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市支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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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唯一号: 140431020210000221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市支行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0248.pdf
前置机构: 景德镇市财政金融局
后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市支行
起始时间: 1949年6月20日

机构描述

1949年4月29日,景德镇解放。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市支行成立,并接管镇区内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建设银行、裕民银行、源源长银行、南昌商业银行等财产、账表及档案等,宣布对外营业,开始新的金融业务。9月,改称浮梁专区支行,同时成立景德镇支行隶属浮梁专区支行领导。 1950年4月,浮梁专区支行改称为景德镇支行,并成立浮梁专区督导办事处。1951年两单位合并,改称为景德镇中心支行。行内设营业部、金融工作组、中山路分理处、干部训练班、发行库、保险公司景德镇支公司及下辖浮梁专区所属鄱阳、乐平、余干、婺源、万年、德兴、浮梁等县的支行和保险公司代理处。1952年9月,浮梁专区与上饶专区合并,景德镇支行隶属上饶中心支行管辖,原浮梁专区所辖各县支行划归上饶专区领导。1953年6月,景德镇市为省直辖市后,浮梁县支行重又划归景德镇支行领导,浮梁县支行为市支行农村金融科。 1969年12月29日,景德镇市支行和财政局、税务局合并,成立景德镇市财政金融局。1973年4月,分设为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市支行。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市支行,1980年中国银行市支行从人民银行市支行分设出来。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市支公司单独设立。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市支行成立。人民银行成为管理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市人民银行先后将农村营业所移交市农业银行管理;城市银行的办事处、分理处、储蓄所移交市工商银行管理。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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