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0168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采矿权市场建设 |
分类号: | F713.5 |
页数: | 1 |
摘要: | 1991年后,对全市采矿企业统一换发采矿许可证,改变资源管理方式,取消按国有矿山、集体矿山和个体采矿分类管理模式,建立按矿种、规模确定的国家、省、市、县分组管理权限,使用统一制发的国家采矿许可证,体现矿藏资源国家所有的性质。全年对原无偿取得采矿权进行采矿权延续和变更登记,共收取采矿权价款341.24万元。制定《九江市采矿权有效期限管理制度》,规范采矿权管理程序,采矿权公开出让转让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全年通过公开出让采矿权及延续、变更登记采矿权,收取价款1545.25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取451.28万元。通过采矿市场运作,以挂牌出让采矿权收取价款533.29万元;全市共征缴矿产资源补偿费3115.72万元,增长51.87%。 |
关键词: | 市场建设 市场建设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