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地质矿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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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16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地质矿产管理
分类号: C931
页数: 7
摘要: 2003年,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藏资源储量不再进行认定,设立备案管理制度。2009年,制定《九江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市矿藏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明确工作程序,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要求。至2010年年底,全市所有甲类矿山均开展矿山储量核查检测工作。钨矿属国家保护性开采矿种,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制度,全市每年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6680吨。
关键词: 管理方法 管理技术

内容

2003年,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藏资源储量不再进行认定,设立备案管理制度。2009年,制定《九江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市矿藏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明确工作程序,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要求。
  二、登记统计 2004年,落实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丁作的通知》,开始对矿山(区)进行矿产资源储量占用、查明登记,建立市、县级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数据库。3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开始形成矿藏资源统计年报制度。
  三、动态监督 2005年始,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全市甲类矿山,包括煤矿、铜矿、钨矿、锡矿、铅锌矿、石英矿、瓷土矿、白云石、大理石、板岩、花岗石等矿种共计220个矿山进行矿藏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至2010年年底,全市所有甲类矿山均开展矿山储量核查检测工作。
  第二节矿藏资源开采管理一、有色金属矿藏开采铜矿开采至2010年,有铜矿8个,主要有城门山铜矿、武山铜矿。其中,大型矿山2个,中型矿山1个,小型矿山5个,从业人员3143人,年产矿石量247万吨,年工业总产值49089.63万元,年销售收入48065.26万元。
  钨矿开采2010年,有钨矿5个,主要有修水香妒山钨矿、武宁钨矿、都昌钨矿。其中,大型矿山1个,中型矿山2个,小型矿山2个,从业人员1428人,年工业总产值42738万元,年销售收入24702.5万元。钨矿属国家保护性开采矿种,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制度,全市每年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6680吨。
  锡矿开采2010年,有锡矿4个,主要有彭山锡矿、方圆(德安)矿业有限公司锡矿。其中,中型矿山2个,小型矿山2个,从业人员425人,年产矿石量24万吨,年工业总产值5079.92万元,年销售收入4804.3万元。
  锑矿开采2010年,有锑矿4个,主要有德安锑矿、武宁锑矿。其中,小型矿山3个,从业人员508人,年工业总产值2095.5万元,年销售收入1486.5万元。锑矿属国家保护性开采矿种,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制度,每年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600吨。
  铅锌矿开采2010年,有铅锌矿3个,均为小型矿山,主要有瑞昌白杨畈铅锌矿,从业人员不足100人,年产矿石量1000余吨,年工业总产值和销售收入只有几十万元。
  二、黑色金属矿藏开采铁矿开采全市铁矿点较多,但均品位低,储量小,规模开采价值不大。九江冶金总厂铜岭铁矿因矿区被划入商周时期古矿冶遗址而关闭。2010年右德安坡西铁矿在开采,矿山规模小型,年产矿石量1.2万吨,年工业总产值309万元,年销售收入253.6万元。
  钒矿开采2010年有钒矿4个,主要有永修县钒矿、修水县北岸钒矿。其中,大型矿山1个,小型矿山3个。仅有永修县钒矿在开采,从业人员90人,年产矿石量0.18万吨,年销售收入约200万元,其余矿山尚未正式开采或停产。
  三、贵金属矿藏开采金矿开采2010年,有金矿7个,均为小型矿山。主要有瑞昌市洋鸡山金矿、瑞昌市吴家金矿、彭泽县利山金矿。从业人员200人,年产矿石量2万吨,年销售收入325.4万元。市金矿资源主要以伴生金矿为主,独立型开采金矿则由于多年高强度开采,已面临资源枯竭状况。
  银矿开采全市银矿产品主要来自金矿和有色金属矿中的共伴生矿产中的综合回收利用的副产品,独立型银矿只有瑞昌市白杨畈银锌矿,小型矿山,从业人员120人,年产矿石量2万吨,年工业总产值500万元,年销售收入475万元。
  四、能源矿藏开采铀矿开采铀矿资源较丰富,但因铀矿属国家战略控制性矿产,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全市2010年有铀矿1个,属小型矿山。
  煤矿开采煤炭矿藏资源储量少、类别低,但开采利用程度相对较高。2010年,全市有煤矿16个,均为小型矿山,分布在武宁县、瑞昌市和德安县。主要有武宁县煤矿、德安县煤矿、市罗坑煤矿。从业人员1300人,年产矿石量22.32万吨,年工业总产值9157.38万元,年销售收入8951.38万元。
  石煤开采石煤资源丰富,分布广,并伴生钒、钼、镍、铀、银、金等多种矿产。2010年开采矿山仅1个,为小型矿山,从业人员21人,年产矿石量1.4万吨,年工业总产值42万元,年销售收入42万元。
  五、非金属矿藏开采萤石矿开采2010年,主要有德安萤石矿。其中,中型矿山1个,小型矿山3个,从业人员87人,年产矿石量5.5万吨,年工业总产值775万元,年销售收入608.4万元。萤石犷属国家保护性开采矿种,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制度。
