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农业税征收管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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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2020230003498
事件名称: 1949年农业税征收管理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550.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49年
结束时间: 1949年

事件描述

1949年,全市农业税的征收,以自然村为单位,各农户将应缴的“公粮”按规定日期送往指定地点,粮库验收后,开给收据交村公所,由村公所到区政府换取收粮证书,粮库第二联随库存旬报送交市政府财粮科。全市的农业税征收由市政府财政科统一管理,实行统收统支。农业税征解支拨业务手续,由财粮科粮秣会计具体负责办理,实行夏秋两季征收,全年任务一次结算。这一办法至1985年未变。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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