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2月1日石嘴山市开展“烟草专卖法宣传月”活动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2223
事件名称: 1991年12月1日石嘴山市开展“烟草专卖法宣传月”活动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34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12月1日
发生地点: 石嘴山市

事件描述

景德镇市烟草专卖局从1991年10月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活动。市、县局分别举办培训班或召开会议,采取集中辅导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起,石嘴山市开展“烟草专卖法宣传月”活动,共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橱窗进行宣传17次;在206国道上设置永久性过街宣传横幅标语2条;与景德镇日报社联合举办2期集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知识有奖竞赛”,参加人数达200余人,评选出一等奖1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20人,鼓励奖50人。22日,《烟草专卖法》特别宣传日,市局全体干部、职工和市司法、工商、政府法制科的领导和新闻单位的同志共70余人,在市政府门前,举办规模较大的宣传咨询活动,分发宣传单2000余份,《烟草专卖法》单行本及知识问答500余本,当天晚上,市政府喻长林副市长发表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电视讲话”,25日在景德镇日报第一版全文刊登。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全市人民的法制知识,同时为1992年《烟草专卖法》的正式实施奠定了基础。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阅读

相关地名

石嘴山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