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7月16日景德镇市文教局拟发《景德镇市付给剧作者剧本上演报酬标准和付酬办法》一文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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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戏曲志》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6137
事件名称: 1957年7月16日景德镇市文教局拟发《景德镇市付给剧作者剧本上演报酬标准和付酬办法》一文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20/001
起始页: 0083.pdf
事件类型: 文化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7月16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文教局

事件描述

1957年7月16日景德镇市文教局拟发《景德镇市付给剧作者剧本上演报酬标准和付酬办法》一文。其报酬标准为: 甲、上演创作的戏曲剧本(包括古典与现代生活剧目)大型40-60元,中型20-40元,小型15-25元。 乙、上演改编的剧本(包括传统剧目和改编及根据小说、快板、说唱、评书、鼓词等改编成剧本者)大型20-35元,中型15-25元,小型10-20元。 丙、上演整理的传统剧目剧本,大型15-25元,中型10-15元,小型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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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戏曲志

《景德镇市戏曲志》

本书主要包括了景德镇市戏曲的历史、发展及现状,对志略、表演、音乐、舞台美术、机构等做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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