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市商标设计、印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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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2020230003385
事件名称: 1977年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市商标设计、印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2
起始页: 046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77年8月
结束时间: 1977年8月

事件描述

1977年8月,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市商标设计、印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现景德镇市的商标设计,有41种是由上海、浙江等地承担,占商标的48.2%;自行设计的有26种,占商标的30.6%;国家外贸出口公司统一设计的有18种,占商标的21.2%。商标、厂名记号的印刷,有55种是由上海等地印刷,占商标的45.4%;市新华印刷厂等自行印制的有49种,占商标的40.3%;国家外贸出口公司统一印制的有18种,占商标的14%。其中多数商标系企业自行设计,未经主管部门审查,也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手续,承制商标单位也不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核准证明承接印制任务,属“自由商标”。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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