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耀电灯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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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唯一号: 140431020210000104
机构名称: 景耀电灯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221.pdf
地址: 景德镇市

机构描述

民国8年(1919)初筹建于景德镇。当时,景德镇有两个筹办电灯公司的集团,一个以吴钫(外地股东)和吴瑶笙(又名吴简庭)(本地股东)为代表和上海英国怡和洋行挂钩,集资10万银元,在雷公山脚下建成,取名景耀电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个与日本商人挂钩,在观音阁外临河建厂。两个筹建集团都以活塞式蒸汽机为原动,机,容量100千瓦。依当时约定,一个地方只办一个电厂。吴钫、吴瑶笙等人眼看正规建厂赶不上对方,即从上海购来一台40马力柴油发电机,用晒衣服的竹杈挂上临时线路,抢先发电申报。同年6月26日,中华民国交通部立案经理唐浩镇,资本额24万元,装机容量600马力。民国18(1929)年11月23日,经中华民国建设委员会调换执照,新照43号,经理吴简庭,经营性质商办。设备有英式拨伯葛卧式水管锅炉,配上水泵管道,双立缸活塞150马力蒸汽机,100千瓦三相50赫芝交流发电机组及直流励磁机、凝结器和配电盘,输出电压2.2千伏,配电变压器10台,1台为5千伏安,9台为10千伏安,配电电压220伏,输电线路以一股12号裸铜线作高压输电线,杉木电杆总长2公里。厂内开挖水井2口,供锅炉用水,无软水除杂设备。公司有职员16人。供电范围仅大街商店和地方官绅家照明,没有工业用电,电费为包灯制。供电时间每日18时至24时,停电以锅炉呜放汽笛为号。燃料除本地的松木窑柴外,大部依靠外地。民国21年10月,被列为民国20年度三等电厂。由于发电成本增高,加上官绅欠赖电费,公司渐渐入不敷出,36年1月,终因锅炉损坏乏资修复而停产。 1949年4月,景德镇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景德镇军事管理委员会一方面通过当时的商会动员236户商号集资4518.75元,另一方面组织公司老工人修复锅炉,整好线路,于当年9月1日重新发电。1950年5月召开股东大会,第一次发放股息,一担米股份14万元(新人民币14元),得股息2万元。会上宣布改组公司,转为公私合营,改称为景德镇电灯公司,当年发电量13.74万千瓦时,并向市财政科上缴了利润。1951年7月,增立式双缸活塞蒸汽机1台,发电机容量120千瓦,发电装机容量220千瓦;一条至浮梁军分区(今市第一中学)直径为12号裸铜线的2.2千伏高压输电线路。次年6月,国家拨款扩建,更名为景德镇市电厂。1954年改烧煤炭。1956年新增1台480千瓦柴油发电机和1条至曹家岭2.2千伏高压输电线路,职工增至121人,当年发电量28.96万千瓦时。1957年总装机容量700千瓦,年发电量204.4万千瓦时。1958年里村电厂建成投产后,设备外调,原址改为电厂供电营业所。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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