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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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唯一号: 140431020210000106
机构名称: 景德镇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064.pdf
地址: 枫树山
前置机构: 农林科学研究所
起始时间: 1960年2月

机构描述

1960年2月组建,所址枫树山,时称农林科学研究所。同年10月,为了配合教学需要,随共大迁移到鹅湖公社汪家碑,12月,又迁至臧湾垦殖场午家项分场。1961年秋收后,农林科研所分家,农科所随市共大搬迁至樟树坑,1962年转迁至罗家,随之农科所奉命撤销,与市农技总站合并。1964年9月恢复农科所,与农技总站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66年初重新改组,撤销农技总站,充实农科所,原总站的种子、农技、植保、畜牧兽医4站由农科所统一领导。1968年底,大多数干部下放,只留下4名科技人员与林科所合并,成立农林科学研究所革命委员会,由市农业组领导,所址从罗家迁至丁家洲。1970年奉命与市共大合并,由市共大领导。1971年从市共大析出,接收丁家洲苗圃土地140亩,作为试验场地。1973年再次与林科所分家,称景德镇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定址丁家洲。 1985年,农科所下设办公室、经管科、科技科、水稻组、旱作组、土肥组、畜牧水产组。共有职工83人,其中科技人员14人。有实验用(水田101亩,旱地34亩,鱼塘12亩,杉松混合林地30余亩。办公室、化验室、仓库、宿舍、鸡舍、牛舍等24间,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固定资产607642元。能承担土壤肥料常规分析化验。 1980年,开始试行承包责任制,只包产量,不包成本,经济效益不好。1983年起,对种植、养殖业全面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工资浮动,多劳多得,克服了“大锅饭”的弊端。稻谷每斤成本由0.18元下降到0.13元,节约农业劳动力二分之一。种禽生产由场长承包,职工同样实行责任承包,1980~1985年,种禽场共孵出良种红波罗、罗斯苗鸡26.2万羽,良种樱桃谷苗鸭13.3万羽。向全市提供商品鸡鸭16.3万斤,共创产值118万元。同时,由原来的单一水稻研究封闭式经济,转变为农、牧、渔研究与生产相结合的开放式经济,把科研成果迅速应用于生产,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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