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市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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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22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市容管理
分类号: TU98
页数: 15
摘要: 20世纪90年代,市城区市容管理监察工作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江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主要采取“二制、三定、四包、五结合”管理措施。即管理规范制和责任制;定岗、定员、定地段;包卫生整治、包优良秩序、包文明管理、包严格执法;分段包干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守点把口和巡回检查相结合,宣传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专职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行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90年代中期后,根据“抓住重点、兼顾一般”原则,转变工作观念,注重从实际出发,逐步由单纯行政手段向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方式转变。庐山管理局、浔阳区、九江、修水、德安、湖口县获优胜单位称号。
关键词: 城市风貌 城市管理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市城区市容管理监察工作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江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主要采取“二制、三定、四包、五结合”管理措施。即管理规范制和责任制;定岗、定员、定地段;包卫生整治、包优良秩序、包文明管理、包严格执法;分段包干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守点把口和巡回检查相结合,宣传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专职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行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90年代中期后,根据“抓住重点、兼顾一般”原则,转变工作观念,注重从实际出发,逐步由单纯行政手段向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方式转变。2002年始,以推行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市容监察发生根本性变化,确定“属地管理、条条保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基本原则,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工作机制,即市、县(区、市)政府主导,市级主管部门、县(区、市)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三级负责管理,建立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管理网络,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初步实现从政府全能管理向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管理转变,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科学管理转变,从靠少数人管理向群管、技管、制度管转变。
   2006年8月31日,市政府召开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九江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明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核准等5项行政许可职能。
   第二节 专项整治 一、全市整治 1992年5月31日至6月5日,第六届全国“屈原杯”龙舟赛暨庐山杯国际龙舟邀请赛在九江市举行。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提出“当好东道主、迎接龙舟赛…‘笑迎天下客、满意在九江”口号,组织开展“搞好优质服务、迎接‘双杯’龙舟赛”专项整治活动。抓职业道德学习和培训;开展文明礼貌用语和普通话推广;健全规章制度;工商、物价、卫生防疫、商业、粮食、供销社、车站、码头各职能部门开展优质服务检查。通过专项整治,优化城市大环境和服务窗口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1993年,炎黄杯龙舟赛及全国摩托艇赛、钓鱼比赛先后在市举行。市文明委组织开展迎“三赛”优质服务、创文明一条街、评“三赛”最佳营业员服务员等系列活动。分管副市长组织浔阳、庐山区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中心城区浔阳路、环城路以及公共场所等市容市貌问题进行现场办公,指出大小问题40个,明确整改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和督办办法。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为“三大赛”提供良好市容环境秩序保障。1994年8月,市文明办、市交警、工商、城建和辖区城管部门联合行动,对浔阳路两旁人行道上违章经营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和拆除,共清除各类违章摊点和摆放杂物1000余处,为该地段“门前三包”实施扫除第一道障碍。1995年8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突击周活动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市长分别讲话,对开展综合治理突击周活动进行部署。9月1日,市直60多个单位2000余名干部群众,在各自卫生责任区内清扫垃圾、洗刷栏杆、填平路面。同月,市容市貌整治领导小组召开首次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九江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规定》《关于市区建筑施工现场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实施意见》《城区沿路亭、棚及临街建筑容貌的管理意见》《关于禁止城区丧事影响市容的有关规定》。使市容环卫整治走上依法治理轨道。10月,庐山国际旅游节暨招商洽谈会在九江举行。按照市政府整体部署,组织开展人行道改造、霓虹灯安装、主要街道一日两扫两保、边街小巷清扫保洁等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15人被市政府授予“城市美容师”称号,55人评为先进环卫工作者。
   1996年2月28日至3月4日,由市市容局牵头,辖区参与,抽调机关干部300多人,以大中路为突破口,开展城区“脏、乱、差”专项整治。共清除垃圾2048吨,拆除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957处,清理占路为市摊点1469家,清理边街小巷乱堆乱放死角163处,清理整治大小路段49条。10月,中国庐山国际旅游节暨招商洽谈会在市举行。市政府多次主持召开市容市貌综合整治专题会议,加大市容整治力度,清理各类违章摊点,清除各处卫生死角,受到中外嘉宾和上级领导及市民称赞。12月,经省综合整治市容环境检查评比团检查考核,九江获全省第二名。同月,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亦进行全面考核、检查、评比。1997年5月22日,全市综合整治市容坏境工作会议召开。传达全省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工作暨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表彰1996年度综合整治市容环境优胜单位。庐山管理局、浔阳区、九江、修水、德安、湖口县获优胜单位称号。同日,市政府召开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会,宣读《关于全省综合整治市容环境一季度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指出市容环境环卫管理存在问题。同时全面启动公厕改造建设工程,投资400万,将城区58座旱厕全部改建为水冲式厕所。7月15-16日,省综合整治市容环境检查组进行第二次明察暗访,充分肯定市第二季度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工作成绩。8月,“还路于民”整治动员大会召开,把“还路于民”作为城市市容和环境综合整治突破口,成立市容环境联合执法大队,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分片管理。经过集中整治,共清理占道为市摊点2000余处,拆除占道摊点20余处,收缴违章人力车30多辆,扣缴各类物品5000多件(只),并通过采取疏堵结合办法,取缔7处占道经营市场,开设11处新市场,规范5处市场。12月,市市容局、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禁止装潢垃圾乱倒的通知》,对装潢垃圾管理进行规范,明确规定施工前进行装修审查登记、施工时工具和材料不占用人行道.施工中产生装修垃圾要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清除,不得随处乱倒或混倒人生活垃圾。1998年1月14-19日,市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办公室,对全市10县(市)(浔阳区、庐山区除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共实地检查县城道路(包括次干道、小街巷)56条、庭院楼道31个、农贸市场19个、公共场所16处、公厕26个、城乡结合部18处,查看各县执法队伍执勤情况。