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屠宰税征收管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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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2020230003493
事件名称: 1953年屠宰税征收管理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548.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53年
结束时间: 1953年

事件描述

1953年,修订屠宰税,将屠商应纳税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并人屠宰税内征收,调整税率,市区为14。5%,农村为13%;农村“三自”免税,城市及商方不能享受。管理方面,按实际重量征收地区,仍采取驻屠宰场征收管理。农村代征整顿代征网点,整顿后对8个区和25个乡设立代征机构,同时健全代征制度,从9月起全面实行先完税后杀猪,加强屠手、牙纪的管理,控制偷漏。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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