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26日乐平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对供销社的经营、财务、人员等情况进行了调整摸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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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3964
事件名称: 1993年2月26日乐平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对供销社的经营、财务、人员等情况进行了调整摸底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9/001
起始页: 0183.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2月26日
发生地点: 乐平市

事件描述

1993年2月26日乐平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对供销社的经营、财务、人员等情况进行了调整摸底,3月份对全系统30个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历年来总亏2685万元,此外还有近200万元的无头帐。1992年3月全系统推行“四开放”经营以来,由于缺乏经验,各项管理未及时跟上,致使全系统共有391人拖欠税、费和铺底资金共518.5万元,外欠货款410万元,1992年经营失误310万元,共计滞沉资金1228.95万元。 8月,市委常委召开经济工作通气会,市供销社提请将该社的经济状况列入会议议题进行研究。会议经过充分研究后,决定将市供销社整顿财经纪律、完善承包合同列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战的经济领域战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文,以乐办字(1993)76号文件批转《市供销社关于整顿财经纪律完善承包合同实施方案》。由常务副市长程长相带领纪委、监察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经委的领导和工作人员10余人进驻供销社,领导和指导这项工作。市供销社党委成立了整顿财经纪律、完成承包合同、清收欠款领导小组,以学习班的形式,召集有关人员展开整顿活动。经过两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工作,大多数基层门市部的承包责任制得到了完善;对敢于开拓、善于经营和积极、按时、按数缴纳税、利、费及铺底资金的30位承包责任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和奖励,对47名拖欠国家和集体各种税、利、费款的个人分别作出了开除工作、开除工作留用2年、降工资、记大过、行政警告、立案查处等处理;对78名在核实欠款金额、本人承认、清款60%以上并做出归还计划的职工作出了限期在半年内分期分批还清的处理。此次整顿活动中共收回各种欠款477.73万元,占应收回款518.5万元的92.14%。其中:市公司、厂实收119.26万元;占应收款119.77万元的99.41%;基层社实收358.47万元,占应收款398.53万元的89.85%;市社学习班实收47.64万元,清收人员528人,占应清人员723人的73%。

知识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乐平市年鉴1993》

本年鉴设特载、概貌、重大活动、重大决策、市委、个人、政府、政协、纪检、武装、群团、政法、综合经济管理、农业、工业、乡镇概况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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