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费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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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4020230001272
专题名称: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费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503.pdf
专题类型: 财政支出
产地: 景德镇市

专题描述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费主要是民政部门举办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教养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收容管理所(又称精神病院)、游民改造农场经费,盲人聋哑人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1955年,景德镇市设有生产教养机构1所,工作人员6人,教养人员总数120人。1956年增设游民改造农场1所,增加职工17人,生产人员198人,其基本生活费2.47万元,全年共支11.8万元。1963年,增设流动人口收容遣送所1所,工作人员2人;社会敬老院2个,养老人数28人,工作人员4人。这些福利事业单位经费有的全部靠国家财政拨款,有的实行差额补助。至1983年,有光荣敬老院1个,社会敬老院7个,麻疯病院1个,残老儿童福利教养院1个,全年共支21.8万元。1985年共支17.55万元,占同期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支出的21.6%。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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