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农业税减免政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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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2020230003452
事件名称: 1953年农业税减免政策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542.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52年
结束时间: 1953年

事件描述

1952—1953年,根据《中南区农业税灾歉减免办法的规定》,歉收2成以上不到3成者,减征其计税产量的20%;歉收3成以上不到4成者,减征其计税产量的30%;歉收4成以上不到5成者,减征其计税产量的40%;歉收5成以上不到6成者,减征其计税产量的60%;歉收6成以上不到7成者,减征其计税产量的80%;歉收7成以上者,全部免征;歉收不足2成者,不予免征。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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