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院禁约”残碑

知识类型: 作品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文物志》
唯一号: 140435020210003123
作品名称: “察院禁约”残碑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24/001
起始页: 0213.pdf
分类: 遗址
分类号: K877.42
主题词: 碑文-考古-中国

作品简介

“察院禁约”残碑,是2001年在修复浮梁头门东侧时,清理场地发现的。残碑高40厘米,宽55厘米,厚5厘米,圆直,正面刻字,碑额刻字为楷书,下部分文字被毁。经查文献《察院禁约》所禁的条款主要有:禁滥用应付(供应各种凭证)、禁止随便供应、禁前站勒索、禁矿、禁税差使牌子外横索、禁馋禀通议成规。这块残碑的发现,提供了考察封建王朝整个官俗的一个实例。因碑残缺,具体年代待考证。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文物志

《景德镇市文物志》

出版者:景德镇市文化(文物)局

本志共分九章,内容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街区·古村落、碑刻·石雕·匾额、近现代重要史迹、古树、馆藏文物、文物工作。景德镇位居全省文物大市之列,现有地面文物1,146处,其中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10处。我市历史文物不仅像所有文物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而且具有更强的独特性。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