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农业税税收金额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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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2020230003440
事件名称: 1961年农业税税收金额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529.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61年
结束时间: 1961年

事件描述

1961年,农业税的征收对计税土地和常年产量进行调减。以1957年计税土地和常年产量为基础,减除三年来兴修水利和其他基本建设占用的计税土地及常年产量,减除社员自留地中原来负担农业税的计税土地及常年产量,加上开荒已满免税年限新评定的常年产量,并对原定常年产量偏高偏低的情况进行必要调整,作为1961年计征农业税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调整后,全市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33.82万亩,比1957年减少3.77万亩,降低10.03%;常年产量为9736.23万斤,比1957年降低4.83%;全市税率为11.65%,比1957年降低5.92%,农林特产税率为4%,比1957降低3%。景德镇市的农业税负担自1961年调整之后,一直稳定到1978年基本未变。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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