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景德镇市人民委员会公布景德镇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2020230003391
事件名称: 1955年景德镇市人民委员会公布景德镇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462.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7月11日
结束时间: 1955年7月11日

事件描述

1955年7月11日,景德镇市人民委员会公布《景德镇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本市以文字、图画、电影、广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之各种广告,概由市人民委员会商业科管理之;凡张布广告,均应向商业科申请登记,缴纳登记费,领取登记证,其不属招商营业性之广告,免费登记。同时对广告的种类和管理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景德镇市广主要有特许广告、电影广告、临时广告、传单广告等9种类型。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