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出处: | 《乐平年鉴1995年版》 |
唯一号: | 140432020210005454 |
事件名称: | 1991年5月13日至14日乐平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
文件路径: |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17/001 |
起始页: | 0335.pdf |
事件类型: | 政治事件 |
起始时间: | 1991年5月13日 |
结束时间: | 1991年5月14日 |
发生地点: | 乐平县 |
《乐平市年鉴》是由乐平市年鉴编委会主持逐年编纂出版的、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工具书。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地按年记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成就和新问题,旨在为后世保存翔实资料,为当代“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借鉴经验,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乐平提供信息、资料。本年鉴记叙内容以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部分涉及跨年度事件稍有上溯或下延。附录部分专记1985——1992年的大事和获奖名录,以弥合《乐平县志》(下限1984年)和《乐平市年鉴》1993年卷之间的断档。本年鉴采用中编体类目编辑,不标“政治、经济、文化”大部类编目。类目划分按部门、单位、行业划分,重要单位和企业立简介条目排列于所在分目之后。凡条目均列入目录之中,不另作检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