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7日浮梁县法院和县公安局在县工人文化宫联合召开公判公捕大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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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4734
事件名称: 2001年4月27日浮梁县法院和县公安局在县工人文化宫联合召开公判公捕大会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16/001
起始页: 021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1年4月27日
发生地点: 浮梁县工人文化宫

事件描述

2001年4月27日,县法院和县公安局在县工人文化宫联合召开公判公捕大会。县法院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陶×、江××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0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人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元。从此,为期二年的“严打”整治斗争拉开帷幕。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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