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景德镇中心支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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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唯一号: 140431020210000225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景德镇中心支行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0249.pdf
起始时间: 1956年1月16日

机构描述

1956年1月16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景德镇支行成立,受省财政厅和省建设银行及中共市委、市人民委员会的双重领导。1958年,市建设银行并到市财政局,属财政局一个科室(对外仍保留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景德镇支行)。1962年7月与市财政局分开,恢复建行景德镇支行,设秘书、会计、拨款3个科。1965年在景德镇瓷厂设立驻厂工作组,方便建设单位用款。1968年9月,合并于市人民银行,人员大部分下放农村。1972年5月,省财政局发出通知,要求成立基建服务部,与人民银行分开核算。7月,成立基建服务部。8月24日,省革委以赣革发(1972年)74号文件批转省财政局“关于恢复全省建设银行机构的报告”,10月1日,正式恢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景德镇市支行。1983年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管辖,支行易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1985年,行内设有拨贷、会计、建经、综合、计划、保卫等7个科室,有职工48人。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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