  水泥用灰岩开采2010年,有水泥用灰岩矿16个,主要有瑞吕市码头灰岩矿、德安县洪溪畈灰岩矿、彭泽县雪山洼灰岩矿。其中,大型矿山3个,中型矿山1个,小型矿山12个,从业人员476人,年产矿石量953万吨,年工业总产值116171.4万元,年销售收入113581.24万元。
  熔剂用灰岩开采2010年,有熔剂用灰岩矿4个,均为小型矿山,主要有九江县住岭石灰石矿、瑞昌市芭茅岗石灰石矿,从业人员52人,年产矿石量7.2万吨,年工业总产值125万元,年销售收入115万元。
  白云岩开采2010年,有白云石矿5个,均为小型矿山,主要有瑞昌市恒大白云石矿、彭泽县桃园白云石矿,从业人员96人,年产矿石量21万吨,年工业总产值480万元,年销售收入430万元。
  石英矿开采2010年,有石英矿9个,均为小型矿山,主要有修水县洞子上石英矿、山口石英矿和星子县隘口石英矿,从业人员140人,年产矿石量1万吨,年工业总产值180万元,年销售收入150万元。
  石英砂开采石英砂资源储量大,在长江沿线彭泽、湖口和鄱阳湖边的都昌、星子县广泛分布。2010年,有铸型用砂和玻璃用砂矿3个,主要有永修县矽砂矿、都昌县铸造型砂厂砂矿、彭泽县红光砂矿。其中,中型矿山1个,小型矿山2个,从业人员340人,年产矿石量42万吨,年工业总产值550万元,年销售收入540万元:有建筑用砂矿19个,均为小型矿山,从业人员201人,年产矿石量73.63万吨,年工业总产值890万元,年销售收入838万元。
  长石开采2010年,有长石矿2个,均为小型矿山,主要有修水县黄龙长石矿、丁家山长石矿,从业人员15人,年产矿石量1000吨,年工业总产值20万元,年销售收入20万元。
  高岭土开采2010年,有高岭土矿19个,均为小型矿山,主要有星庐瓷土矿,从业人员126人,年产矿石量14.61万吨,年工业总产值509.8万元,年销售收入419.8万元。
  花岗石开采2010年,有花岗石矿40个,均为小型矿山,主要有星子县东牯岭花岗石矿、都昌县苏山花岗石矿,从业人员113人,年产矿石量32.7万吨,年工业总产值2273.2万元,年销售收入2163.1万元。
  板岩开采2010年,有板岩矿23个,均为小型矿山,主要有星子县横塘青石厂、修水县竹坪板岩矿,从业人员364人,年产矿石量8.8万吨,年工业总产值684.15万元,年铺售收入422.15万元。
  大理石开采全市大理石矿藏资源主要为饰面用灰岩。2010年,有大理石矿14个,均为小型矿山,主要有武宁县船滩大理石矿、修水县四都大理石矿,从业人员175人,年产矿石量7.56万吨,年工业总产值608.61万元,年销售收入604.48万元。
  建筑用石料开采各县(市、区)均有建筑用石料矿分布。2010年,全市有建筑用石料矿188个,均为小型矿山,从业人员2909人,年产矿石量1013.15万吨,年工业总产值20559.75万元,年销售收入18694.48万元。
  砖瓦用页岩、黏土开采各县(市、区)均有砖瓦用页岩、黏土矿分布。2005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明令禁止毁坏耕地取土烧制砖瓦,黏土砖瓦制品逐步退出建材市场,新型建筑材料页岩砖开始应用于建筑行业,逐步取代传统的砖瓦用黏土烧制的粘土实心砖。至2010年年底,全市有砖瓦用页岩、黏土矿244个,均为小型矿山,从业人员5287人,年产矿石量298.49万吨,年工业总产值18380.38万元,年销售收入17505.36万元。
  六、水气矿藏开采地热(温泉)开采2010年,全市开采地下热水矿产地2个,为星子县庐山温泉、永修县柘林易家河温泉。大型、中型矿山各1个。从业人员668人,年开采水量103.8万吨,年工业总产值5711万元,年销售收入2160万元。
  矿泉水开采2010年,全市开采的矿泉水矿2个,在庐山区境内,均为小型矿山,从业入员14人,年开采水量1100吨,年工业总产值9.6万元,年销售收入9.6万元。
  第三节矿产资源登记管理一、采矿权登记 1987年10月,市矿产资源管理局成立。20世纪90年代初,补办采矿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开采实行行政许可的登记管理制度。1998年,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全市开始调整采矿登记管理权限,全面换发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市、县四级管理权限进行采矿登记管理。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开始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全市采矿登记发证121个,变更登记32个,延续登记480个,注销登记73个。全市共有批准登记采矿权900个,持采矿许可证开采矿山企业900家。持证矿山中,国家投资采矿权893家,其中大型矿山2家,中型矿山7家,小型矿山224家,小矿660家;外商投资采矿权7家,其中大型矿山1家,中型矿山6家,主要办理采矿登记矿种有煤、金、铜、铅、钨、锡、锑、萤石、矿泉水、地热、大理岩、花岗岩、板岩、高岭土、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料、钒矿、白云岩、水泥用灰岩及配料等。2005年,全市新立采矿权49个,延续登记589个,变更登记122个,转让、租赁审批4个,注销登记54个。全市有批准登记采矿权844个,持采矿许可证开采矿山企业844家。持证矿山中,大型矿山6家,巾型矿山15家,小型矿山269家,小矿554家。外商投资采矿权7家,其中大型矿山1家,中型矿山6家。2008年,新立采矿权28个,延续登记496个,变更登记18个,其中市本级新立采矿登记6个,延续登记80个,变更登记2个。全市有批准登记采矿权674个(省级以上发证矿山68个,市本级发证矿山145个,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证矿山461个),其中大型矿山6家,中型矿山10家,小型矿山456家,小矿202家。外商投资采矿权11家,其中大型矿山3家,中型矿山3家,小型矿山3家,小矿2家。2009年,全市新立采矿权11个,延续登记311个,变更登记21个,其中市本级新立采矿登记4个,延续登记61个,变更登记1个。全市有批准登记采矿权672个(国土资源部发证矿山8个,省国土资源厅发证矿山62个,市本级发证矿山143个,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证矿山459个),其中大型矿山8家,中型矿山8家,小型矿山394家,小矿262家。外商投资采矿权7家,其中大型矿山1家,中型矿山6家。2010年,全市新立采矿权21介,延续登记308个,变更登记121个,注销登记28个。其中市本级延续登记67个。全市持有采矿许可证矿山共有653个。其中国土资源部发证矿山11个,省国土资源厅发证矿山59个,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发证矿山135个,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证矿山448个,矿山持证率和换证率均为1 00%。
