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农业税税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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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2020230003406
事件名称: 1927年农业税税制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524.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27年
结束时间: 1927年

事件描述

民国16年(1927年),中央与地方税源划分后,田赋改为地方税。同年8月,江西省财政厅拟具划地丁,米折“化零为整”案,将附加并入正税,地丁每两改征银元3元,米折改征银元4元。所有附加税,串费,兵加、兵折等一律取消,但应地方附加税,限在正税15%内。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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