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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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1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理
分类号: DF456
页数: 3
摘要: 1991年,对建设用地实行统一由市土地管理局负责管理,执行统一法律和政策,采取统一措施,制定统一规划、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实现全市城乡地政、地籍的统一管理。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九江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除一些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外,国有土地供应原则上都采用有偿使用方式。
关键词: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

内容

1991年,对建设用地实行统一由市土地管理局负责管理,执行统一法律和政策,采取统一措施,制定统一规划、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实现全市城乡地政、地籍的统一管理。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九江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除一些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外,国有土地供应原则上都采用有偿使用方式。1996年编制《九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6-2010)》,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控制作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要看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如确实需要改变用途,应首先通过程序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否则不能批准转为建设用地。1999年7月始,按照国家《土地定级规程》和《土地估价规程》,采取综合定级,分类估价方法,对城区国有土地的级别和价格进行(重新)调查分析和科学测算,城区土地共分5个级别,基准地价按照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进行测算。该项工作2000年5月结束。I级地基准地价最高,V级地基准地价最低。各级别的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见《九江市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
  2003年,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搞好市区存量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审查审批工作,办理建设用地手续34宗,面积166940平方米。做好地价评估备案和土地收益征收,为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做好服务,对维持工业用途的企业改制用地,简化工作程序,依法出让或转让;对改变经营性用途的企业改制用地,依法以公开上市交易出让方式集供地。2005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工业用地管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工业项目用地(含各类开发区、园区内的工业项目用地)一律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的“五统一”管理。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聚,严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搞建设。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双控”规定,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控制标准。浔阳区、开发区的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大于2235万元/公顷,星子、都昌、彭泽、湖口4县大于380万元/公顷,瑞昌市大于1155万元/公顷。容积率控制指栎是根据不同行业来确定的,在30个行业中,最小为大于0.4,最大为大于0.8.严格规定新建厂区容积率一般应大于0.8。规定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用地单位内部办公、生活服务等辅助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总面积的70-/0。严格限制工业用地项目用于房地产开发。2007年,坚持“集中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原则,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项目以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用地实行供地倾斜、优先保障。全年获省批准新增用地91宗,面积1155公顷,获省批准2003年历史遗留建设用地32宗,面积910.4公顷;按批准权限报经市政府批准用地121公顷。合计批准用地2186.5公顷,基本保障全市各项用地需求。10月,由市国土资源局、省地源国土研究院历时5个月共同完成市城区129.21平方千米范围内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为依据(以下简称《规程》),同时充分考虑市城区特点,在实际工作中,既严格遵守《规程》要求,又因地制宜地进行技术创新,保证定级估价成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2008年,突如“用地跟着项目走”要求,建立用地指标集中调度,重点保证重大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沿江开发用地、新农村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民生保障用地,建立“提前介入、绿色通道、帮办跟踪”全程服务机制,累计争取省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00.2公顷,全年经省、市政府批准新增建设用地1628.41公顷,其中使用省指标840.69公顷。2009年,全市共获批用地2381.4公顷,确保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需求。2010年,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8个县(市、区)申报增减挂钩项目,规模达684.8公顷,其中拆旧区和新建区面积分别为344.73公顷、340.07公顷。同年,全市获批新增建设用地2206.47公顷。
  [=此处为表格(2005年全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一览)=] [=此处为表格(2000年市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一览)=] [=此处为表格(2007年市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一览)=]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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