  2003年,对矿产资源开发实行依法配置,按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江西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市矿藏资源总体规划设置采矿权,并按照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新建矿山准人条件,审批采矿权。在审批采矿登记手续时,审查采矿权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表、矿区范围图、相应的地质资料、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方案、资质条件证明、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方案等资料,并按规定收缴采矿权价款、采矿权登记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二、补偿费征收 1991年前,全市实行无偿开采使用矿产资源政策。只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户以及不属于国家计划投资兴办的其他矿山企业,收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费率严格控制在其销售收入3%以下。1994年2月,国务院发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9月,省政府发布《江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矿管费征收随即停止,市矿产资源补偿费正式开征。
  2008年,继续加强对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全年征收2245.67万元,其中上解中央金库1961.47万元,较2007年分别增长19%和121 .9%。2009年,全市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051.54万元(甲类矿产1806.41万元,乙类矿产245.13万元),入库额2051.54方元,缴人中央金库2167.58万元(甲类1955.58万元,乙类矿产212万元),入库率99.78%,首次实现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额和入库率双突破2000万元目标。2010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法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征缴矿产资源补偿费3115.72万元,上交中央金库3027.94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基本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三、开发秩序整顿 1991年前,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矿山布局不合理,一证多采、一矿多采.办矿条件手续不齐全,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利用率低、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多、效益差等现象.1991年后,根据各地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实际状况,按照“统一规划、总量控制、规范经营、重点保护、开发与效益并举、开发与环保并重、开发与安全兼顾”的原则,利用政府在市场中处于管理、调控和服务的地位,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实施引导、调控和服务,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的整合,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同时,市矿产资漯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实际,采取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规定;对所属采矿企业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有效落实开发利用方案;开展对所属采矿企业的矿产储量管理和矿产储量核减审批管理,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与交流;对采矿权人违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实行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对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对不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内容开采,不履行采矿权人义务,不符合开采条件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整改、注销或取缔。
  2003年,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回头看”活动,重点解决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和优势矿产过量开采问题。开展采石场和高岭土矿专项整治,关闭采石场50家,责令停产整顿14家,整顿取缔无证采矿5家。加大对非法转让采矿权整治力度,强化矿山年检和矿产督察制度,依法规范办理一批采矿权转让手续,实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基本好转。2005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工作,重点解决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全市依法查处无证采矿18起,越界开采1起、以采代探1起、非法转让采矿权5起,责令整顿矿山23家,关闭整改不合格矿山104家,整改不合格选厂9家,吊销采矿许可证6个,注销采矿许可证88个。2007年,重点开展修水县香炉山钨矿、武宁县石门楼钨矿、都昌县阳储岭钨矿、瑞昌市建筑石料用灰岩和砖瓦用黏土矿、九江县建筑石料用灰岩、都吕县苏山花岗岩矿和德安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区资源整合,全市采矿权总数从2003年1000多个减少到758个,矿业工业总产值和利税从2004年10亿元和1.7亿元分别增加到19.5亿元和7.2亿元。
