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第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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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文物志》
唯一号: 140435020210003038
作品名称: 大夫第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24/001
起始页: 0166.pdf
分类: 建筑
创建时间: 清代道光年间(1821年-1850年)
分类号: K878.3
主题词: 居住遗址-中国

作品简介

大夫第,位于景德镇陶瓷文化博览区清园,始建于清代道光年间(1821年-1850年)。 大夫第,为清代景德镇地区佑村人氏、清道光年进士黄中理的传世故居,因其家族内人士黄爵被封赠清“奉直大夫”职衔,其家族则于宅邸前建造一座牌科牌楼充作整个宅邸建筑的正门,并于牌楼房额上书刻“大夫第”字样。大夫第现用作古字画展览厅及陶瓷美术家活动室,著名陶瓷美术家、画家胡献雅先生为宅邸书写了“书画院”匾额,故而现代通称为“书画院”。 牌科牌楼,采用二柱单间楼砖体结构,配有题材高雅,手法简练的砖雕房额,充分地显示出宅邸故主拥有的官绅地位和书香门风。 主体建筑,由两栋全封闭式建筑体左右并列组合而成。左为住宅,右为书房,木质构架,除采用前后檐梁构成蓬轩之外,其它均采用穿逗式结构法,体现出宅邸主人严格遵守封建皇朝建筑法规而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思想意识。书房的设置,是该宅邸建筑区别于其它社会家庭住宅建筑的主要象征之一,书房与住宅并列落置,因此其平面布局维持了多通道的做法,既确保书房与住宅的相对独立,又可以满足当时封建礼教规范实际实施的需要。木、石雕及整个装饰部份,图案题材丰富,选点落置简要,透现出较高艺术水平又避免了清代建筑装饰通常存在的过份繁杂。 大夫第,作为景德镇市地区历史上官绅宅邸的典型代表,尤其是住宅建筑体前厅照壁上方保存的六幅晋官升绩的捷报,具有较高的史学研究价值。 1987年12月公布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文物志

《景德镇市文物志》

出版者:景德镇市文化(文物)局

本志共分九章,内容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街区·古村落、碑刻·石雕·匾额、近现代重要史迹、古树、馆藏文物、文物工作。景德镇位居全省文物大市之列,现有地面文物1,146处,其中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10处。我市历史文物不仅像所有文物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而且具有更强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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