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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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15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
分类号: F301
页数: 2
摘要: 一、瑞昌市试点 1991年,无专门土地交易场所,仅有房管所在管理房产交易工作中,兼管地产交易,土地市场发育不完善。1994年开始探索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路子,核心内容是改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在瑞祥、顺发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时开始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但出让土地价格未体现出土地本身价值。1995年之前向市财政上交土地收益不足100万元。
关键词: 土地制度 土地使用

内容

一、瑞昌市试点 1991年,无专门土地交易场所,仅有房管所在管理房产交易工作中,兼管地产交易,土地市场发育不完善。1994年开始探索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路子,核心内容是改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在瑞祥、顺发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时开始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但出让土地价格未体现出土地本身价值。1995年之前向市财政上交土地收益不足100万元。1996年1月22日,举办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成交额300元/平方米。12月3日,瑞昌市政府印发《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把土地市场纳入依法管理轨道。通过治理整顿,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对土地出租,按照《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地面上有建筑物的按租金总额15%收取土地收益,地面没有建筑物的按租金总额300-/0收取土地收益,首次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
  2002年,瑞昌市政府批准印发《瑞昌市土地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和瑞昌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成立瑞昌市土地交易所,土地交易市场逐步规范、完善。通过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土地价格逐年攀升。12月13日举行的拍卖会地块位于市府西路,面积为4667平方米,成交价款为385万元,单位地价824.9元/平方米,由环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2010年,土地交易总额为64570.5万元,土地收益成为瑞吕市财政收入主要来源。同时,不断扩大中心网站信息储量和资源,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为境内外开发商提供查询,帮助其了解瑞昌市土地市场环境、引资政策、土地供需情况及土地市场化运作制度,使土地取得最大化效益。当年,全市出让国有土地159宗,面积201.26公顷,2002-2010年交易总价款147540.50万元。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瑞昌市土地交易一览)=] 二、庐山区试点 2010年11月12日,首次举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地块地处新港镇新港村,面积5.21公顷(78.211亩),拍卖地块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60元。首次拍卖会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整个拍卖过程依法依规。
  [=此处为表格(2008-2010年庐山区土地交易收益一览)=] 三、经济开发区试点 2008年,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精神及2月26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成立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交易中心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收储、出让制度参照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机构文件执行。
  [=此处为表格(2008-2010年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交易收益一览)=]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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