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自卫总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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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唯一号: 140431020210000050
机构名称: 民众自卫总队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290.pdf

机构描述

民国27年(1938年),地方成立民众自卫总队,辖3个中队。分驻在浮梁县景德镇、臧家湾、勒功街等处。29年(1940年)民众自卫总队改名为保安警察大队(原武装警察队撤销),增设两个保警中队,共有5个中队。36年(1947年)保安警察大队复名民立自卫总队,景德镇又成立1个常备大队,下辖2个中队。浮东成立2个中队,浮北成立1个中队。总队部开始设少校总队附、中尉军需、少尉书记、司号、传令兵、勤务兵各1人,马夫2人。后设中校总队附、少校总队附各1人;上尉指导员4人;上尉军需、中尉副官、少尉书记、上士文书、传令兵、勤务兵各1人;马夫2人。大队部设少校副队长、中尉军需、中尉副官、少尉书记、传令兵、勤务兵各1人;马夫2人。每个中队实有兵员108人。至38年(1949年),县民众自卫总队共有10个中队约1000余人,绥靖为其主要任务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景德镇市志-第一卷》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建置志、自然环境志、人口志、城市建设志、政制沿革志、共产党志、民主党派志、人民代表大会志、人民政府志、人民政协志、军事志、群众团体志、公安志、司法志、民政志、人事劳动志、外事侨务旅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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