3月16日,市政府对1997年度综合整治市容环境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九江县、武宁县获第一名;湖口县获第二名;浔阳区、修水县获第三名。会上,各县(市、区、山)政府同市政府签订《年度综合整治市容环境目标管理责任状》。同月,省综合整治市容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武宁县为“全省综合整治市容环境示范县”试点县。4月,省综合整治市容环境领导小组对全省第一季度综合整治市容环境明察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市在全省11个城市中排名第四位。5-6月,市整治市容环境领导小组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清除垃圾死角行动,彻底清除浔阳区、庐山区范围内大面积生活垃圾、基建垃圾、淤泥杂草。市六套班子领导、市直各单位、浔阳区、庐山区及有关部门4000余人参加整治活动,共出动运输车、铲车等车辆100多部,清理、填埋垃圾5200多吨,解决多年来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垃圾死角问题:市容、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3次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整治违规户外广告,出动户外广告执法检查人员685人次,动用各种车辆213台次,检查户外路牌广告285块、灯箱广告238块、雕塑广告5块、店堂广告280余块,拆除大型广告牌10块。制作广告灯箱300多个,16家单位制作造型霓虹灯饰,20多家单位在建筑物安装轮廓灯,10多家单位制作泛光灯。市教委、市文明办组织市区14所大、中学校近1万名学生走上街头清除、擦洗有碍市容户外广告。共清除主干道、主要路段、主要场所的垃圾广告1000多块。同年,通过组建联合执法大队,开展综合执法,共取缔违章摊点6000余处、店外店1200多家,清理流动菜贩5000多人次,收缴三轮车100多部,清除卫生死角垃圾15200吨,拆除大型违章广告牌20多块、5000多平方米,拆除违章广告铁架10吨,割除违章条幅300余条。实施亮化工程,设置311个商业广告灯箱.270个交通护栏灯箱,150多家单位开展灯饰亮化。
   2000年春季,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缔占道为市,规范夜市摊点,改善城区市容市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市容局等部门、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7400多人次,动用各种车辆3000多台次,纠正路段违章经营门店1700户次,取缔占道摊点5100多处,纠正取缔各类流动摊点3100户次,拆除违章简易棚120余处,纠缴违章广告牌1 100余块,清除违章户外广告5000份,纠正乱挂乱晒536起,纠正机动车违章6981起,非机动车违章28967起。10月25日,市政府召开实施市区浔阳中路亮化工程工作会议。决定对东起大中大,西至新桥头全长1600米浔阳中路实施亮化工程。11-12月,为迎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验收检查,美化市容市貌,对市区部分主体建筑外墙进行大规模清洗出新。范围包括浔阳路、大中路、交通路、庾亮北路、环城路、滨江路、庐山路、庐峰路、长虹大道、十里大道所属单位临街主体建筑外墙、玻璃幕墙、门楼、门窗等,要求达到无积尘、无油污、无乱贴乱画、无油漆剥落,干净整洁。2001年8月,为营造建设现代化港口旅游城市,动员市直各单位和全体市民开展以“四拆”(拆违章建筑、拆临时建筑、拆有碍观瞻建筑、拆墙透绿)、“五清”(清占道为市、清户外广告、清烂尾楼、清垃圾死角、清三无人员)、“四建”(建体育中心、南湖广场、三条路、琵琶亭公园)、“三化”(美化、绿化、亮化)为内容全方位整治活动。共拆除违章建筑、临时建筑、有碍观瞻建筑及蓬、亭等构建物总面积达56993平方米,拆除围墙2928米。滨江路临长江一侧,除客运码头、河东水厂、浔阳楼、锁江楼外,其余14970平方米有碍观瞻建筑和16个沙石码头全部被拆除;清理店外店4610个,拆除户外广告牌123块,清理垃圾死角148处,市区5条主要路段124幢户层建筑有119幢实施亮化工程。两湖沿岸树体、夕照坪、天花宫、烟水亭等进行高档次亮化。
   2002年8月,根据市政府《关于对部分城市主干道临街建筑装饰美化工作》精神,组织公安、规划、执法等职能部门,对9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从8月开始,市执法局组织人员用2个月时间,对中心城区学校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先后对市区内47所学校200米范围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现象进行治理。执法局先后出动人员2440次,出动车辆980欢,查处各类违章6840起,其中占道经营3120起,流动摊点2536起,纠正车辆占道1184起。2003年2-4月,市执法局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以整治侵占道路行为、饲养(屠宰)畜禽行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建筑施工噪声和有碍观瞻建筑物及设施5项工作为重点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11月1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九江市迎接全省第三届创文明城市竞赛考核实施方案》,确定集中开展城市环境卫生、还路于民、交通秩序、户外广告和建筑工地5项整治。10日,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订《九江市城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违法建设依法拆除。12月2-4日,市执法局在九龙街开展“三占”专项整治,下达整改通知书25份,清理垃圾死角9处,清运垃圾7车约12吨,纠正各类违章行为210起,查处23起。2004年4月,市政府开展对长虹大道暨长虹北路街景整治行动。至年底,长虹北路共清洗墙面4700平方米,修补粉刷墙面1 1300平方米,新建绿化带1处,重新改造不锈钢卷闸门34家,整治破损门头65处,拆除破损广告、灯箱52处,新设置广告牌13块,新装亮他射灯80余盏,拆除有碍市容构造物10处、违规书报亭1处。长虹大道共拆除破损门头广告42处,新装门头28处,新设置大型广告5块。9月,市政府开展城市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对乱占道、乱张贴、乱搭建,垃圾死角,建筑工地,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整治,美化净化市容;对长虹大道(含长虹北路)、滨江路、十里大道、九瑞大道等路段建筑立面、烂尾楼、闲置土地、广告等进行立体街景整治;做好临时农贸市场和夜市建设:落实“门前三包”各项措施,实现长效管理。纠正、取缔“三占”违章行为1万余起,查处制造“三乱”人员5人和55个在“三乱”中发布的电话号码,对70余家建设工地逐个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清理规范户外广告牌138块。
   2005年6月,市执法局制订《市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对违章占道、餐饮油烟、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垃圾死角和“三乱”等专项整治行动。30日,市政府颁发《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成立市违法建设查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督查组,对城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进行督查。要求辖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制订违法建设拆除计划、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依法及时拆除和没收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违法建筑,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至7月底,市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共督察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146起,对11家违法建设单位采取停工、停电等联动措施,责令整改、完善手续,其中有2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7月21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对违法建设,违章占道经营、作业,垃圾死角,垃圾广告,餐饮油烟污水排放,建筑工地,洗车场,机动车尾气,交通秩序,户外广告共10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至月底,共清理各类摊点1437处,取缔夜宵摊点64处,疏通消防通道16条,收缴占道经营物品230余车,暂扣违章停放车辆60辆;拆除违章搭建物300余起;清理各类生活建筑垃圾126车、约400吨,城区范围内的垃圾死角基本清理到位:取缔严重扰乱居民正常生活、不具备营业条件的餐馆274家;查处“垃圾广告”电话号码276个,办理停机127个;取缔占道洗车点25处,收缴洗车机24台;查处人行道违章停车230乡辆次:检测机动车17358台;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牌42块,拆除灯箱12个。9月,市执法局按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分工,对户外广告开展为期3个月专项整治,下发整改通知书2299份,拆除设置在建筑楼体上、影响安全和市容观瞻,及违规设置各类户外媒体153块;动员业主自行整改户外广告媒体108块(个);规范商业店面门头1101个;清除各类条幅846条。2006年7月20日,市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城市管理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强调把“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彬彬有礼”作为城市管理永久性行为规范和标准,立足长效,突出重点,强化责任,齐头并进,扎扎实实推动九江城市管理迈上新台阶。24日,市政府下发《关于继续做好“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并通过实行“两班包区,一局一街”责任制,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班子每两套班子包一辖区,市属正处级单位各包一条路,形成齐抓共管。建立检查考核机制,未能完成任务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并取消创先评优资格。
