向外辐射工业园、宋溪镇、新宁镇3个片区,充分体现“山水园林城市”和“滨湖城市”特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改造拓宽老城区街道,面积由6.07万平方米增加到9.07万平方米:自来水主干管由2.8千米增加到3.5千米,新建协和大道、九岭大道、湖滨路二期等道路。投入600万元,按照。依山造绿、沿路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要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单位”创评活动;开展系列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违章建筑等整治活动。2004年6月,全市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市政府制订《九江市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7月,修水获“江西省卫生县城”称号。8月,国家环保总局考核组到武宁考核,武宁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成为省第二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同年,都昌申报创建“省园林城市”。2005年7月,武宁县启动创建最佳人居环境活动。11月,省政府命名武宁、都昌县城为“省园林城市”。2006年11月,修水县城获“省园林城市”称号。2007年1月23日,省政府命名九江市为“省园林城市”。6月,武宁县政府向建设部提交《关于申报国家园林县城的请示》。按照“土地利用护山保水、道路规划迎山接水、建筑布局显山露水、景观设计借山用水、空间组织依山亲水、旅游开发上山下水”要求,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重点开展“433”10项活动,即4项绿化活动(居住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新增公共绿地、裸露山体植被恢复)、3项亮化工程(街道路灯全面整改、单位亮化、公共场所重点亮化)、3项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停车场和候车亭、增加一批城市公厕、全面改造一批街道)。到当年底,县城绿化覆盖率达40%,建成区绿地率达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1 00%和80%;公园绿地率达70%,广场绿地率达60%;城市道路亮灯率达9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污水处理率达65%。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维修破损路面达8000多平方米:完成樟岭路二期改造工程、月山路步行街路面铺装、湖滨路二期景观建设工程、凤凰山路建设工程等:拆除违章建筑1200多处,取缔关闭不符合卫生标准餐饮业40多家,劝导搬迁餐饮业50多家。取缔占道经营点400多处。
  2008年2月1日,建设部命名武宁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11月,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对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各辖区街道及区直、驻区单位工作任务,对实施步骤、组织领导、主要措施做出安排,并确定各单位分工完成时间。市执法局根据责任分工,对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落实。2009年,修水县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重新对县城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新一轮修编,并在美化、绿化、净化、亮化上实施系列工程,完成美化任务232件,修建马家洲公园,改造秋馆景点,重修黄庭坚纪念馆等;对古尚洲、怡心苑、宁红大桥头等70余处地段进行绿化和补栽;请专业照明设备有限公司对城区主干道、单位办公楼、大桥、一河两岸景观点进行规划设计,并按标准组织实施。
  2010年,武宁县再次启动创建全国森林城市工作。同年底,修水县城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初检。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武宁县获省厅级以上城市创建、整治奖项一览)=]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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