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救济费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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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4020230001269
专题名称: 农村社会救济费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503.pdf
专题类型: 财政支出
产地: 景德镇市

专题描述

农村社会救济费解放初期即有此项目,主要用于对农村中无依无靠无法维持生活的残废、老弱、孤儿、幼婴和家庭劳动力长期患病生活极为困难的群众生活救济;农村五保户的生活救济;农村社员困难中的临时补助等。1953年和1959年农村会救济费和城镇社会救济费支出合并在一起,统称社会救济支出。1960年以后,此项支出有所增加。1963年,农村定期定量救济人数为1282人,其中孤儿22人,当年支出6.04万元。此后,逐年经费有所下降。1976年以后,此项支出稳定下来,当年支出6.78万元,占救济费的12%。1985年支出12万元,占当年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的14.8%。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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