   2007年5月,根据省建设厅统一部署,市执法局在全市开展以整治“垃圾死角、占道行力、违法建设、垃圾广告、广告招牌”为主要内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仅中心城区纠正违章占道6736起、垃圾广告25604处、渣土泼洒110余次、违章设置户外广告和宣传促销695件,清理违规条幅1958条、影响市容广告牌和门头830余处,发现并查处违法建设115处,拆除违法建设72处,计14996平方米。在省创卫检查中,在总分200分市容管理占52分情况下,仅扣0.4分。8月,市政府本着“方便市民、惠及菜农、不影响市容”原则,“在条件许可、居民同意”的边街小巷、断头路段、物业小区或居民社区内完成20个限时“鲜菜早市”点设置。规定入退市时间(即早5-7时半)、经营范围(仅限于新鲜蔬菜)、卫生标准和管理人员责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为郊区菜农、下岗工人办理“鲜菜早市”准人证,使“鲜菜早市”成为九江城管品牌,经媒体报道后,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江西卫视《社会传真》栏目进行专题报道。12月,市政府组织浔阳、庐山2区和相关部门实施以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道经营、作业,环境卫生,餐饮油烟及污水排放,垃圾广告,建筑工地,洗车场,户外广告,机动车尾气污染,交通秩序为主要内容10项专项整治活动。发现并制止速法建设1770处,拆除违法建筑462处、面积达16万余平方米,纠正各种违章占道行为4万余起,清理垃圾死角190余处、垃圾广告19000余处,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灯箱、招牌、户外广告牌1885个(块),规范设置门头招牌3383块,规划设置霓虹灯大型户外广告200余块,增设标志性户外广告8块,督促餐饮企业整改1 176家,一次性关停不符合条件餐饮企业252家。
   2008年1月中旬,雨雪冰冻灾害侵袭九江。市执法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城市管理应急保障机制,组建应急小分队,在主干道密集巡逻,纠正违章行为;印发30000余份《关于履行三包责任,清扫门前积雪的通知》,挨家逐户上门通知,动员和督促门面店主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各扫门前雪:出动执法队员14批共2000余人次,在城市主干道、交通要道、居民聚居区和易出险情地段,开展上路铲冰除雪活动;组织辖区环卫工人,及时清除城区交通枢纽路段冰雪,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做到冰雪消融到哪,生活垃圾清理到那。强化户外广告牌安全监管,成立3个户外广告巡查小组,对城区户外广告牌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63份,安全自检通知书3500多份,使得35块广告牌支撑架、28块广告牌照明设施及时得到除险加固。8月20日,市政府印发《九江市“百巷整治”—r程实施方案》,至12月底,共整治小街巷149条,面积达108860平方米,维修人行道17400平方米,新建下水道管1530米,新建检查井、雨水井211座,安装边街小巷路灯514盏,拆墙透绿8处,新建文化墙11处,整治门头招牌464个,增设果皮箱475个,对8条街巷的管线进行规整,围墙出新20处,在城区内种植绿草树木覆盖面2000平方米。2009年3月19日,市政府下发《九江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至12月底,仅中心城区就清理垃圾广告7600余处,查处垃圾广告电话416个,清除垃圾死角410处;发现并拆除违法建设、违章搭建279处、18493平方米。4月,在中心城区开展“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活动”,对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户外广告设施及行政许可已期满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清理,通过补办或强制拆除,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整改门头招牌1083个,清除违章设置广告条幅742条,制止拟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106块,强制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106块,落实创建公益广告牌24块。6月初,市执法局牵头,与公安、环保、物价、工商、文化、园林等部门组建环湖公园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开展对环湖公园环境专项整治,发布《关于环湖公园文化演出活动的管理通告》,用3个月左右时间,对环湖公园演出噪音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6家非法演出群体,规范4处群众白娱自乐吹拉弹唱活动,环湖公园演出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7月,市“六城同创”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在市区集中整治“两声i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市区开展“两声三乱”(麻将声、鞭炮声,乱停乱放乱摆)专项整治。市执法局根据责任分T,起草《九江市禁放娴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同时突出抓好湖滨公园非法演出及环湖周边秩序整治,着力解决城区内占道打牌、打麻将、算命占卦,占道经营、加工、堆放等现象,对群众性娱乐演出活动进行规范,取缔城区内占道下棋、打牌、打麻将和算命占卦行为200余处,收缴占道打牌小桌子40张、小凳子128个,处罚违章停放机动车辆2400台(次)。
   2010年3月23日,市政府发市《关于清明祭扫禁用塑料祭祀品的通告》,市文明办牵头,与市执法、公安、民政、T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通过单位、社区、物业、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开展大规模宣传教育活动:清明期间,在城区周边公墓区进行联合执法,收缴塑料祭祀品,得到市民普遍拥护。5月12日,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市执法局下发《关于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从整治“垃圾死角、占道行为、违法建设、垃圾广告、广告招牌”5个方面人手,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6月28日,市政府下发《九江市大九江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试行办法》,对大九江规划区农民建房进行集中整治。出动督查人员1000余人次,发现违法建设1000余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100余份,并向相关政府部门发送督办函65份,拆除违章违规建筑196栋、面积25674平方米。7月29日,市文明办及市执法、公安、民政、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在九江市主城区焚烧纸钱的通告》。通告发布后,6家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强上路巡查,教育督促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11月,对市区主干道户外广告及门头进行集中整治,整改门头招牌310个,清除违章设置广告条幅1009条,制止拟揎自设置户外广告牌149块,强制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453块、面积6861平方米。
   二、中心城区整治 1997年1 1月,以还路于民为突破口,浔阳区上下联动、市区联合,对中心城区15条主、次干道进行综合整治。1998年3月9日,浔阳区抽调专职人员20余人,进行为期1个月批发市场整治活动。分别派T作人员在一马路、九航商场、滨汀路、浔阳楼市场4处定人、定岗、定时、定点巡逻,动员零散副食品摊位迁入京九副食品批发市场。4月,浔阳区开展“市容环境宣传整治月”活动。并专门成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6个行动组和1个机动组。制订《垃圾乱扫、乱扔、乱倒的监察方案》,抽调18名工作人员于19-22时机动巡逻、值班,配合街道、环卫所对垃圾桶撤销点及沿街门点垃圾乱倒情况进行执法管理。
