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地使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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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14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土地使用
分类号: F301
页数: 4
摘要: 1991年始,全市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以法律形式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1992年10月19日,市政府批转市土地管理局《关于九江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的报告》,全市进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受政府调控的土地市场开始建立,政府与土地使用者、经营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得到理顺。
关键词: 土地制度 土地使用

内容

1991年始,全市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以法律形式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1992年10月19日,市政府批转市土地管理局《关于九江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的报告》,全市进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受政府调控的土地市场开始建立,政府与土地使用者、经营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得到理顺。市城区1992年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1993年3月25日,市政府出台《九江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为各县(市、区)深化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明确方向。1994年,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决定》推动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把贯彻土地基本国策落到实处,建立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机制,规定新增建设用地严格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规定,强化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转变人们“土地是老祖宗留下的基业,谁拥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拥有其所有权”的传统观念。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各级政府财政增收开辟新的财源,为城市发展聚集建设资金,推动城乡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事业的发展,土地收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1995-2010年,土地协议出让收益为149424.64万元。
   第二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 一、瑞昌市试点 1991年,无专门土地交易场所,仅有房管所在管理房产交易工作中,兼管地产交易,土地市场发育不完善。1994年开始探索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路子,核心内容是改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在瑞祥、顺发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时开始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但出让土地价格未体现出土地本身价值。1995年之前向市财政上交土地收益不足100万元。1996年1月22日,举办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成交额300元/平方米。12月3日,瑞昌市政府印发《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把土地市场纳入依法管理轨道。通过治理整顿,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对土地出租,按照《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地面上有建筑物的按租金总额15%收取土地收益,地面没有建筑物的按租金总额300-/0收取土地收益,首次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
   2002年,瑞昌市政府批准印发《瑞昌市土地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和瑞昌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成立瑞昌市土地交易所,土地交易市场逐步规范、完善。通过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土地价格逐年攀升。12月13日举行的拍卖会地块位于市府西路,面积为4667平方米,成交价款为385万元,单位地价824.9元/平方米,由环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2010年,土地交易总额为64570.5万元,土地收益成为瑞吕市财政收入主要来源。同时,不断扩大中心网站信息储量和资源,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为境内外开发商提供查询,帮助其了解瑞昌市土地市场环境、引资政策、土地供需情况及土地市场化运作制度,使土地取得最大化效益。当年,全市出让国有土地159宗,面积201.26公顷,2002-2010年交易总价款147540.50万元。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瑞昌市土地交易一览)=] 二、庐山区试点 2010年11月12日,首次举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地块地处新港镇新港村,面积5.21公顷(78.211亩),拍卖地块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60元。首次拍卖会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整个拍卖过程依法依规。
   [=此处为表格(2008-2010年庐山区土地交易收益一览)=] 三、经济开发区试点 2008年,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精神及2月26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成立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交易中心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收储、出让制度参照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机构文件执行。
   [=此处为表格(2008-2010年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交易收益一览)=] 第三节 土地市场 1991年后,城市(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历从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到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改革过程,土地市场形态发生相应变化,规范和发展土地市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为推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1995年,市政府成立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土地管理局,简称地改办。至1996年,土地市场仍处在初步形成阶段,出让土地以协议出让为主,出让地价未进行科学评估,由政府行政确定出让地价,土地价格形成并非由土地的供给与需求来决定。同年7月2日,市土地评估所成立。市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出让相关业务工作,由建设用地科承办。各县(市、区)土地管理局由建设用地科承办。1998年11月12日,市土地管理局在南湖宾馆首次组织公开拍卖,拍卖庐山南路(市图书馆西侧)l宗面积为4.75亩土地使用权,九江天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每亩53.4万元,总价253.65万元成功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开创市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先河。2000年4月22日,设立市土地交易市场。
   2001年7月12日,市土地交易市场首次组织举行拍卖长江大道中心区龙鑫花园旁宗地,成交价940元/平方米,宗地拍卖价282万元。全年拍卖2宗,招标l宗,公开出让面积11345平方米,成交总价款1045.05万元。2001年9月9日,在第二十七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九江市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于2001年10月27日由市政府发布施行。同月,成立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土地交易市场合署办公,一套人员两块牌子。2003年5月23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土地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决定》。至此,市土地市场机构完善,管理规范。全市土地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各县市区相继成立土地储备中心和土地交易市场机构,出台土地储备和土地交易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全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土地收益已成为各级政府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当年,为保证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市政府办公厅下达《2003年土地储备计划》《2003年土地公开出让计划》,全年市本级储备土地2959.1公顷,资产价值达110.16亿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93宗,5.72亿元。其中,市本级挂牌11宗,实现土地总收益3.05亿元,出让金1.42亿元。同时为城市建设融资2亿元,促进城市美化、亮化、绿化、净化进程。2005午,全市完成储备地块面积121.8公顷,资产价值7.95亿元。储备土地总资产123.4亿元。推出土地12宗,面积118.87公顷。经营性用地招、拍、挂174宗,面积350公顷,成交额15.1亿元,土地收益9.24亿元,其中市本级18宗,面积120.6公顷,成交额9.31亿元,土地收益5.75亿元。2007年,全市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191宗,出让收入14.52亿元。其中市本级公开出让国有土地11宗,出让收入6.31亿元;公开出让工业用地35宗,出让收入1.32亿元。2008年,全市公开出让土地197宗,面积1340.69公顷。市本级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8宗,面积125.97公顷,总收入9.08亿元。全年收储土地28宗,面积185.63公顷。公开出让国企改制土地6宗,面积4.79公顷,成交价款6597.93万元,为改制企业提供资金保障。2009年,市本级新增储备土地733.33公顷,土地融资35.6亿元:组织首届市城区地产项目招商推介会,实行土地有底价公开出让制度,市城区实现土地出让收入34.3亿元。2010年公开出让商住用地1520706.7平方米,成交总价款401600万元,公开出让工业用地279180平方米,成交总价款7513.71万元。全市收储国有土地1135.89公顷,平衡土地市场供求关系,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此处为表格(1995-2010年市本级协议出让土地一览)=] [=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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