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农业税税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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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2020230003409
事件名称: 1949年农业税税制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524.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49年
结束时间: 1949年

事件描述

1949年4月,景德镇解放。1949年度的农业税由人民政府接管原浮梁县政府留下的承粮户数和承粮田地等有关册籍,计有农户2.67万户、农业人口8.94万人、土地37.6万亩,依据这些资料,采用自报公议的办法征收。1950年,根据中南军政委员会颁布的《中南新解放区1950年夏征公粮实施办法》征收夏季农业税,依照累进计税办法向有夏季农业收入的农户征收,依据中央人民政府颂布的《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及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江西省1950年施行细则》,以农户为单位,按农业人口,人均农业收入累进计税。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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