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11日景德镇市政法工作会议在市委礼堂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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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 1993》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0017
事件名称: 1993年3月11日景德镇市政法工作会议在市委礼堂召开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11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3月11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委礼堂

事件描述

1993年3月11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在市委礼堂召开,市六套班子领导,市政法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全体委员,各县(市、区)党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和各县(市、区)政法各部门等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以及获得全国、全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代表和先进个人,共10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提出,全市政法战线在新的一年中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和中央(199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强化人民民主专政职能,坚决打击敌对势力和各种犯罪活动,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查禁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为景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更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工作重点是:坚持“严打”斗争,继续开发重点治理,突出狠抓防范,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较大幅度地把刑事案件降下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达到群众真正有安全感的目的。会议从六个方面对全市政法工作作了部署:一、要在正确估价1992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明确年内的主要任务。二、要从多方面做好工作,巩固和发展稳定的政治局面。三、要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思路,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四、要坚定不移地打击经济犯罪,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要注重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讲究办案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五、要严格执法,强化法律服务功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六、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政法部门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 1993

《景德镇年鉴 1993》

《1994年版《景德镇年鉴》主要记载1993年景德镇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大事,新事,要事及基本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椐,为社会各界了解景德镇,建设景德镇提供最新的资料。它不仅是一部综合性资料工具书,也为志书的编纂与续修积累史料。 景德镇年鉴》(1993)所设类目在1993年版的基础上略作调整,共设特载、概况、人物、政治、政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综合经济管理、陶瓷、工业、交通·邮电、农业、粮食·商业、经贸·旅游、金融·保险、劳动·人事、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县(市)·区概况、大事记、统计资料选辑、附录等24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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