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土地宣传与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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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16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土地宣传与执法
分类号: D912.3
页数: 4
摘要: 1991年起,在每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市国土资源局均利用这个平台进行国土宣传。宣传形式从单一的上街开展法律咨询、发放“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材料到送法进学校、进社区,文艺演出,印发宣传手册,编制《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关键词: 土地法 土地登记

内容

1991年起,在每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市国土资源局均利用这个平台进行国土宣传。宣传形式从单一的上街开展法律咨询、发放“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材料到送法进学校、进社区,文艺演出,印发宣传手册,编制《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2005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累计投入普法工作经费200多万元,编制或购买普法学习书籍及其他宣传资料3000多册(份),做到学有教材、用有资料。“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发放普法书籍3万余本、宣传图画6700张,散发宣传资料21万余份,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00场,举行法律知识考试300次,开展社会普法培训1.6万人(次),通过报纸举办宣传专版21期、在电视台举办宣传专题节目26期、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48次、开展户外广告宣传67次,同时,出动宣传车400多辆(次),制作宣传标语2万余条,召开监察信息员等各类座谈会370余次,开展送戏下乡61场(次)。
  星子、共青、武宁等县通过制作国土普法小人书、印制宣传漫画、举办学生作文比赛等形式向青少年进行宣传,武宁县制作6000副普法扑克牌,免费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修水昙开展全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参赛选手在意见反馈中说:“竞赛活动既宣传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又提高了广大群众学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次活动,增强人们对保护国土资源的紧迫感。” 2008年,在全国开展的县、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中,全市22名县级领导参加省培训,434名基层乡镇干部参加由市土管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六部门联合举办的培训班,县、乡(镇)领导干部参训率均达100%。在市宣教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各县结合实际,积极抓好村级干部的培训活动,全市实训村级干部3761人,参训率达99%以上。修水县地矿局组织全县近千名副科级干部进行矿产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取到良好效果。
  2010年,在坚持抓好日常宣传工作同时,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宣传平台,以九江名山名水为依托,创新思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特色宣传活动。一是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融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组织编写“五字歌”卡片,向相关行业、社会群体发放,为构建和谐国土营造良好氛围。二是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国土赍源部开展“双保行动”和“双保工程”为契机,突出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设立“手牵手,让我们共同坚守耕地红线”主题宣传月,先后组织大型法律服务宣传周、村建点普法基地宣传周、“双保行动”宣传周活动。重点抓好矿产资源整合、地灾防治、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方面宣传活动。
  第二节执法监察一、监察职责 2001年3月,市土地管理局根据市政府《九江市城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土地收益等规费收缴和管理,对划拨国有土地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出租的,地上有建筑物的按租金15%交纳土地收益:地上没有建筑物的,按租金300-/0收取土地收益,或根据土地所处地段按1.2-5.0元/平方米收取。由市土地执法监察大队统一收取,直接全额进入财政专户。2004年11月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庐山区莲花林场区域违规建别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共计排查100多栋新建房屋,并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的要求,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48栋违规建设的别墅进行立案查处,没收23栋,拆除25栋。2005年2月24日,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严防非法占用、滥用、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越权批地等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监察网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同年10月,市国土资源局对参与市城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申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共领证41本。2006年7-8月,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市土地执法和矿产秩序治理整顿。同年11月2-30日,根据《九江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监察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全市共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宗,违法用地面积46.38公顷。2007年6月,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土地执法再检查的通知》,重点清理2006年9月1日以来新增建设用地中的违法用地,并对工业园用地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情况。9月19日,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开展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T作方案》通知,重点查处三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开发区四周范围迸行工业开发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共理出三类违法案件16件,“以租代征”违法用地5宗,违法用地面积3.39公顷,未批先用II宗,违法用地面积288.19公顷。2008年3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同内开展一次针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动态巡查,对交通主干道两旁、城郊结合部等地区进行重点清查,并对各地违规建别墅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用地项目进行清查。2009年8-10月,根据《九江市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r作方案》精神,在全市范围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各类违法用地进行清理并查处。12月16日,市国土资源局与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理和查处整改的工作方案》,集中清查整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行动于2010年1月31日前结束。
  2010年2月3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暂停“大九江”规划范围内农民建房,制止违法建设的紧急通知》要求,监察支队发扬“5加2、白加黑”工作精神,对“大九江”范嗣内农民建房进行巡查和制止。