   2003年6月13日,庐山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及驻区有关单位干部职工1000余人,走上大街小巷,除杂草、搞卫生、清环境,开展“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同年,十里大道及前进东路绿化和十里大道、长虹大道南侧、前进东路等主干道亮化、美化装饰工程完工,临街25栋大楼装饰一新。前进东路1.6万平方米人行道改造完毕,110盏路灯安装到位。2004年3月1日春季公共卫生周,庐山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在姑塘镇启动。活动首日,全区9个乡镇街道和100余个区直及驻区单位8000余人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累计清运垃圾200余吨,清掏沟渠3800米。2005年6月,庐山区成立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辖区“门前三包”、环境卫生、“三占三乱”、户外广告、“牛皮癣”等市容市貌进行全面整治。7月1日,市容环境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召开。全区干部职工近2000人参加濂溪河、十里河清理行动。全长4000米河道,清理垃圾500余吨,疏通河道30余处。8月21日,开展城区干道两侧门面清洗统一行动。沿街各单位各经营户自备清洗工具,清洗玻璃门、卷帘门灰尘和脏物,清洗“门前三包”范围内墙壁、路灯杆、电杆、树木,果皮箱等设施上粘贴物、油渍污染及垃圾杂物。9月,全区加大油烟突击整治,对区内餐饮油炯进行全面排查,油烟整治达标率达90%。2006年,庐山区启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暨“彬彬有礼过马路”交通整治活动。3月,对各乡镇、街道、社区考评进行排位。各街道及莲花镇市容管理办公室相继成立,配备专职市容协管队伍,对城区“门前三包”“三占三乱”等问题进行长效管理。至年底,累计清除杂草、河道垃圾800余吨;清理违章建筑、摊点600余处;拆除和收缴各类违章门头招牌、炉灶、桌椅等占道物品100余车;清洗“牛皮癣”4000处:下发整改通知单600余份: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3300余份,“门前三包”签订率达1 00。% 2007年6月,庐山区市容局牵头组织开展市容环境、“门前三包”、“两河”治理、“三占三乱”、餐饮油烟、建筑工地、户外广告及“牛皮癣”、集贸市场、“六小行业”、城中村和居民区等整治活动。共拆除违章建筑约14万平方米,清除垃圾死角280余处,疏通下水道133条,取缔违章饲养家禽家畜场所49个,清理城区“牛皮癣”486处,拆除不规范广告招牌275个,整治并规范废旧物资收购公司6家,整治卫生“六小”单位753户,“两河”清除污泥、杂草及漂浮物800余吨。2008年初,庐山区在全省首倡“城乡清洁工程”。乡镇尤其农村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第一次纳入政府工作日程。将“城乡清洁工程”纳入当年举全区之力推进“三大工程”之一。按照区、镇、村、户四级联动,分级负责要求,推行“户集、村收、乡运、集中处理”与“庭院自净、户集村收、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相结合农村垃圾处理办法,形成庐山区富有特色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模式。至年底,区政府共投入530多万元,为各乡镇街道统一购置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备、设施。各乡镇街道都成立环卫所,从事环卫工作人员共276人,购置各类环卫工作车辆27部,建设垃圾中转台5座,垃圾收集屋895座,建沼气池2464座,人畜粪便基本做到无害化处理。9月,根据市政府“百巷整治”工程工作布置,召开动员大会,下发《庐山区“百巷整治”实施方案》和《庐山区“百巷整治”实施细则》,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全区范围内重点打造3条美丽街道、20条边街小巷。经过4个月整治,实现城区街道路面硬化、排水规范、交通畅通、小巷灯亮、地面整洁、垃圾进箱、文化上墙、店招规范、管线规整、绿树进城、拆墙透绿、绿草如茵。2009年9月,为配合市政府“两河”(十里河、濂溪河)综合治理,出台《庐山区“两河”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经过整治,累计出新总面积达11.61万平方米,新建园艺式围墙和通透式栅栏323米,安装彩色灯带8600米,射灯68盏,七彩灯96盏,铺设主电缆5700米,支电缆4300米。共投入资金1184万元。
   三、县区城区整治 1994年12月,武宁县对人民路、朝阳路、古艾路及中心宣传长廊摆摊设点、临时棚点进行清理。规范临街门店备用垃圾桶、污水盛装容器,严禁向街道乱泼乱倒。1996年3月以来,共青城对共青大道、南湖大道、纬九路、陵园路等主干道进行全面整治,清除摆摊设点、临时棚点、出店经营等各类有损城市形象现象,开展“守文明公约、做文明市民”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同年6月15日,武宁县综合整治市容环境领导小组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成员为县委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21日,举行整治市容市貌动员大会,发布《关于整治人民路等五条主要街道的通知》,主要清理人行道亭棚、违章建筑、破损广告标语、临街开设的洗车场、占道为市的固定摊点、流动摊贩。同时设立2条步行街(新宁路巷和宁湖路)。1997年5月19日,湖口县开“以创文明卫生城市、迎香港回归祖国”为主题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期2个月。共纠正各类违章600余起,清除和规范各类占道摊点300余处,县城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性改观。1998年10月至年底,瑞昌市开展城区市容环境整治活动。拆除人民北路占道棚点20个,清理兵马垄路南段占道经营,把夜市迁至杨林大道,使得城区环境秩序得到较大提高。2002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结合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暨“提质、提速、提效”活动,全市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四拆”“五清”两项工程。“四拆”工程重点解决赤乌路、人民路,建设路、浔阳路、黄金北路等沿路所有违章建筑、占道建筑、临时建筑、搭建蓬亭等有碍观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临街院墙。“五清”工程即清理占道为市、清户外广告和凌乱干线、清烂尾楼、清垃圾死角、清“三无”人员。
   2003年10月,修水县实施便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卫星、素质7项工程,开展八大专项整治。投资数百万元硬化200条小街小巷,50000多平方米,安装便民灯500多盏;实施居民区物业卫生管理,启动119个物业卫生管理小区,达到垃圾不落地;城区所有旱厕全部改建成水冲式厕所,新改建垃圾中转站5座,增设果皮箱600余个;拆除违章棚架3000多个,安全网400多个,改造电力、电视、通信线路6万多处,美化临街房屋242栋;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江西省修水县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建设澄江花园、五杰广场、青云苑、晚晴乐园等园林点,改造绿化带5万平方米,绿化占地15万平方米,更换行道树1700余棵,使城区绿化达到93.9万平方米,绿地率达到27%,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绿地面积7.8平方米;安装霓虹灯、反射灯、轮廓灯100余处,灯箱广告320组,改造路灯270盏,完成宁红大桥和修水大析亮化,新建跨街彩虹桥21座。同年,彭泽县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抽调200余人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进行整治。2004年9月,庐山管理局为迎接“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召开,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牯岭镇各宾馆饭店及周边环境卫生、景区各主要干道及周边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及各景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对垃圾死角进行清理,取缔零担兜售、占道经营、乱晾乱晒等行为。2006年7月,德安县在“双创”活动带动下,执法大队开展为期3个月“牛皮癣”整治活动,一共清理牛皮癣广告1921处。2007年5月,彭泽县城管执法大队开展县城主城区道路两侧门头招牌专项整治行动,拆除沿路不符合设置要求及破旧门头招牌30个,规范辖区门头招牌和户外广告设置秩序,净化市容环境:同年6月,星子县组织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对紫阳路、南康大道、秀峰大道、柳絮路等县城主街道车辆乱停放进行为期一周集中整治。共处罚违规车辆28起,纠正车辆乱停放100余起,现场教育群众300余人次,县城车辆乱停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10月,湖口县针对县城区年久失修影响市容和违章设置户外灯箱广告进行拆除,共拆除户外灯箱广告53块。2008年9月,都昌县开展“市容环境百日重点整治”活动。重点对跨门经营和占道经营、早夜市、人行道车辆停放、沿街叫卖、燃放烟花鞭炮、人力板车停放、棚亭设置、户外广告等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占道物品32车次,取缔占道加工和占道堆放64户,规范水果、饮食摊点和亭棚78个,清理非法小广告360余处、条幅260余条,规范设置290个人行道停车位和警示牌。同年12月,德安与星子2县城管执法部门联动执法,合力打击“牛皮癣”制造者。
