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农业税税收金额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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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2020230003439
事件名称: 1959年农业税税收金额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529.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59年
结束时间: 1959年

事件描述

1959年,对个体农户农业税的征收作了变动,按照个体农户所在地生产队的税率对其征收农业税,不再加成征收。国营农场,垦殖场耕作原来负担农业税的土地,按照11%的税率以农场、垦殖场为单位计征。同年,景德镇市开征林业税,属于农林特产部分,全年实征林业税正税1.5万元。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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