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6日浮梁县法院在蛟潭镇人民政府礼堂举行公判大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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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4745
事件名称: 2003年9月26日浮梁县法院在蛟潭镇人民政府礼堂举行公判大会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16/001
起始页: 021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3年9月26日
发生地点: 蛟潭镇人民政府礼堂

事件描述

2003年9月26日,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县法院在蛟潭镇人民政府礼堂举行公判大会,依法公开对3名被告人进行宣判:被告人吴××犯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余××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黄××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0元,犯国有企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罚金50000元。 公判大会前,县委副书记、县长吴光辉作了重要讲话,他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为保护好林业资源、生态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和蛟潭地区千余名干部群众参加旁听公判大会。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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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吴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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