   2009年4月,庐山管理局开展“一种五养”专项整治活动,清理菜地300余块,面积约2800平方米。5月,都昌县开展“城区洗(修)车行业专项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城区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洗(修)车点、已经批准但有违规经营洗(修)车点、占用机动车道非法作业洗(修)车点经营行为。对城区54家洗(修)车行业进行全面排查,下发整改通知书52份,查处违章停放车辆16辆,取缔无证照经营户2户,关闭不符合环保要求3户。7月,开展“巩固百日整治成果、继续优化城市环境”市容整治活动,对县城主要街道和路段市容秩序、户外广告、占道为市等进行集中整治,纠正乱停放行为1500余人次,查处人行道车辆乱停放13台次,取缔沿街叫卖、乱摆摊设点120余户,清理超门店经营200余户,清理小广告5000余处150平方米、破损条幅180余条。10月,共青城开展交通环境整治活动,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无处停放而导致乱停车情况,修建人行道小斜坡200余处,设立非机动车停放点109处,机动车停车泊位600个:处罚占道堆放建筑材料3起,取缔占道经营点2处。同月23日,九江县成立取缔蹬土、拐的、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1个月整治,全县共回收蹬士269部,拐的148部,电动三轮车437部。县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残联等部门,制订出台强化蹬土、拐的、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年,湖口县持续开展以占道经营、夜宵摊点、亭棚整治、乱张贴乱涂写、集贸市场、城区“蜘蛛网”线路、建筑工地、空调室外机等为内容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对烧烤车、水果车、便民服务亭采取统一外形、划定地点、规定时间管理模式,解决一批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就业需求,此举得到市民肯定,《九江日报》《大江网》等多家媒体专门进行报道并在全市范围推广。
   2010年3月,庐山管理局成立庐山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采取统一与分片治理相结合方法,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树立世界名山新形象。至年底,查处无证导游200余人次、偷逃门票人员2524人次,补罚园门票款330345元,查获非法营运车辆106台,纠正违规车辆30台,纠正影响市容行为(含零担兜售等行为)300人次。同年5-12月,都昌县开展以整治垃圾死角、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合理规范摊点为内容“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垃圾死角21处,垃圾150余吨,清理占道经营、占道加工128起,取缔流动摊点22家,规范设置38家,拆除破损陈旧灯箱广告12只,墙体喷绘广告26块4500余平方米,清除“牛皮癣”小广告6150处约6000平方米。同年7月5日,九江县委、县政府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门成立推进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重点整治县城城区庐山北路、柴桑大道、双瑞路和沿河南路、沿河北路、庐山大道、庐山南路“三纵四横”主干道。加大进城超重超载车辆治理,防止超重超载车辆破坏城市道路。县城管局同交警大队、运管所等职能部门在县城4个出人口实行全天24小时巡查。同年,湖口共查处乱停乱放车辆280余辆,在重点路段人行道边缘和非机动车道入口处立桩300余根,从源头上避免乱停乱放发生;清理各类垃圾广告800余处,下达整改通知400余份,清理拆除各类广告200余处。
   第三节 创建活动 一、文明城创建 1991年1月,市委、市政府转发《1991年九江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提出抓好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军民共建、文明村镇建设、“五好”文明家庭、各类文明竞赛5项重点T作。6月,市政府组织全市12县(市、区)及庐山管理局创“三优”建文明城镇竞赛初评检查。按照评分细则,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阅资料、集中评议、个人打分方法进行。10月,市文明办对原有省级文明单位进行重新申报、全面复查、考核验收、重新命名。同时对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进行考核、验收。1992年2月,市文明办提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意见。注重基础建设,抓好审核评选以及对老的市级文明单位重新进行申报、复查和验收,同时对新命名一批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部署。3月,市委、市政府批转市文明委《1992年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意见》,明确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主要任务是抓教育、抓创建,抓竞赛,抓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抓好优质服务。当年下半年,开展“知文明大事,绘文明蓝图,树文明形象,办文明实事”系列教育活动。市文明办会同市委宣传部、九江日报社、九江人民广播电台、九江电视台联合举办“九江开放与精神文明建设”知识竞赛、九江开放与精神文明建设论文征集、评选各行各业“十佳”形象活动。1993年9月,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浔阳区、庐山区获创“三优”、建文明城竞赛特别奖,庐山管理局获一等奖,瑞吕市、武宁县获二等奖,永修县、九江县、湖口县获三等奖;受表彰还有“五好”文明家庭、“十佳”典型、优质服务明星、优秀服务员、明星商店和市级文明单位。1994年1月,开展评选“优质服务明星”和“优秀服务员(营业员)”工作,在中心城区各窗口服务单位及市直第一线服务人员中,共评出优质服务明星25名,优秀服务员(营业员)30名。3月,瑞昌市开展“做文明市民、兴文明家庭、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活动,倡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团结、向上良好社会风尚。1999年6月,武宁开展创建全省文明优胜县城活动。推动增强思想道德建设基础工程、提高文明程度素质工程、美化市容环境民心工程、优化城市管理规范工程、树立行业新风形象工程、建设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细胞工程、建设文明村镇兴农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繁荣工程等系列活动。8月,县政府向省环境保护局提交《关于申报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的请示》。同年,九江县亦开展创建省文明城市活动。2000年5月,武宁县被评为全省首届文明优胜县城。2001年,瑞昌市获市文明城市进步奖。2002年始,都昌县开展申报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2003年12月,都昌县城获省文明城市称号。2005年8月4日,武宁召开动员大会,开展“文明小市民”“文明市民”“文明示范新区”评比活动,“文明校园”“绿化达标单位”“园林化单位”等创评活动。同年,还开展省首届文明县城创建活动。2006年2月,修水县获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5月,武宁获“江西省首届文明县城”称号。同年,瑞昌市、九江县相继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瑞昌市按照“抓两头、带中间、层层推进”工作思路,把人民路、赤乌中路、浔阳西路3条街道作为“文明卫生管理示范街”重点打造,在此基础上,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和“城管创优”活动,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示范社区。
   2007年6月,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启动。29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市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出席会议并作动员报告。会上下发《九江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T作的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8个责任单位代表现场签订责任书,45家责任单位会后签订责任书。同年,瑞昌市开展“创城管执法品牌、树队伍文明形象”活动,与市区主要干道沿街门店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构建“和谐城管”。当年,获全省创建优胜单位。2008年7月,武宁启动创建省第三届文明县城和全国首届文明县城工作,进一步加大思想道德建设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窗口文明创建、公共卫生管理、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年底,通过核查验收,获“国家首届文明县城”称号。2009年,瑞吕市继续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除城市“牛皮癣”,整治户外广告,改造破旧广告1120块,拆除破旧广告660块;整治沙石运输车辆,在白龙转盘、人民北路、谈山坳3地设点蹲守,严查过往沙石运输车辆,防泼洒、防超高运输;整治市容秩序,纠正各类违章行为,纠正车辆乱停放15000余起,乱摆摊设点、店外店6850起,小商小贩4350起,乱倾倒垃圾5200余起,清理路障沙石840车,拆除临时棚点97处。8月,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落实“门前六包、门内达标”管理责任,打造整洁、规范消费环境。年底,顺利通过省文明办综合验收,获省文明城市称号。
   2010年8月30日,全市“六城同创”工作动员大会召开,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无障碍城市、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市委书记钟利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曾庆红作动员部署。根据时间进度,在“六城”同创中,力争当年内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