  在做好整合工作的同时,开展“回头看”,全年发现采矿权人违法违规案件18起,注销采矿许可证117个,限期整改32个。从11月起,集中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顿和资源整合专项工作,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加快矿业经济发展的决定》。2008年,对747个矿区和183个勘查项目进行排查清理,全市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探开采255起,“死灰复燃”矿山7起,越界开采1起,非法转让探矿权1起,不符合安全条件生产矿山2起。全市矿山总数从765家减至674家,减幅达11.9%。市政府确定14家重要矿区资源开发整合;完成修水昆山钨矿、武宁锑矿区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编制T作;通过省政府对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检查验收。2009年,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完成全市636个采矿权、19个探矿权的野外实地测量,推进矿业权整合,实施“减小、改中、建大”行动;全市矿山总数由1014家减至754家。重点推进九瑞地区铜矿、修武地区钨钒矿、德安宝山地区铅锌锡矿、都彭地区钨钒矿和沿江地区优质石灰岩资源等区域性的矿产资源整合。全年查处24起非法开采、盗采和偷运矿产资源案件,取缔和关闭32个非法开采、盗采矿山尾犷进行矿石选冶的小选冶厂。2010年,开展钨、锡、锑、萤石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全市发现和查处24起非法采矿、5起以采代探行为,封闭矿井5个,捣毁非法选冶场地21座,拆除丁棚12处,非法采金船34艘,扣押钻机6台,运矿车3辆,没收源矿70吨、精矿20吨,纠正3个越界开采矿山,停产整顿3个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山。查处5起越界勘查、越界开采、持过期采矿证开采、超控制指标开采等违规行为。
  第四节采矿权市场建设 1991年后,对全市采矿企业统一换发采矿许可证,改变资源管理方式,取消按国有矿山、集体矿山和个体采矿分类管理模式,建立按矿种、规模确定的国家、省、市、县分组管理权限,使用统一制发的国家采矿许可证,体现矿藏资源国家所有的性质。
  2003年,全面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采矿权通过拍卖、挂牌或协议方式出让取得,全市共拍卖出让采矿权1宗,挂牌出让采矿权3宗,协议出让采矿权167宗。征收采矿权价款1008.34万元。2005年,根据采矿权评估结果出台《九江市2005年度采矿权出让基价标准的通知》,为全市采矿权有偿出让延续提供参考依据。当年挂牌成交出让采矿权19亲,招拍挂及协议出让采矿权价款收益196.34万元。永修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县鄱阳湖采砂采矿权拍卖活动,拍卖出让3个矿区采矿权,成效采矿权价款7350万元。2008年,全市共收取采矿权价款687.76万元,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采矿权收取346.52万元。在推进采矿权市场建设的同时,采矿权取得双轨制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全年对原无偿取得采矿权进行采矿权延续和变更登记,共收取采矿权价款341.24万元。
  2009年,全市通过公开出让采矿权及延续、变更登记采矿权,共收取采矿权价款577.27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取95.89万元。通过采矿权市场动作,共收取价款125.96万元,属市本级的价款61.06万元。2010年,全面完成658个矿业权实地核查野外实测工作,在全市布置矿山企业设置采矿权标识牌。制定《九江市采矿权有效期限管理制度》,规范采矿权管理程序,采矿权公开出让转让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全年通过公开出让采矿权及延续、变更登记采矿权,收取价款1545.25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取451.28万元。通过采矿市场运作,以挂牌出让采矿权收取价款533.29万元;全市共征缴矿产资源补偿费3115.72万元,增长51.87%。
  第五节地质灾害防治全市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规模以中小型为主。1991年以来,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成立市、县二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15个,有14个县(市、区、山)发布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县国土资源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每年5月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对自然原因导致的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争取政府出资和多方筹资,视具体情况实施搬迁避让或者工程治理,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费用:同时按规定对全市进行工程建设、采矿活动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建设项目,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及后引发的地质灾害可能性做出评估,提出具体预防措施建议。
