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安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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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唯一号: 140431020210000055
机构名称: 景德镇市公安局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298.pdf
前置机构: 景德镇市警察局
后置机构: 景德镇市公安局
起始时间: 1927年

机构描述

16年(1927年)景德镇警察局更名为景德镇市公安局,隶属于江西省国民政府民政厅和市政府管辖。18年3月又改称浮梁县公安局(但其局长的任职名称仍是景德镇市公安局长或浮梁景德镇公安局局长)。同年,江西省政府实行裁军益警方案,增设警察机构,改军为警,并将浮梁县定为甲级一等县,专为浮梁县制定了警察机构的人员编制、武器装备及经费标准。当时的机构、编制、经费情况是:局机关设局长1人,科长2人,科员、事务员、书记、特务警共20人。警察分驻所两个,每所设所长1人,巡官2人,事务员、书记各1人,巡官、巡警若干人,每所91人,两所合计182人。县警察队一个(由靖卫队改编),设队长1人、巡官3人、书记1人、巡长和巡警等共114人。消防组一个,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巡长、消防警等共28人。侦缉队一个,设队长1人、书记1人和侦缉等共25人。全县警察总编制389人,月支经费总额4783元(法币),各式枪支300余枝、子弹数万发。编制、经费均为全省之冠。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建置志、自然环境志、人口志、城市建设志、政制沿革志、共产党志、民主党派志、人民代表大会志、人民政府志、人民政协志、军事志、群众团体志、公安志、司法志、民政志、人事劳动志、外事侨务旅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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