   二、卫生城创建 1996年初,武宁县组织对县城各街道、社区、单位、学校等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在全市率先启动创建卫生县城工作。1997年3月,瑞昌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活动,着力抓城市“脏、乱、差”整治。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市直部门、单位签订创建工作责任状,督促临街单位门店做好“门前三包”和街道美化工作。清理人民北路占道多年棚点20户,改建人民机械厂一、二、三村,麻纺厂等职工宿舍楼沿街外围墙,在人流量最大的赤乌中路设立行人护栏,清除一中门前和滚溪路建筑垃圾,清理赤乌中路西段、兵马垅路、圣门路占道经营,搞好仙池乐园卫生净化工作,沿街墙面粉饰一新。5月,九江县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同年,武宁县把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列为8件实事之首。6月24日,召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动员大会。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讲文明、树新风,创文明卫生城”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班子领导,市直各单位、各窗口行业、浔阳区、庐山区负责人共1000人参加会议。8月15日,湖口县委颁发《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20~22日,全省城市卫生检查团对九江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进行为期3天检查。一致认为九江创建文明卫生城活动,决心大、力度大,氛围良好,有看得见的变化。9月初,武宁又召开千人誓师大会,决定举全县之力,向省级卫生县城发起百日冲刺。在此期间,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突破,城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市容环境明显改观,市民卫生意识逐步增强。10月,九江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湖口县召开全县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动员大会。会后,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素质;强化门前三包,美化市容景观;清洁庭皖楼道,治理大街小巷;整顿公共秩序,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健康教育,消除卫生死角等方面下功夫,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基本达到“美观的市容、整洁的街道、井然的秩序、齐全的设施、舒适的环境”文明卫生县城要求。1998年1月,武宁县被评为省卫生县城。2月,永修县召开誓师大会,启动创建卫生城活动。3月,修水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决定》。4月,星子启动创建省级卫生城工作。5月,武宁县第九次党代会和县十二届一次人代会先后做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决定,开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程。改造古艾路、朝阳路、人民路、月田路、新宁路等几条主街道;维修加固建昌大坝、古艾大桥;改造自来水主干管2.8千米、下水道6.9千米、人行道6.7万平方米,铺设彩面砖6.4万平方米;更换路灯160盏、庭院灯42盏、地灯100盏;建成古艾、凌云、南门、新宁4个农贸市场和宁湖瓜果批发市场、豫宁副食批发市场、豫宁家具市场、豫宁建材市场等: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标志和信号指挥系统设置安装;开展“我当一天美容师”“青年突击队”“母子创卫大行动“创卫生城万人签名”等群众性活动;拆除违章建筑12000多处;拆除有碍市容吊挂物579处,查处纠正占道经营、乱倒垃圾等14700余次;清理违章饲养家禽家畜2300多只。1999年,瑞吕市再次动员创建省卫生城市,开展市容市貌清理,拆除有碍观瞻的邮政报刊亭及赤乌路、建设路、圣门路、滚溪路两侧搭建物及围墙;改造市政协、市技监局、市文化局、市剧院等单位墙面,清理乱搭、乱占、乱挂、乱贴,强化停车管理,关停或搬迁有碍市容占道洗车点。当年,瑞昌市、九江县获省卫生城市进步奖。
   2000年6月,根据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领导小组要求,市区将环卫责任目标任务进行具体分解,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同月,星子制订《星子县创建文明卫生城设施方案》。12月25日,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在市召开。2003年12月23日,国家爱卫会在《关于命名北京市王佐镇等37个镇为“国家卫生镇(县城)”的决定》中,正式命名武宁县为国家卫生县城。2005年,瑞昌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立,全面启动第二阶段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活动。出台《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瑞昌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瑞昌市民文明公约》《瑞昌市民文明守则》,规范道德行为。与市区各企事业单位、门店签订《“门前六包”责任书》。同时,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按照“七无六净”(即:无果皮、无纸屑、无烟头杂物、无污水、无积土、无污染源、无乱扔乱倒垃圾,沟眼净、墙根净、窨井净、树池净、临街墙面净、环卫设施净)标准,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市容环境卫生明显好转,被评为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6年5月,武宁县开展国家卫生县城第一轮复核迎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开展绿化、硬化、净化、美化、亮化、卫生、素质7项整治工程,出台《武宁县国家卫生县城有关工作规范管理细则》,明确市场管理、食品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市容管理、油烟和噪音、亮化工作、爱卫和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年底,顺利通过国家爱卫办检查复核。2007年4月,全市展开创建省“卫生城市”活动。5月9日,市政府下发《九江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卫生、市容、综合、宣传4个工作小组。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执法局制订《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8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有市、区、街道、社区四级13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的全市创建省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市委书记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作动员报告,省爱卫办主任应邀出席大会指导。10月30日,市执法局出台《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集中开展市容环境联合整治实施方案》,对创建活动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12月,市执法局被市委评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单位。12月12-14日,顺利通过省考核鉴定组验收,市获省卫生城市称号。
   2008年,瑞昌市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完善《市容管理长效机制》,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效”责任制;开展市容环境整治,重点治理东街、滚溪西路、青龙路、圣门路及各大集贸市场外围环境:利用创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并在学校开展“我做城管人,美化市容环境”和“人民城市人民管”上街执勤活动。2009年3月12日,永修县全面开展创卫活动,10月,顺利通过市“创卫”调研小组评估,12月创卫资料通过验收。同年,修水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目标,并委托省城乡规划院编制《修水县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0年2月,修水县城经国家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4月,星子县委、县政府开展市级卫生城创建。实施爱国卫生、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便民、素质、畅通、保障10项工程。通过门面清洁、空间清洁、地面清洁行动,净化街道,制作“社会经纬”广告专栏,疏导沿街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行为。重点治理市容市貌、社区环境、交通秩序、违规建筑、环境污染,城区环境基本达到街面净、道路畅、灯光亮、市容美。5月,都昌启动创建“省卫生县城”活动,县委、县政府提出“用二到三年的时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目标。年底,星子、湖口县获市卫生县城称号。同年,武宁县开始筹备全国卫生县城第二轮复核迎检。
