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在农业社内建立信用部实行农业社、供销社、信用社的三合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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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2020230003507
事件名称: 1958年在农业社内建立信用部实行农业社、供销社、信用社的三合一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55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4月
结束时间: 1958年4月

事件描述

195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支行颁发《关于在农业社内建立信用部的草案》中明确指出,在农业社内建立信用部,实行农业社、供销社、信用社的“三合一”,信用部是农业社的一个组成部分,受农业社的领导。信用部吸收社员存款、解决农业社资金和社员借款的需要,统一计算盈亏。同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支行为适应人民公社化的形势,根据全国财贸会议“两放、三统、一包”的精神,将银行营业所下放到人民公社,与农业信用社合并成立公社银行。公社银行是人民公社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人民公社统一领导和经营管理:又是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受上级行的业务领导。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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