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2日浮梁县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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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4676
事件名称: 2003年3月22日浮梁县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16/001
起始页: 017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3年3月22日
发生地点: 浮梁县

事件描述

2003年3月22日,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平华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农工部部长孙艳峰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了县农工部《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会议要求,按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二、会议认真研究了县社保局《关于浮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会议认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一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在对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合理的调整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是执政为民的充分体现,会议决定: 1.从今年元月1日开始,将乡镇离休干部纳入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对象。对2003年乡镇离休干部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保局妥善解决。 2.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市直以上医院(包括市医院)起付线每次住院调整为380元,县直、厂矿医院每次起付线调为330元,乡镇中心卫生院每次起付线调整为280元。 3.对个人帐户划拨进行了调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副县级以上退休人员个人帐户按缴费工资的4.6%计入个人帐户。 4.对住院需转往市医院诊疗标准进行了调整。原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比例由原来的10%,调为6%,其它规定不变。 5.对慢性病报销标准进行了调整。糖尿病、心脏病、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糖(二级以上)等常见慢性疾病,需医院出具确诊证明,经社保部门核实后,其门诊发票、药店购药发票,视同住院发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 6.特殊病报销标准。各种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后排异治疗,透析治疗等特殊病多次住院治疗的,其起付线按市直以上医院起付线标准每年支付一次。 7.转院治疗。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就诊治疗的,其治疗前三天门诊发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一并报销。 三、会议同意调整浮梁县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四、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纳税大户地方收入快速增长奖励办法(试行)》。 五、会议讨论了县计生委《关于要求表彰计划生育“合格村”和先进工作者的请示》及《关于请求增加计生委本级事业费及二女户养老保险配套资金的请示》,会议决定:1.同意对计划生育“合格村”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表彰经费:3.6万元;2.关于增加计生委本级事业费及二女户养老保险资金问题待下半年调整县财政预算时,视财力情况优先予以安排。会议同时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对2002年度30个计划生育委员管理村中的部分村退出重点管理的通知》、《关于2003年计划生育工作分类管理的通知》、《关于对计划生育后进村实行重点管理的工作方案》、《关于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的通知》,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后发文。 六、会议同意成立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七、会议还讨论了有关人事处分事宜。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阅读

重要人物

吴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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