   三、园林城创建 2003年6月,武宁县在全市率先启动创建全省园林城市活动。投资500万元,聘请上海同济大学等设计单位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重新修编,城区面积由21平方千米增加到46平方千米,规划按照“一湖两岸、一个中心、三个片区”布局,以庐山西海为依托,以老城区为中心,向外辐射工业园、宋溪镇、新宁镇3个片区,充分体现“山水园林城市”和“滨湖城市”特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改造拓宽老城区街道,面积由6.07万平方米增加到9.07万平方米:自来水主干管由2.8千米增加到3.5千米,新建协和大道、九岭大道、湖滨路二期等道路。投入600万元,按照。依山造绿、沿路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要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单位”创评活动;开展系列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违章建筑等整治活动。2004年6月,全市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市政府制订《九江市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7月,修水获“江西省卫生县城”称号。8月,国家环保总局考核组到武宁考核,武宁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成为省第二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同年,都昌申报创建“省园林城市”。2005年7月,武宁县启动创建最佳人居环境活动。11月,省政府命名武宁、都昌县城为“省园林城市”。2006年11月,修水县城获“省园林城市”称号。2007年1月23日,省政府命名九江市为“省园林城市”。6月,武宁县政府向建设部提交《关于申报国家园林县城的请示》。按照“土地利用护山保水、道路规划迎山接水、建筑布局显山露水、景观设计借山用水、空间组织依山亲水、旅游开发上山下水”要求,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重点开展“433”10项活动,即4项绿化活动(居住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新增公共绿地、裸露山体植被恢复)、3项亮化工程(街道路灯全面整改、单位亮化、公共场所重点亮化)、3项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停车场和候车亭、增加一批城市公厕、全面改造一批街道)。到当年底,县城绿化覆盖率达40%,建成区绿地率达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1 00%和80%;公园绿地率达70%,广场绿地率达60%;城市道路亮灯率达9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污水处理率达65%。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维修破损路面达8000多平方米:完成樟岭路二期改造工程、月山路步行街路面铺装、湖滨路二期景观建设工程、凤凰山路建设工程等:拆除违章建筑1200多处,取缔关闭不符合卫生标准餐饮业40多家,劝导搬迁餐饮业50多家。取缔占道经营点400多处。
   2008年2月1日,建设部命名武宁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11月,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对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各辖区街道及区直、驻区单位工作任务,对实施步骤、组织领导、主要措施做出安排,并确定各单位分工完成时间。市执法局根据责任分工,对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落实。2009年,修水县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重新对县城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新一轮修编,并在美化、绿化、净化、亮化上实施系列工程,完成美化任务232件,修建马家洲公园,改造秋馆景点,重修黄庭坚纪念馆等;对古尚洲、怡心苑、宁红大桥头等70余处地段进行绿化和补栽;请专业照明设备有限公司对城区主干道、单位办公楼、大桥、一河两岸景观点进行规划设计,并按标准组织实施。
   2010年,武宁县再次启动创建全国森林城市工作。同年底,修水县城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初检。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武宁县获省厅级以上城市创建、整治奖项一览)=] 第四节 城区管理 一、管理机制 市容环境管理1991年以来,市城区的市容环卫工作规范、作业流程、作业标准不断细化,监督考评的内容、范围和奖惩措施不断完善;2006年5月16日,市执法局全面试行片区管理责任制,将城区规划区范围以大队、中队为单位,划片管理,“定岗、定人、定责”,明确规定片区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7项业务职能(市局安排直属大队专项管理的职能除外),积极做好片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责任单位和业主及市民宣传教育,努力增强片区市民城市管理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和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做文明市民;闱绕城区主、次干道展开对街道管理,抓好人行道交通、环境卫生、违章占道、违法建筑、门头(条幅)、油烟排放、建筑噪音、乱拉乱挂乱搭、晾晒和“三乱”等方面管控,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督促责任单位(业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主、次干道外责任区,重点做好对违法建设查处。辖区中队长对中队责任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全责,对执法人员负责的片区负领导责任;辖区大队长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全责,对中队管理的责任范围负领导责任。为推进片区管理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市执法局建立检查考评机制,考评结果直接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违法建设管理分级责任机制:市执法局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对全市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工作。选准配强业务科室,在各大队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1名大队领导具体负责,形成一个由中队、大队和局三级负责制行政执法网络,建立查处违法建设分级责任制,把违法建设管理工作每个环节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队员身上,增强执法队员责任感,并将违法建设管理执法工作细化若干条标准,纳入局每月和年度目标考评当中,同科室、大队主要责任人的奖惩、晋升挂钩,每月考评通报一次。
   巡查和举报报告机制: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市执法局建立四级巡查监控网络。全面受理群众举报投诉,面向社会公布城建科办公电话、局网站网址及城管24小时服务热线8556101.及时获取市民举报的各类违法建设信息。辖区中队加强城区日常巡查,及时上报违建信息。相关职能科室定时检查,并由局督查考评组不定时督查。四级巡查监控相互监督,环环相扣,确保城区各类违法建设在第一时间内被发现上报,并以有力措施现场纠正,力争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多方合作和联动机制:市执法局注重加强与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协调合作,建立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制度。2003年11月10日,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城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查处。2004年11月26日,结合九江城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现状,成立九江市城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辖区政府(管委会)违法建设治理。同年12月16日,经市政府研究,成立遏制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领导小组。
