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26日至29日举行乐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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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5541
事件名称: 1992年4月26日至29日举行乐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17/001
起始页: 033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4月26日
结束时间: 1992年4月29日
发生地点: 乐平县

事件描述

1992年4月26日至29日举行乐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326名代表听取了县长王光秋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张金生所作的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华永益作的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源生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学兰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应芳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以上报告的决定。会议选举了出席景德镇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1名。

知识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市年鉴》是由乐平市年鉴编委会主持逐年编纂出版的、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工具书。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地按年记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成就和新问题,旨在为后世保存翔实资料,为当代“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借鉴经验,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乐平提供信息、资料。本年鉴记叙内容以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部分涉及跨年度事件稍有上溯或下延。附录部分专记1985——1992年的大事和获奖名录,以弥合《乐平县志》(下限1984年)和《乐平市年鉴》1993年卷之间的断档。本年鉴采用中编体类目编辑,不标“政治、经济、文化”大部类编目。类目划分按部门、单位、行业划分,重要单位和企业立简介条目排列于所在分目之后。凡条目均列入目录之中,不另作检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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