  2003年,设立地质灾害监测610处,全年派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234人次,成功预报大小地质灾害点13处。全市共发生重要地质灾害9处,损毁房屋39间,毁坏农田0.07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1.2亿元,9处地灾点处在预测之中,人员及时撤离,未造成伤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全年发现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44处,威胁人数2203人,房屋766间,农田24公顷,潜在经济损失766.3万元。全年投入地质灾害治理经费173万元,对庐山景区的山体滑坡点、瑞昌铜岭钢铁厂尾砂坝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实现地灾移民搬迁231人,解决修水县漫江乡北山村、沙溪村等地质灾害点的移民搬迁问题。2005年,市、县二级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派出60枇366人次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重点查巡217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成功预测避让昌九高速公路德安段山体滑坡、湖口县织布厂山体滑坡、修水县群发性山体滑坡、九江县“双瑞”公路山体滑坡4次大的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9月,受台风“泰利”影响,庐山遭遇特大暴雨袭击,造成严重地质灾害灾情,全山灾点200处。庐山国土资源房产局及时启动防灾预案,紧急疏散地质灾害点居民933户共计3052人,成功避让地质灾害点33处,避免164户407人的伤亡事故发生。11月26日九江县、瑞昌市发生地震后,抽调多名专家和技术人员,成立3个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小组,对地震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展开调查,对主要灾点进行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市政府将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列为100件惠民实事之一。庐山松光饭店后山山体滑坡点的治理完工,武宁鲁溪镇北坪村地面塌陷区1000多名灾民移民搬迁工作全面启动,完成100多名居民搬迁。
  2007年,抽调专家到庐山风景区和瑞昌市等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地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坚持群防群治,形成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及时发布市、县二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2007年度防灾预案,妥善处置4起地质灾害。将16个树428名群众纳入2007年的全市移民扶贫安置计划。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做好矿山开采复绿工作,在庐山西海主要景区、庐山南线公路及316国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设置禁采区,关闭矿山30家。2008年,全市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有地质灾害监测人员1416名,能对952个行政村、107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派出84批401人次应急调查小组,到204个调查点进行调查。全年发布地灾气象预报102次,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1220份,有效地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全市全年发生各类地质灾害24起,无人员伤亡。2009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武宁、瑞昌二县(市)作为试点,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考核验收,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星子东牯岭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彭泽龙城镇观音山地质灾害防治等5个项目共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2080万元。
  2010年,开展3次共24个组、232人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地督查,对全市各地150余名国土资源所、基层一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进行“五到位”培训。市、县两级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武宁、庐山、瑞昌、星子等地开展应急演练。全市落实地质灾害监测人员1171名,对827个行政村,92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对所有受地质灾害危险的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3836份,告知预警信号、撤离路线、避灾安置地点等有关事项。成功预报地质灾害6起,避免79人伤亡。星子、修水、彭泽、九江县完成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建设任务。全市实现大汛之年无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当年,全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项目评估23家、二级项目评估83家、三级项目评估50家。完成15家矿山企业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工作;完成5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完成1项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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