   责任追究机制:2004年,出台《九江市违法建设行为责任追究责任办法》。2005年7月4日,出台《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通过例会制度、信息简报、现场督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城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进行依法督查,严格问责,认真反馈。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市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一览)=] [=此处为表格=] 建筑工地管理 2002年9月,市执法局出台《渣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审查制度》《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渣土审批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渣土审批流程图》《关于市区_丁程渣土处置管理实施规定》《九江市渣土运输车辆管理规定》《九江市城区渣土运输、处置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对建筑工地长效管理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2006年5月8日,市政府审议通过《九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6月16日,市执法局印发《关于落实(九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12月7日,市执法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管理的通知》,对各大队建筑工程工地管理工作提出4项6点具体要求。2007年8月29日,结合建筑工地管理实际,在建筑工地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10月23日,市城市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大队正式成立。该大队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和建筑工地监管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对建筑垃圾处置量进行核实,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监管工作机制。
   2009年3月5日,《九江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颁布施行。2010年3月8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管理的通告》,对建筑工地、砂石站、运输建筑垃圾单位和个人分别做出具体规定,切实保障市容环境卫生。5月31日,新《九江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量化考评办法》颁布施行,同时废止原《九江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市执法局成立建筑工地督查小组,负责日常对全市建筑工地督查,各大队也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形成中队、大队和局三级负责制行政执法网络,建立查处建筑工地分级责任制,把建筑工地管理工作每个环节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队员身上。
   户外广告管理2002年10月,市执法局下发《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通知》,对户外广告日常管理提出具体要求。2003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通知》,使户外广告管理更加精心化、人性化和制度化。2004年12月,出台《关于加强条幅管理的意见》,对城区设置条幅提出具体管理要求。2005年12月19日,下发《关于加强霓虹灯管理的通知》,推动霓虹灯管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2006年8月,根据市政府《关于继续做好“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户外广告美化亮化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强美化亮化设施管理措施与办法。2007年1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亮化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搞好亮化设施维护检修,落实亮化设施开灯时间。
   2009年10月,市执法局制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暂行办法》。1 1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市直部门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制订《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窗口工作机构及职能。
   人行道机动车辆管理2004年12月,市执法局启动对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管理,实行直属大队统一负责管理工作制度。2005年11月,根据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求,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转交给各辖区大队负责日常管理。2009年6月30日,市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行道停车管理的通告》,明确对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由执法局和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市执法局进行摄像取证,贴处罚告知单,并将处罚结果纳入交警管理系统。2010年7月,市执法局对人行道停车管理进行技术攻关,创建人行道停车管理网络系统,使人行道停车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有效。
   二、考评机制 2003年6月,市政府决定对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工作进行考评。主要内容为建成区主次干道及居民区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环卫设施的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等。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工作由各县(市、区、山)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具体指导、检查、监督。市政府年终组织综合检查考评,由市执法局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分别对全市各县(市、区、山)行政辖区内城市管理市容卫生进行综合考评,对获得总分前三名及各单项前三名县(市、区、山)实行表彰奖励。考评结果在全市通报,并列为考核各地政府工作业绩重要依据之一。2005年始,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决定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建立督查机制,对市容环卫工作进行考评。成立考评工作组,市政府分管城建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执法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区市容部门、执法局机关业务科室为成员。考评主要内容为市有关单位、区及各街办(乡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考评范围为浔阳区、庐山区政府,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含出口加工区、城西港区)所辖城市规划区范围。考评采取日考评、月考评、季度考评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评结果直按与全市县域经济考评及全市城管先进单位评比挂钩。2006年,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市执法局把全市86条主、次干道管理,落实到辖区大队、中队和每一个执法队员,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并建立监督机制,成立督查组,坚持日巡夜查和每半月一次检查评比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同年,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市市容整治IT作督查组,每日6-23时,采取人换车不停方法,不间断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千干净净、漂漂亮亮”活动情况及“一局一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每日通报1次,每半月考评1次,每月综合评比1次,并通过市新闻媒体通报排位结果。
   2008年,进一步明确路段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市容标准;建立局、大队、中队三级督查机构,把市容督查向边街小巷、物业社区、城乡结合部延伸,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排位制度,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执法队员认真履责,强化日常管理,纠正违章行为,维护市容环境秩序。8月,市政府开展“百巷整治”工程,并建立检查考评机制,依照评分标准对浔阳、庐山2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考核。检查考评采取平时检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方法进行。10月和12月,由市执法局牵头,组级规划、建设、环保、执法等部门人员,并邀请市人大、政协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开展“百巷整治”工程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和验收。市政府安排100万元奖励资金,对获“美丽街区”的10条特色街区分别给予奖励。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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