  二、监察制度 2007年12月,为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九江市预防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制度》和《九江市土地法、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分级查处制度》。2008年2月3日,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征、供、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的实施意见》。4月,为建立土地执法全面监管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联审执法监察查验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全程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用地分类管理和监管制度,印发《九江市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5月16日,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九江市国土资源行政许可事项联审中执法监察查验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全市执法监察机构对土地的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和审批;矿产资源勘查许可和采矿许可;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延续、变更、转让和注销等进行查验。8月,为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的实施意见》。9月3日,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八项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制度;国有建谩用地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开工放线制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制度;现场公示制度及供地台账制度。
  2009年3月10日,印发《九江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对全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及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责任追究有关事项进行规范。4月22日,为有效推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检察院、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局等14家单位联合印发《九江市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8月18日,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中央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市国土资源局与市公检法及市纪律监察局联合发文《关于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及工作配合机制。
  三、执法检查 2003年,健全市、县、乡三级土地监察网络,形成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土地监察机制。全面落实土地违法案件动态巡查制度,联合综合执法局等执法单位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清缴拖欠土地规费,确保城区土地利用与开发在合法有序的公开环境中进行。市本级全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典型案件16件,有效制止城区土地违法行为,严格城区土地管理。2005年,全市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69件,涉案面积929.7公顷,其中市本级64件,涉案土地面积251.5公顷。
  2007年,开展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利用执法检查、耕地保护执法检查、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检查、工业用地审批后跟踪大检查(工业园区)等集中专项执法监察活动。2008年,落实巡查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执法监察网络,使违法用地行为始终处在严密的网络监控之下,并对全市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确保巡查不出现盲区。全市通过巡查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02起,面积48.27公顷,立案查处74起,制止128起违法行为,占巡查发现的63.4%。2009年,九江市被列入全国172个城市卫片执法检查范围。3月19日,印发《九江市开展200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通知,全面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卫片检查涉及九江市主城区图斑总数302个,涉及土地237宗,监测面积425.23公顷,实际占地面积41.42公顷。对61宗违法用地(面积79.85公顷)进行立案查处,按照卫片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8月31日,为落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的通知》精神,使动态巡查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下发《关于建立规范动态巡查台账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每月按时上报动态巡查台账。
  2010年1月29日,市国土资源局在星子温泉召开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交流研讨会,总结200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建立健全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和如何更新执法监察工作理念进行交流研讨。2月始,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现卫星遥感监测全国覆盖。3月,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九江行政区域内卫星遥感监测图斑进行全面核查。全市监测图斑1357个,监测面积2228.69公顷。
  第三节秩序治理整顿一、城区建设用地清理 2002年8月,市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启动。市政府成立市规范城区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领导小组。9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清理城区建设用地整顿规范土地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清理整顿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重点是建成区内的建设用地。主要任务是查清各类建设用地违法使用的非法转让,对清查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对经依法处理的各类违法用地及时办理和完善有关用地手续。针对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章立制,加强对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的管理,实现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至12月底,九威大道清查小组清理九威大道两侧210米范围内土地转让和被法院判决抵偿的27.7公顷,涉及金额3111万元。庐山区各清查小组共清理132个用地单位。闲置土地清理组共清理18宗闲置土地。对国营九江市莲花林场、莲花洞景区中段公路边非法出售土地、山林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二、土地市场秩序整顿 2003年2月,市政府根据国家、省政府“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九江市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的具体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实实在在的解决具体问题;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周密部署,确保整治任务顺利完成”。3月5日,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九江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文件通知下发到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局)、庐山土地房产管理局。同日,下发《关于处理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部署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各县(市、区、山)按照2个文件精神要求,迅速行动、组织部署当地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8月20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方案》。8月28日,市政府召开“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强调要抓紧时间行动,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动摇,坚持依法清理不动摇,把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的工作做好、做实,为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和经济发展营造一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市工作整体推进,各县(市、区)都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该项工作于2003年年底完成。
  2006年,经清理整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审核认定,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九江市设立7个省级开发区,于3月8日下达《关于设立江西瑞昌工业园区等七个省级开发区的批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规范开发区名称的规定.7个开发区依次更改为江西瑞昌工业园区、江西九江沙城工业园区、江西修水工业园区、江西德安工业园区、江西星子工业园区、江西都昌工业园区、江西彭泽工业园区。
  [=此处为表格(2006年市境批准建立的7个省级开发区基本情况一览)=]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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